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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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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精选24篇)

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款在四万元以上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本合同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核发的相应资格。

  3、本合同丙方主要为甲乙两方提供的咨询、组织、协调及监督服务。丙方应为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或经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认可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相关行业协会或其直属机构。

  4、本合同解释权归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5、为防止仿冒伪造,请到..或...网站下载合同的正式版本。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备案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编制粘帖印花税票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50096_1999《住宅设计规范》、50327_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210_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50325_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其它约定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

  3.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5032520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在甲乙双方认同的前提下,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

  3.7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

  3.8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本合同签定后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账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账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账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2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份。

  4.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积极配合甲方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相应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

  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交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账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

  6.3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同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应划拨%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日内组织工程验收,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当甲乙两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

  8.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批次拨款时间付款比例备注第一次%如提前完工,甲方丙方应相应提前划拨相应工程款项。保修期满,付清尾款。第二次%9.3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9.5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账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方支付。

  第十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1.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的违约金。

  12.5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

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2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之日起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发包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从业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户型:_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_卫_______阳台

  3.施工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双方商定采用下列一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工程期限_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步工期约定:水电隐蔽工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瓦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造价(轻工辅料、主材)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报价涨幅度不得高于预收款的______%,高出的部分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水电施工按双方确认的平面布置图为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另计。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水电预收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元

  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建筑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第五条 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地

  2.开工三日前要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有待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等所产生的费用。

  4.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施工材料、隐蔽工程、竣工等验收。

  6.甲方提供的材料应提前一日到场。

  7.负责协调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8.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图纸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行业资质证书。

  2.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报价、使用材料、工艺说明等。

  3.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如甲方强烈要求改动,需提供有资质的建设单位出具的拆改通知单。(燃气需专业人员操作)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六时之间不许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设备和居室内留存家具陈设物品的安全和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7.乙方材料进场,应通知甲方验收。

  8.必须保证使用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不得中途更换或以次充好。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的提供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由提出方承担。

  5.发包方订购的材料(如地热、理石、门、门口及踢脚线、地板、橱柜等),由第三方施工的,不属于本合同施工内容及工期。施工时所产生的垃圾由发包方负责清运,由于以上施工对已装修完的成品、半成品产生污染或损坏的,返修费用由发包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工程延误

  1.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程顺延的其他情况。

  2.对一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办理移交手续,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如发包人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未能及时组织验收,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第___日开始,工程的安全等事项由发包人负责。

  3.因质量有疑义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乙方拒不交房的,甲方可以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取证,如未取证,发包人擅自入住视同竣工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限为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_______日内,填写工程保修单。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施工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当事人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罚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承包人按迟延部分工程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4.由于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发包方向承包方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5.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6.由于承包人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承包人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以诚实可信为基础报价

  2.乙方应该以现场实际项目报价,不得随意漏报、误报、缺项等来压低报价价格。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份。

  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下______个附件

  合同附件:□ 1: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 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6: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

  □ 7: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 8: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 9: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 10: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 11:承包方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名或盖章、法人盖公章)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4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房屋结构: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 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 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6、装修质量保证金按总工程造价的10%计算,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俊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除甲方购买的主材料外)。其它工程保修,见工程保修单。

  七、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装修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负责缴纳收楼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派           为项目助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工作

  3.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隐蔽工程保修6年,其它工程2年,详见工程保修单附表。

  十三、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一   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业主) 装饰工程地址 

  乙方(公司)保修电话

  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进场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和隐蔽工程中的水电项目(十周年)。详见保修项目清单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的其余的装修项目(两周年)。详见保修项目清单

  备注:

  1、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和隐蔽工程中的水电项目保修十周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两周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伤或损坏等,乙方维修酌情收费。

  4、所有项目的维修,原则上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查看情况,确定维修方案,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保修项目清单

  类别保修内容保修年限维修方式备注

  天花造型发裂二年修补 

  门类变型二年校正或更换 

  木面板层脱落二年修补或更换 

  工地板起鼓发响二年返工 

  类框架发霉黑二年重做 

  木制品生白蚁二年灭虫、防治 

  推拉门失灵二年调整、更换吊轮 

  其他木质工程二年维修 

  泥墙体发裂、地面/地砖空鼓开裂,起砂二年返工 

  工沉箱漏水、二年返工 

  类外墙漏水不属保修范围 

  水工类水管破裂、水管渗水十年更换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十年维修 

  接头漏水十年重新修复 

  管道堵塞五年返修 

  电线绝缘十年更换 

  电源断路及短路十年修复 

  电电面板失灵二年更换 

  工漏电开关损坏/电器开关二年更换 

  类空气开关失灵二年更换 

  电路故障十年修复 

  电视电话电脑线五年修复 

  油漆类多乐士乳胶漆、喷涂二年返修 

  表面变色、表面脱落二年重新刷漆 

  煸墙体发裂二年修补 

  灰表面起泡二年修补 

  类表面脱落二年修补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监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域室内外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3 、工程户型:                             。

  4 、工程项目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和工程施工图纸)。

  5 、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部分双方商定,甲供材料乙方施工。

  6 、工程期限             工作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共同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7 、合同价款:

  ①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② 本合同工程项目报价单是以《山西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③ 本合同《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说明》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甲方工程监理制。甲方应与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理资质的部门,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前的工作,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物业手续,为乙方提供可施工环境。

  2 、甲方应向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交纳其要求的(其中包括物业管理部门要求乙方交纳的)押金、质保金及垃圾清运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并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

  3 、开工之前甲方应将工地内的电话机等电器以及家具等物品移走或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否则发生任何费用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4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

  5 、甲方应负责及帮助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工程交底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房屋结构质量验收,如房屋结构等存在质量间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工期相应顺延。

  7 、甲方应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 、甲方不得有下列违反国家现行规定的行为,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① 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② 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③ 禁止在室内大面积铺贴厚度在1 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④ 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⑤ 禁止私自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9 、凡涉及改变房屋原布局及建筑结构,拆改墙体或增加楼(地)面载荷,燃气、采暖、上下水等设备管线的,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后,通知乙方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或增减项目,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暂缓此项目的施工。待乙方提交注明工艺做法和报价的工程项目变更,并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施工。如果该项目已开始施工,甲方此时再提出修改要求,则造成的工料及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11 、工程发生增加项目及款项时,如未开工,甲方须在开工前按工程首期款的额度补交,如已开工的,增项款按全额与二期工程款一并交纳。

  12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到场时,应协同乙方相关人员共同查收。

  13 、甲方提供的材料(主材)须是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间题、规格差异或未按时进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14 、甲方要求乙方代购主材时,应与乙方签订《主材代购协议》,并将所需款项交至乙方财务部。

  1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间,会同乙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确认实际工程量。由于甲方未能及时验收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16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工程进度时,到乙方财务部交纳中期款及项目变更款。否则乙方将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17 、合同因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实施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取消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折扣、赠送及优惠项目。

  18 、工程竣工后,甲方须自行更换入户门门锁或密码。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施工项目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2 、乙方将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六个工作日内,开始进场施工。

  3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4 、乙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规定:

  ① 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②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③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④ 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⑤ 乙方应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⑥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 、乙方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

  6 、乙方应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变更单。按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及时交纳中期款及增项款。

  7 、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按有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约定:

  1 、工程项目及造价以有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单或预算》为准。此附件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工程预收项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结算时多退少补,或预算内项目量,一次定价的,以定价为准。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①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 不可抗力。(如非典疫情或重大自然灾情)

  ③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应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一周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4 、 如甲方无法按时结算工程款时,甲方应成担乙方同时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息,以约定付款量为计算方式。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 、因不属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6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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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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