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通用3篇)
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篇1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特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接受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监督。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承诺人:
二〇 年三月日
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篇2作为一名教师,我将严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职、勤奋工作,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歧视、侮辱学生,严禁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杜绝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坚决杜绝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坚决杜绝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并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若出现有违师德行为,自愿接受《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争做四有好老师承诺书 篇3为了进1步树立教师良好形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人民满意的教师,规范师德行为,我现向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参加非法组织组织的非法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3)不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4)做到先备课再上课,勤批改学生作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5)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停课、缺课;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之事;不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6)爱护学生、保护学生,不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
(7)不弄虚作假信谣、传谣并网上发帖、跟帖,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教育教学工作中尽心尽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
承诺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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