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书(精选24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书 篇1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别: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性别: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位于_________,距离最近的公车站的实际距离为_________。
2、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3、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层高】【净高】为:__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有___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4、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5、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_________。
6、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以下第_________种。(其中2和3可以同时选择)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其中,该商品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同时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和第2种方式分别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二)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4、其他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九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第十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4、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达到的条件;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2)电: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3)供暖: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2)公共道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4)幼儿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5)学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6)会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到_________;
(9)_________;
(10)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十一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约定的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1)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2)契税;
第十六条 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
(6)_________。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2)契税;
第十七条 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5)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十八条 风险转移
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_________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建筑材料、构配件的具体品牌:_________,规格:_________。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___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
3、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应当已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且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_________。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
4、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_________。
第二十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三)在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出卖人原因所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以协助买受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住宅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_________市规划委员会、_________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该商品房只作_________使用,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
(2)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地上停车费_________、地下停车费_________。
(三)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的内容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七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业主临时公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内容若需要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果在登记后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__份,_________份,_________份。
第三十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出卖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申请预售登记。预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预售登记应当由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略)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
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书 篇2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 方式,取得北京市 区(县)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 ,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已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房屋,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 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大写) 仟 佰 拾 ________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______ 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 %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 %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 甲方须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应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的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条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交付房屋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甲方交付的房屋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不合格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甲方应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和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未达到本契约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备标准的,甲方同意按未达到部门的双倍差价向乙方补偿。
第六条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七条 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条 本契约由双方签字,在办理房屋预售预购登记后生效。预售、预购登记于本契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双方共同到北京 局交易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 本契约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转让,须报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批准。
第十条 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内共同到预售登记的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立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
第十一条 办理上述手续时发生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在不违反本契约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契约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房地产管理部门 。
甲方(签章):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代理人:______ 代理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
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书 篇3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北京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1】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 土地面积为:___,土地用途为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层,地下层数为层。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路《___》__幢 (号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 (大写):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帐户名称: ___、帐号:___)。 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
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第九条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 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质量保证书》和《_使用说明书》。 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条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
五)。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使用公约》(见附件
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__、___各执壹份。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2】 出卖人: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_ 通讯地址: 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 国籍: 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___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 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别: 通讯地址: 编码: __ 联系电话: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_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_ ,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___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___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_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___ 层,地下 ___ 层。 该商品房为
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层 ___ 单元 _ 号。 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 】:__ ;【层高】【净高】为:__ 米 , 【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 米,最高为:_ 米。 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 。 有 个阳台,其中 __ 个阳台为封闭式, __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____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_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 平方米。 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 ____ 。 (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_ 。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__ ,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 ___ 。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 ,抵押登记日期为:_ 。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__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为单套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为【独栋别墅】【整栋楼房】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 _____ (币) ____ 元,总价款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____ (币)____元,总价款 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3、按照套 ( 单元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_____ (币) ____ 佰 ____ 拾 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亿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_____ %,其余价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____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 ,专用账户名称为 ,专用账户账号为: 。 商品房预售时,买受人应当将购房款直接存入专用账户。 买受人申请抵押贷款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第八条 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
第九条 规划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出卖人确需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同意,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 10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___ 。
第十一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_____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__ 。
第十二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项所列条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__年____月____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必选);
4、满足
第十三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适用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5、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八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 __年 ____月 ____日达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4)燃气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 ;
(5)电话通信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7) ;
(8)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 ;
(2)小区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____ ;
(3)公共停车场 :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___ ;
(4)幼儿园: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
(5)学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6)会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7)购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8)体育设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达到 __ ;
(9) ;
(10) _____ 。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四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
第十二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时限),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_____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
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__ 。
第十五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
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__ 种方式处理。
1、根据
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 -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___ 100% 预测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
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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