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精选19篇)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X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X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X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X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X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X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X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X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X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X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X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X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X。若由于丁X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X反馈。
(四)丁X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X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X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账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X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X,丁X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X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X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X申请资料中提供的账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X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X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X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X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X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X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X。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________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X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________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X: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丁X(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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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2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_____er_____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_____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X,丁X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X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X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X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X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X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X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3甲方: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有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生变化,直接影响本协议书履行的,应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甲、乙、丙、丁四方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协商修改本协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4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账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方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方,丁方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丁方如需对上述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应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甲、乙方提交电子变更数据,甲、乙方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通知丁方变更是否生效。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方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方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方申请资料中提供的账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 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30天之前,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其他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将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海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丁方缴纳在办理海关通关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关税和行政事业性费用(以下简称税费),经丁方提出申请,甲方通过对丁方守法、资信等情况,乙方通过对丁方账户等情况的审查,允许丁方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丙方为甲、乙、丁方网上支付税费服务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子数据的保存等服务。经各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一)甲、乙、丙方为丁方提供网上支付有关海关税款和行政事业性费款的服务。本协议所称网上支付服务,是指丁方使用计算机通过INTERNET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网站,查询到甲方生成的电子“税费通知”,若无异议则指定缴款单位和缴款账户,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交“电子税费支付”指令。乙方按照丁方发出的“税费支付”指令办理税费款项的支付服务。
(二)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完善现有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项目后,乙方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优先合作为丁方提供其它可能的增值金融服务。
第二条 业务流程
(一)丁方向甲方申报,甲方接受申报后,生成电子的税费通知,税费通知通过甲方的计算机系统传至丙方的_________系统。
(二)丁方通过网络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通知。如无异议,可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向乙方发送税费支付指令进行支付;如有异议,需向甲方提出重新处理申请。
(三)乙方根据接收到的税费支付指令电子数据进行预先扣款(以下简称预扣)处理,并将支付成功的电子回执通过丙方的_______系统反馈给丁方。若由于丁方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支付失败,乙方应将支付失败及失败原因的电子通知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丁方反馈。
(四)丁方可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查询税费款项的处理进度和状态,在获知支付成功后,可准备有关纸质单证到甲方现场办理验放手续。
(五)货物放行后,乙方负责将税费金额确定无误的网上支付款项缴纳至国库或指定的行政事业性_____账户。甲方应为网上支付税费业务开具纸质缴款凭证,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纸制凭证的流转。
(六)货物放行后,若税费计征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税费计征结果发生变化的,按现行的退、补税管理规定进行退补税处理。但对退/补税税单,丁方只能选择柜台支付方式处理。
第三条 服务的申请
丁方应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向乙方提出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申请。
丁方登录丙方的_________系统填写电子服务申请表格,向甲、乙方提供:其基本信息、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帐户信息、使用本服务的操作人员及操作权限资料。
甲、乙方对丁X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并在审批通过后将结果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通知丁X,丁X接到审批通过的通知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支付税费服务。
为使本协议下的网上支付税费服务顺利开通,丁X应于服务开通前在乙方开有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丁X不得撤销该账户。
乙方将严格按照丁X申请资料中提供的帐户、名单和权限进行税费支付处理。
第四条 电子指令与回执的效力
为完成网上支付税费业务,甲、乙、丁三方通过丙方的_________系统传递有关电子指令、通知和回执,甲、乙、丁三方认可丙方有能力对电子数据涉及的数字签章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并能够提供安全、可靠、公正的服务及技术认证机制。
甲、乙、丁三方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电子指令、通知及回执的送达等产生争议时,以丙方备份或保存的电子数据为准,丙方可依据其保存的电子数据对有关情况作出证明。
丙方有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采取必要手段保持其系统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取消税费指令的处理
乙方按丁方通过丙方的中国口岸数据系统提交的税费支付指令进行预扣款项处理后,若在货物放行前因税费金额发生变化需要取消税费指令的,乙方应将预扣款项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丁方账户。
第六条 服务准备和技术支持工作
网上支付服务开通前,丙方应为丁方制作进入_________系统的银行IC卡,并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丙方应为丁方在系统安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通本服务后,甲、乙、丙方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向丁方提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丙方承诺,甲、乙、丙方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丁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特别授权或许可,不对外提供或引用有关电子数据。但依据法律的规定,需要甲、乙、丙方在司法或者行政复议程序中作为证据提供的除外。
第八条 通知条款
丙方保证其_________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出现运行故障,导致网上支付税费服务不能正常使用时,丙方将以网页发布的方式通知丁方。
第九条 电子数据的保存
丙方承诺将有关网上支付税费服务的原始电子数据保存20年,并确保期间原始数据未经任何人为干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电子数据的灭失、缺损、破坏或更改的,丙方已向丁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后,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终止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经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属几方有过错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有过错的几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凡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管制、法规改变或其他当事方不可控制的因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当事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不能履行的理由。
第十三条 管辖
凡因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北京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四)通知地址。出现本协议项下应当书面通知的事项时,一方应按照下列地址通知其他方:
甲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6甲方(全称):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为方便乙方业务开展,加快结算速度,提高结算效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中“集团网上支付”(简称“集团支付”)是指母公司(包括总公司、结算中心,下同)和若干子公司(包括分公司、办事处,下同)均在_________银行同城开户的情况下,在银行电脑系统内设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账务关系为:当子公司收到款项后电脑系统自动将款项按设置逐笔或按金额划入母公司账户;当子公司付款时,由母公司通过网上企业银行集团支付功能发出付款指令,从母公司账户先将款项转移到子公司,再通过子公司账户将款项付给收款人。子公司须承诺其账户受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放弃对该账户作支付指令的权利。
二、乙方需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向甲方提交开户资料,以结算中心名义开户的需提供结算中心成立的证明文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乙方要求需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在甲方所在地同城范围内任意招行网点开立结算账户。对于参加集团支付结算的子公司账户,母公司仅可经集团网上支付功能对外付款。
四、乙方指定通过集团网上支付银行系统进行结算的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代码:_________;
企业银行编号: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
收款账号(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后自动转入账号):_________;
乙方用于集团支付功能的付款账号:_________;
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信息: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
五、若第四款中乙方账号或子公司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变更时,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变动部分继续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开通网上“企业银行”事宜,填写《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与甲方签署《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本协议是《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
七、乙方保证其运用“集团支付”功能进行对外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通过甲方提供的网上企业银行办理。
八、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力:
(1)当乙方子公司收到款项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子公司收到的全部款项及时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当乙方为其子公司对外付款时,由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向甲方发出付款指令,甲方核对乙方有效数字印鉴无误后,有权根据乙方付款指令中所提供的子公司账号及收款人,将乙方账户中的款项通过该乙方子公司账户付给收款人。
九、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必须向其开户行提交《_________银行集团网上支付业务授权书》,授权其开户行和甲方按本协议办理与该子公司有关的“集团支付”业务,也授权乙方对该子公司账户进行“集团支付”业务操作。乙方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若未能提交或提交后又取消相应授权,则甲方不得为乙方提供集团支付服务。
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集团支付”结算服务,并严格按照乙方的上述授权为乙方及其参与集团支付的子公司办理结算业务。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当《_________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终止时终止。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 篇7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_________支付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2.1 安全加密
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
2.2 支付服务
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项目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乙方可不定期申请将由甲方保管的钱款或乙方的应收款“退返”乙方,由甲方在收到申请且确认金额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乙方银行账户的汇款。
2.3 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乙方设立网上交易查询功能,为乙方提供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统,用于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负责“_________”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1.2 甲方负责受理涉及“_________”软件系统出现问题的投诉并解决相应的纠纷,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不介入乙方与乙方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可能发生的非甲方原因产生的相应纠纷。
3.1.3 甲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乙方在使用甲方支付平台中的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资料,包括基本业务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司业务介绍、企业邮箱(非个人Email信箱)等。乙方应在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身份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3.2.2 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在互联网上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业务,并提供各项服务。乙方不可以将甲方的服务电话或者电子邮箱作为乙方的客服电话或者电子邮箱刊登在乙方的网站上以致误导消费者,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随时终止为乙方提供的各项业务。
3.2.3 乙方承诺甲方无需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等的责任。
3.2.4 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情况下,乙方不能擅自转载、复制、截娶再造甲方网站上内容。
3.2.5 乙方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及服务流程,制定出相应的订单处理、发货或提供服务的计算机软件程序和服务程序,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3.2.6 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相应客户投诉或相关法律责任。
3.2.7 乙方应在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甲方的软件系统及服务内容,乙方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甲方或甲方用户的任何信息,或以乙方名义为他人提交各类申请。乙方需要通过乙方网站引导乙方用户进入甲方软件系统提交申请。
3.2.8 乙方终止某项服务或某项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2.9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帐号及密码,并承担因其帐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相应损失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在多个一级域名不同的网站上使用同一支付接口。
3.2.10 乙方不得把甲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或无偿让其它网站和企业使用。
3.2.11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
3.2.1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免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3.2.13 在合作期内,乙方需在其网站页面下方放置_________支付服务图标,并通过链接指向支付服务网站(_________)。
3.2.14 乙方将在其网站的合适位置增加“_________支付服务介绍和如何使用支付软件系统”的页面,指导用户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
3.2.15 乙方在登录交易商品页面须嵌入“_________支付服务”使用功能。
3.2.16 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符合中国相关法律。
3.2.17 乙方应保证使用_________支付服务不会损害甲方之形象及品牌。
3.3 无保证、责任、限制及赔偿
3.3.1 甲方提供予乙方之支付系统及服务不构成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之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网站上交易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之保证。甲方亦不对违反《_________交易服务条款》、《_________支付服务协议》及其他_________支付服务正确使用说明之使用及其使用结果之正确性、准确性、可靠性作出任何保证、担保或声明。乙方对于依赖_________支付服务及其结果独自承担风险,惟乙方有证据证明_________支付服务出现错误或故障,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除外。
3.3.2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或任何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间接或偶然性损失负责,无论其如何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而产生,或如何导致,无论是违反保证、合同、侵权行为(包括过失)、严格责任或其他原因。
3.3.3 特殊条款: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插件、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乙方的会员或者其他网站推介其它的网上支付服务及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及其相关网站等)。
第四条 服务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支付平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甲方保留随时向乙方收取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权利,甲方需提早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收费标准,则甲方有权在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后终止提供服务。
如双方对收费标准达成一致,则可另订立收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后实施,也可另立合同后实施。
第五条 结算和退款
5.1 甲、乙方结算的依据是“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提供给乙方的查询系统和乙方自有的查询系统,乙方可将查询结果进行打印备案,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5.2 结算方式
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系统进行申请,要求甲方将其保管或受托管理的乙方预付或应收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号。该账户信息应准确且限合法的银行账户,乙方将承担因账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3 结算周期
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乙方如未收到转帐款,可根据银行对帐单要求甲方向银行查询并保证乙方在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得到款项。
5.4 关于退款
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为乙方用户提供服务而需做退款处理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乙方指示将相关交易资金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若乙方在甲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甲方从乙方的预付或应收款中扣减退款不向乙方收取服务费,但如乙方向甲方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其它
5.5.1 乙方(乙方用户)的交易数据在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内保留一年,一年以上的数据查询可与甲方结算人员联系,但甲方无保存义务。
5.5.2 当一方以传真方式向另一方确认有关业务时,一方需在传真后电话通知另一方对应工作人员,另一方应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并传真回复。如逾期回传或不回传均视为另一方确认该传真的内容。传真件作为甲乙双方联系业务的主要方式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5.5.3 如果协议中止,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乙方用户)支付乙方(乙方用户)在甲方处的剩余款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甲方拥有本次合作中自有网络服务内容的一切权利。该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等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甲方网站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等。所有这些内容均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等有关法律的保护。
第七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对于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用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2 因甲方过错致使_________支付服务系统不能为乙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支付服务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3 因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的原则分担损失并共同向过错方寻求赔偿。
8.4 如乙方违反了3.2.18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协议终止
9.1 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1.2 乙方未能就退款及时足额提供本协议第5.4条款所述的相关款项。
9.1.3 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 发生下列情形,乙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
9.2.1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
9.2.2 甲方在协议期间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9.2.3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货款,或“_________”软件系统经常性不稳定而造成用户投诉等问题。
9.3 甲方依法或依本协议终止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及服务后,如因此给乙方用户造成任何损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附则
10.1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在主题事项方面的全部协议,取代之前的任何讨论、商议和相关协议。
10.2 无弃权
除非双方书面协议,一方行使本协议或任何相关协议下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失误或延迟都不构成一项弃权;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方或部分行使亦不排除将来的权利。
10.3 可分性
本协议是可分的,本协议任一具体条款的无效性不应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0.4 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予以转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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