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精选20篇)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地方省税务局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进行更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应遵守我国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种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时,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旅游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十三、鉴于旅游产品的特性,为防止低价陷阱导致您的旅行质量下降,签定合同时,请您依据市场行情,按照市场价值规律优质优价、低质低价,认真对比签约内容及价格。
合 同 条 款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的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 、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 、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主要事项
团号 __________( 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 ) 团体人数 _______( 附名单 )
线路名称 ______ 行程共计 ____ 晚 ____ 天 ( 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 出发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束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览景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点门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服务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交纳团费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 、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 、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 、甲、乙双方因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 、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 、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超出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的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 、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 、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 充 条 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2合同编号:
甲 方(委托人即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住所或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乙 方(受托人即旅游服务者或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事项项目标准人 数使用时间单 价费用合计
1、代订国内国际旅游飞机票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2、代订国内旅游景点门票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3、提供导游服务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4、代订旅游用餐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5、代订交通工具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6、代订国内国际酒店住宿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7、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该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事项以外甲方所产生的问题,乙方作为委托人只有写协助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以随时披露该合同内容要求旅游辅助服务者为其提供服务。
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项无法使用或无法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项,但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责任免除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充分证据。
2、甲方应当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使用旅游委托事项,乙方建议甲方外出旅游的游客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健康游客,因甲方游客自身健康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范围内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确认后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3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 所列条款。
第一条 旅游时间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服务人数为: 人。
第二条 行程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游玩项目等行程安排,具体内容以本合同附则(一)中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如下:
1、旅游交通: 35座宇通豪华大巴,1300元/辆/两天
2、门票: 12元/人
3、住宿: 230元/间
4、餐饮: 正餐500元/桌,早餐20元/人
5、导游: 150元/位/天
6、真人CS: 80元/人,包含CS全套集体专业器材、各项活动装备
7、篝火晚会: 500元/场,包含场地、凳子、柴火等。
8、保险费:
乙方结算费用时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力、义务及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游玩项目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总服务费用50%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增加游览景点或游玩项目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保证本次旅游的安全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10000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6、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余额在活动结束时结清。若活动取消甲方不退还定金。
7、乙方若因天气等特殊原因而推迟旅游时间的,需与甲方进行协商,另行确定旅游时间。
8、乙方在活动当次入住房间数低于预定房间数的90%时,每间空置房见需按房价的50%比率支付空房补偿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五条 费用结算
1、服务结束后,乙方现场结清余额,支付的费用为甲方实际提供的服务费用余额,乙方可使用现金或刷银联储蓄卡结算。
2、乙方结算费用时,甲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时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1、
2、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5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6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职务:
电 话:
乙 方: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师为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二、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提供 有关法律咨询;
2、为甲方 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时间、地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均有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其他法律文书透露、提供给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专项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六、如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进行诉讼或仲裁,律师代理费双方另行协商。
七、如乙方律师受甲方委托异地出差,乙方律师出差期间的相关费用(含交通费、差旅费和各项杂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甲方故意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不实材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北京市_律师事务所
日 期: 日 期: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7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8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组团旅行社): 经营范围: 诚信通代码:
地址及电话: 许可证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线路名称: ,团号: 。
组团方式:□自行组团 □委托组团 □散客拼团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出发地: 。
途经地: 。
目的地: 。
第三条 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与标准
交通 ,标准 ;
住宿 ,标准 ;
餐饮 ,标准 ;
第四条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
项目内容 。
游览时间 。
景点名称 。
景点游览时间 。
第五条 甲方自费游览项目(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费用之外另行付费的
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费用 。
第六条
第七条 甲方自由活动的时间与次数 乙方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购物点名称 时间 ,次数 。次数 ,停留时间 。购物点名称 。
第八条 经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的地接社(口岸旅行社)/委托的组团旅行社为: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的收费标准为:¥ 元/人;
儿童的收费标准为:身高1.4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费;身高不足1.4米(含1.4米)的儿童的收费标准为¥ 元/人;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 元,大写 。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支付时间:□ ①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旅游费用;□ ②签订合同时预付
人民币: ,余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十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乙方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延期出团。
2、由乙方转委托其他旅行社组团。
3、改为散客拼团。如费用增加,由甲方补足;如费用减少,则由乙方返还。
4、退团返还团费,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甲方。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在甲方交纳的团费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乙方提醒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甲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2、 3、 自行投保; 不投保; 委托乙方代办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受托为甲方代办保险的,乙方为甲方选择的保险公司: ,
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 元 ,保险费: 元。甲方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旅游服务。
4、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二、义务
1、保证向甲方提供及所填写的各种资料和内容的真实与准确,并对所提供资料及所填写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应是正在使用且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无法联系或及时联系甲方而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配合领队人员、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6、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
7、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8、甲方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9、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事先未与旅行社签订保管协议或因自己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0、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影响侵害团队整体利益行动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或应急措施。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二、义务
1、按照合同及《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应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2、在出团前向甲方发放《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告知甲方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以及安全避险措施和应急联络方式。
3、为甲方安排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领队证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导游服务类型:□全陪;□地陪。
4、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项证件。
5、对于特殊游客,乙方可根据甲方的特别要求,为甲方配备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甲方的姓名、血型、有无突发病史和急救方式、有无药物过敏史、应急联络方式等)。
6、不得因甲方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同一团队中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但乙方对甲方提供了比其他旅游者更多的服务或者甲方主动要求的除外。
7、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参与合同约定外的购物活动或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甲方在计划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8、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9、对甲方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10、积极协调处理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乙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协助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有权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乙方已实际发生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减少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予以补足。
5、在行程中因紧急避险所导致费用增加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甲方不同意转团、不同意延期出团、不同意改为散客拼团的,视为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行程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条第2款约定处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
乙方在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后,应当在甲方退团的书面通知到达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的违约金。
3、因无故不听从乙方及其领队的劝谕或不服从导游、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而影响旅游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全部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与乙方出现纠纷时,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在出发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金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5日至30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7日至14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4日至6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前1日至3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出发当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乙方应当在确定取消出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安排的导游未经甲方同意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终止对甲方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负担甲方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或差价,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或委托地接社拼团的,甲方在出发前或出发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 %付违约金,但甲方得知后同意接受转团或拼团的除外。
6、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受托的第三方全额索赔。
7、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1、黄金周旅游的特别约定:
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乙方和甲方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2、第三方责任的特别约定: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并直接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境游(含港、澳、台)的特别约定:
除合同约定内容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及外事部门的要求办理出境游手续。因途经地、目的地的签证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分别授权委托 、 作为本次旅游行程中履行旅游合同的代表,其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其所为行为视同为委托方的行为。
5、其他特别约定: 。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等合同履行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9甲方:
乙方:
一、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10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与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代理事项与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
第四条律师费用
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按一审金额的50%收取。律师费支付至下列帐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乙方可以通过和解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该案判决结案或者和解、调解协议签署后五日内按照上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进行调解、和解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工作费用。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11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个。分别是__、__、__。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时至__时,下午__时至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
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深圳律师:黄华(20xx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律师服务合同范本 篇12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就不良资产(详见清单)尽职调查事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此,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的范围及服务的时间
2.1服务范围包括:具体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资产编号,与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协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审阅甲方提供的不良资产文件资料,了解每笔资产的形成过程、债权类资产的诉讼时效、涉诉、附随担保情况和股权类资产的合法权
2.1.3逐笔审阅不良资产的原始档案资料,并就有关事实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收集资产的相关信息;
2.1.4查询债务企业以及被投资企业的工商档案、变更登记情况,调查企业的法律存续状态,经营状况;
2.1.5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出具法律意见书。
2.2服务时间要求: 本协议签订后2个月内。
3.服务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师组成的工作组,按照本合同第2条服务范围及服务时间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务,并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工作组人员。
3.2乙方派出律师(主要工作组成员)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务,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以及资产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对每笔资产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
3.3.2根据甲方关于节约工作成本的要求,资产金额在10万元以下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其中没有文件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笔列举,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
3.3.3乙方承诺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能够按照同业律师服务的
3.3.4乙方向甲方声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员没有同时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对资产金额少于10万元以及资产金额介于10万元与50万元之间其中不存在原始资料的不良资产,不对债务人进行调查、统一出具法律意见书,乙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纠纷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保密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业务机密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终止、解除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5.费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采用以下第 5.1.1 种计费方式计算:
5.1.1本合同项下的律师服务费用根据乙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不良资产笔数确定,具体计费标准为:(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可能根据上述统计数据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5.1.2本合同采用风险代理服务费用的计费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师小时费率的计费方式。律师的小时费率分别为:
5.2本合同的律师费用采用下列第 5.2.2 种支付方式:
5.2.1一次总付,在 全额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签署并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50%的款项;
5.2.2.2 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日常杂费,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调查、复印、打印、电话、传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因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税项、税费由 乙方承担。
5.5其他约定:
5.6乙方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
6.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6.1.2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6.1.3有权要求乙方不时提供相关的工作汇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报;
6.1.4其他 无
6.2甲方义务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关的资料,保证该等资料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协调*有限公司各二级单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提供资料,接受乙方询问,根据乙方要求就相关事实进行说明,根据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负责乙方人员在各二级单位本省区域内的交通等。
6.2.3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6.3乙方权利
6.3.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委托事宜有关的资料等;
6.3.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义务
6.4.1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应符合高质量的律师服务水准,并实现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准确、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4.2对甲方交给的资料、材料、证据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地点时,须遵守甲方工作地点的有关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应负责自行对其派出的律师、顾问及工作人员等进行人身保险,并对其派出的人员的健康、安全负责。甲方对在委托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健康、安全问题不负任何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10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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