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合同(精选3篇)
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篇1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已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特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甲方将一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机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工程内容祥见工程承包合同)。
为了依法维护和保障双方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及双方的正当权益,使双方能够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责任区域划分、安全生产职责及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一)责任区域的划分
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地面设备场地、水平21采区溜煤眼反井钻场。
甲方责任区域范围:乙方责任区域范围以外为甲方责任区域范围。
(二)安全生产职责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有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的责任,并将乙方视同下属区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纳入甲方统一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
乙方对承包的生产作业活动场地及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
(三)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营业执照、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等的资质审查。
2、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进行检查审理及对工程施工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资质的人员及身心不健康、行为异常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施工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察哈素煤矿相关管理规定,检查乙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生产施工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供电系统、检验检测仪器、工具、现场生产作业环境及施工质量、人员操作规范性、个人行为规范性、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纠正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隐患,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下达限期整改、警告、停产整顿通知书及行政经济处罚决定书;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或不称职的施工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有权建议乙方撤换。
5、有权建议和督导乙方建立健全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落实。
6、甲方对乙方所有的安全处罚,必须当面通知现场违章责任人或盯班人员。
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施工所需的有关工程施工的资料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服务,在生产系统上保障乙方安全施工,如预知生产系统要影响乙方施工时,负责提前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提供井下应急避灾路线图,并向乙方交待清楚,以备应急时使用。
3、辅助乙方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质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且满足开工许可证条件要求后,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具开工许可证。
5、甲方负责组织该工程的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技术疑难问题给予及时的平衡协调。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协调各项工作。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权利:
1、因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存在威胁乙方安全施工的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通知甲方消除事故隐患。其一
2、乙方在现场发现工程技术要求与安全管理规定不统一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置疑和变更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统一意见确定方案后再施工。
3、当甲方提供的安全服务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4、乙方委托甲方施工的协助工程(如打起吊锚杆等),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试用,试用合格后,予以验收。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统一安全管理,执行统一安全工作布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考核奖惩;负责保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规程在施工现场的贯彻落实,自觉执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施工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
2、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施工所须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明及工程施工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所有参予工程施工人员的明细表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队伍组织或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甲方声明,并征得甲方同意。
3、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编制、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阅,争得甲方同意后报甲方安监、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对本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文明生产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安全救灾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保证完好,特种作业人员和岗位工种持证上岗。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工程规格质量检查验收,及时纠正现场不规范的管理与操作行为,及时消除现场出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如可能留下事故隐患时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各隐蔽工程要有专人记录、验收、签字和负责。认真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现场防灭尘设施保持齐全有效,建立并规范运作员工安全健康保障体系。
5、乙方要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时平衡、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出现因甲方原因或与甲方有关联的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和协助解决。
6、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包工程。
三、安全事故救援与事故处理
1、若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甲方调度室和主管单位领导,现场负责人员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申请甲方给予帮助时,甲方在接到求助请求的同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发生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伤亡或非伤亡事故,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有关部门汇报,调查、处理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配合,最终由责任方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在乙方施工责任区域外或双方自身责任出现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事故分析,按照事故分析结果,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其相应责任和费用。
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
五、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民法典》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区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处理。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9.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10.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没有遮拦不登高。
11.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业人员特证情况。
2, 向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交收手续。
3, 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 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 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搞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 督促乙方检查自行提供的施工机具,电气设施,各种材料和劳保用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
7, 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并督促整改。
8, 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特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等,并证明其有效性。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 正确处理安全与制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 认真传达贯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文明工地建设。
5, 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操作、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 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火,防电,防毒等用品,用具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7,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预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8,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及时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其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侦察,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或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甲方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4乙方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甲方机械。设备和聘用甲方特业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从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中提取2%计 万元作为安全抵押金,在合同期内未发生伤亡事故,全部返还;死亡一人按安全抵押金的50%扣除,重复发生死亡事故,不予返还,并加倍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不属责任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 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后生效,委托代理人应相互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末尽力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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