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精选21篇)
安全生产协议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协议 篇2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鉴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双方根据中国安全生产和_____的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标
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中毒、无火灾、无重大机械事故等.
2.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2.1 权利
(1)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_____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2.2 义务
(1)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备安全巡检人员,协助承包人监督检查作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介绍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安全手续。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_____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土、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留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5)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6)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_____、机具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齐全可靠。
(7)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限止露天作业。
(9)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要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现场。
(10)承包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环境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触电”的警示牌。禁止电焊机进入底板范围,确保电源电缆与钢筋脱离接触。
4.2 设备安全
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特殊设备如塔吊、桩机等必须取得劳动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对井式提升笼强制要求使用12种安全装置,经检验合格并配备劳动监督部门认可的安全员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宿舍、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电
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8-88)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编制有专项设计方案,坚持做到_____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在施工现场及临设范围设置防雷系统,保证雷雨季节施工作业及居住环境的防雷安全。钢屋盖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箱少装漏电保护器进行整顿,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行为。
5.事故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何种情况,双方都要及时向各自的上级主管和劳动部门报告。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办法》和国家劳动部有关伤亡事故统计办法调查处理,统计报告。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持一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3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统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口头或安全整改通知、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现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整顿,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现场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法律后果,承担安全责任;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信誉的,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的程度视对乙方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决定。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江苏省和上级劳动安全市场主管部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严格执行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关于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国际创新基地低碳产业育成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同时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规定。
2、现场施工用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或与甲方共同承担安全风险--见下第五条),不得无成本、无风险管理,必须共同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残障人员、心脑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为者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得参与施工。
3、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场要安排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乙方负责人必须提高本单位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带头并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法规,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乙方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如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进入施工区域必须带好安全帽,系牢帽带,正确使用各种劳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高挂低用(即安全带的保险扣,尽量挂扣在高于作业点的位置)、挂扣点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后,由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认为满足后,方可继续施工。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一旦发生事故,先应立即进行人员抢救和疏散工作,并保护现场。若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拍照取证工作,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1、如因乙方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处罚外,甲方有权利进行加倍处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为共同承担施工管理责任,降低事故风险,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险事宜协调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万元、4万元医疗/人的赔付额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险费用,乙方承担45%,超出保险内容、保额部分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或义务性适当补贴、或按保险比例分摊)。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劳动力,参加施工人数,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办理保险事宜。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施工人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否则因此项带来的一切施工事故风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己方施工人员个人素质担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体、思想素质,承诺乙方施工人员均符合劳动法相关条款要求,非犯罪分子、无恶意暴力倾向行为,身体心理均健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人员有身体心脑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隐瞒不报并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倍罚款、并追究其责任,无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劳动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时办理保险,并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4、参加施工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执行书面请假制度,(或电话、短信等口头请假)普通员工向乙方管理人员请假,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没必要的话(除了事假、病假)尽量不要外出,以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否则在此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名单;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3、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项目部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签订时间:
安全生产协议 篇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如下。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协议规定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力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
1.5
1.6
2、项目作业概况
3、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
3.1.1不得将生产经营、工程施工、服务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1.2与分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负责对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1.3指派专人对分承包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管理。
3.1.4就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救援等向分承包方交底。
3.1.5
3.1.6
3.1.7
3.2甲方的权利
3.2.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2.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2.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2.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2.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2.7
3.2.8
3.2.9
3.3甲方的义务
3.3.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措施、规程、制度等进行审查并备案。
3.3.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主合同及安全协议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3.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3.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3.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3.8
3.3.9
3.3.10
3.4乙方的责任
3.4.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3.4.2执行安装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和相关的培训需求等。
3.4.3自觉维护工作区域内的在用设施、设备,确保其完整好用。
3.4.4积极服从甲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的有关安全规定及相关指令、措施。
3.4.5积极传递和处理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
3.4.6采取相关措施有效控制本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各类隐患、风险。
3.4.7
3.4.8
3.4.9
3.5乙方的权利
3.5.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5.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包袱,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5.3有权按照主合同及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5.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5.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5.6
3.5.7
3.5.8
3.6乙方的义务
3.6.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措施、规程、制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6.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险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6.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6.4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6.5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6.6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承包方。
3.6.7
3.6.8
3.6.9
4、事故调查
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按大庆油田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5.4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5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6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7
5.8
5.9
6、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及协议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1、附则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11.4以下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1.4.1
11.4.2
11.4.3
安全生产协议 篇5总包方: 项目部
分包方:
建设单位将 项目委托分包方施工,为了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分包方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与总包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分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三、总包方对分包方的治安、消防进行检查。对分包方的材料、机具等进行进出场登记,凡未经登记的材料机具等不得外出。
四、总包方有权提请建设单位督促分包方的加强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卫生方面的管理,对分包方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实施处罚,必要时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项目应由分包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项目在具体施工中应由分包方按总包方的要求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另行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保证安全施工。
六、分包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
七、施工前,分包方应组织召开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通知总包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并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八、施工期间,分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总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分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九、分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总包方有督促分包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分包方须安全管理,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十一、分包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分包方自备。如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借用和租赁,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分包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分包方必须进行检验。分包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分包方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十二、分包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总包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总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分包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承但。
十三、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如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十四、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十五、分包方需用总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及时向总包方提出。违反本规定或未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十六、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分包方发生各类伤亡、火灾事故,应由分包方负责迅速统计上报。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分包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设置车轮冲洗龙头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
(2)施工现场要进行有组织排水,项目部派专人对排水管网定时检查、疏通,保证有效、有组织的排水。整个现场实行分区责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时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决不影响车辆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种文明生产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大力提倡员工的文明与卫生,保证项目良好的精神风貌。
(4) 分包方要加强“落手清”意识,建立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由专人管理负责;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5) 分包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单位统一印制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规范、工种要求区分颜色,并在安全帽前后都印上各单位的标志。
(6)分包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分包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7)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分包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相应技术措施,否则分包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施工期间由于分包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9) 施工用电配电总箱、分线箱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经现场监理、总包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规产品。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电表等,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系统。一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并每次扣罚200元。
(10) 施工期间,分包方应及时整理和统筹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总包指定场地 ,严禁随地乱堆,否则,总包方对分包方处以500元的罚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总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由总包方核定,从分包单位扣除。
(12)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义务禁止一切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总包方给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罚款。
十八、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协调好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进入工地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无帽不准进工地,不准赤膊、穿拖鞋,否则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2)严格按施工用电规范进行,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接零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有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罚款。
(3)禁止损坏总包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中有妨碍的必须得到总包方许可后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结束必须立即补好。擅自拆除或损坏的,以每处500元~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分包方负责全部责任。
(4)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工地内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除进行清理外并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保持清洁卫生。
(5)配备消防器材,重点部位禁止动用明火。需要动火的必须有动火审批报告,并有防火措施,否则禁止动火。
(7)做好自身的财物保管工作,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准在现场设食堂和宿舍,违反者酌情罚款。
十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动终止。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6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城建安发[ ] 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明确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使承租方在使用设备前,能充分的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确保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明确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和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规定,负责车辆道路行车安全。
2、提供汽车吊的性能、力矩和技术交底等资料。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功能齐全、有效的起重设备,夜间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灯。汽车吊司机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配备大钩以下的扁担、吊索具、卸夹、小吊钩等日常用具。
5、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或协商结果,如由甲方指派信号工,应负责信号指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指派汽车吊司机,并要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级行业会议精神的传达,以及司机全过程行为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司机同时应遵守以下条款和应该享有的权利:
①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严禁从汽车吊上往下扔烟头、杂物,或饮食及有碍安全的行为。
②严禁司机带病上车、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日常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
③汽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对违反“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的行为有权拒吊和不吊。
④严禁汽车吊带故障作业,遇有汽车吊故障立即停驶,及时修理。
⑤作业区域内遇有高压线,不在安全范围内,严禁吊车作业。安全范围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于6米。
二、乙方职责:
1、要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任务及周边情况,给甲方汽车吊司机做好安全和任务交底。
2、要有足够支放吊车的场地。根据所吊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有无地下管道、暗沟、电缆管线等情况,及时通知吊车司机,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处理方案。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应指派有汽车吊指挥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汽车吊作业,信号工必须遵守汽车吊作业“十不吊”的规定,杜绝无证或违章指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吊车作业半径内停留、玩耍,与本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
5、遇庞大物体、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环境作业,要有吊装方案。
6、遇物体庞大或超重物,需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抬吊方案,选择两台性能应相近起重机,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乙方作业人员或甲、乙方以外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汽车吊出租方 汽车吊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7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就 工程施工生产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负责建立个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
2、承包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承包方有权监督分包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按分包作业区域划分分包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生产、生活区域进行检查,对于隐患及违章有罚款权。
7、由承包方负责联系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承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减少交叉施工干扰。
第二条:分包方的责任
1、分包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楚剧相应登记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交纳安全保证金,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可制度
A、分包方单位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
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上岗;
B、分包方必须设立现场安全员,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办《安全生产上岗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分包单位人员需变化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承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化工种安全教育。
C、分包方应经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2)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A、承包方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
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设备,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需经承包方验收后,办理书面验收手续,方可施工,验收手续建档存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施工区的安全防护,接受承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奖罚。
B、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检,班组自检,实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a、分包方要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执行,确保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b、分包方必须按承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隐患,对照整改通知单及时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毕,分包方必须停工整改。否则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d、分包方的施工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章指挥,有权停止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e、分包方负责其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对办公室、宿舍、食堂加强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的发生。
f、分包方负责其人员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聚众赌博、传黄播淫、酗酒闹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社会治安、交通、消防、触电、溺水等事故发生。
第三条:分包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备,如发生单位间相互使用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进行必要的检验,借入方一经验收使用,则负责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损坏遗失赔偿等责任,在使用过程众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非分包方设立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设备以及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毁、毁坏,改作别用或变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应变动的必须由承包协调和处理。
第五条:若分包方在施工众与其它施工单位相遇或发生立体交叉作业,危及安全时,亦可委托承包协调处理,分包方应自觉服从和配合承包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第六条:分包单位自备大型吊装设备,必须在市建委注册,经专业部门检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分包方在仅此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等作业时,需在作业点的四周拉设警戒线、警戒牌和派专人落实监护,必要时可通知承包方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使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指定专人值班。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不得随意向上(下)抛扔物料,不得随意挖掘打桩。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设施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损失,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负责全部损失费用。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承包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工作时间和从事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人员伤亡,要立即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后,分包单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要作出记录或拍照。
第十条:分包方要严格履行协议的内容,因疏于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实,导致的各种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伤亡指标由分包方承担。死亡、重伤事故的家属安抚及后事处理工作由死者、重伤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由于分包方达不到协议要求的,承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对安全事故隐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有权签发“违章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对严重违章冒险作业、严重违章指挥、确有随时危及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不听劝阻时,有权签发“立即停工通知书”和“违章罚款单”,分包方应按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或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条件。对于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违法、违章,承包方可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处以300-3000元的罚款;对出现的轻伤事故每起处5000元罚款,重伤事故处20000元罚款,死亡事故处50000元罚款。隐瞒事故不报或缓报的,追加罚款10000元。
第十二条:承包方要对安全管理纰漏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分包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甚至不服从管理的分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别分别职责规定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承包方有权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分公司(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分包方: (盖章)
责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 篇8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区201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漳滏河灌区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条?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开工前上报甲方。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
第四条?乙方应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留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人员签字)每月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乙方特种_____必须取得场内机动_____定期检验报告,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乙方应照国家有关_____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_____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_____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八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条?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_____。意外伤害_____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第十六条?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并不免除双方的其他合同责任与义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补充内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区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注:在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时,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本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产协议 篇9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种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500元。
9、乙方不得从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区。
10、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前,要将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提供给项目部,及时交纳综合保险。无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签约代表:
安全生产协议 篇10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名称:大同机场油库油罐防腐工程 ;工程地点:山西怀仁县亲和乡;工程内容: 油库油罐防腐 ;分包范围: 基地库新建3000平米立式油罐2台,500平米立式油罐4台,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外场100平米卧式油罐10台 ;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及业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环境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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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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