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通用20篇)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1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牌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为一年,即从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牌租赁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不含税)。
2、 广告牌租赁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即付清广告租赁费用。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牌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广告牌制作材料、施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广告牌硬件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广告牌若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
(三) 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退回甲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 日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宣传广告牌委托乙方制作安装。现甲、乙双方就有关细节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制作形式:包工包料包安装。
二、尺寸及数量:信息站牌:规格:70*45材质是白铁的,数量171块。 制度、流程、职责牌各171块,规格:50*70
三、价格
价格为:信息站牌单价60元/块,制度、流程、职责牌单价50元/块,合计总价格为35910元
四、制作及安装工期
合同签定后, 7个有效工作日内制作完工。
安装根据甲方时间要求安装,无条件配合。
五、质量要求
1、乙方承诺其基于本合同所采用的原材料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材质、规格、要求进行牌子制作安装,并对其质量负责。
3、乙方承诺其基于本合同所使用的材质,使用寿命2年以上。
六、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5910元(人民币叁万伍千玖佰壹拾元整)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3户外广告牌租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面积 ㎡, 照明灯具,灯具为 盏。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
照明设施:照明灯具为外打福乐灯400W/盏。
2、广告牌租赁期为 个月,日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付款流程 此款项包括一年的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电费、 。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等。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乙方免费负责甲方喷绘画面的安装及更换事项。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其雇佣工人的人身安全及工作支出费用,亮灯时间为每天4小时,春夏季21:00—24:00时,秋冬季18:30—22:30时。
5、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乙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如甲方自行要求更换,则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地段和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
户外广告媒体坐落地点:
广告形式:
第二条 广告内容
户外广告牌规格:
广告画面:由甲方提供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详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
第三条 广告发布期限
户外广告发布期为 年,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验收确认为准,广告时间往后顺延。甲方应在签订合同5日内及时把广告样稿及审批材料交给乙方。);上画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甲方制作通知下达后5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及验收确认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约日期十日期限,超出时间乙方不给予顺延。
第四条 广告发布费用
甲方同意,就其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媒体上发布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广告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该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及安装维护费用、保险费、营业税、户外广告发布审批或登记、备案费用、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等。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或第三方行为等原因导致广告画面发布时间中断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广告发布画面并将累计中断日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补偿给甲方。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画面发布时间中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广告发布费的30 %,计 元 。
2.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广告发布费的60 %,计。
3.该广告正式发布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的10%,计 元 。
4.为保证交易安全,甲方应将款项存入乙方以下帐号,不以现金方式支付。
帐 户:
帐 号:
开 户 行:
第六条 广告验收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最终确认样稿的 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广告的相关审批手续、制作安装并上画(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为正式发布,乙方在通知甲方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白天广告照片供甲方审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广告内容和设计稿样,甲方有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其广告画面内容的合法性(如肖像权、商标权等均符合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甲方应于广告安装完毕后并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3日内整改合格,如3日内仍整改不合格,造成发布时间延误,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补偿给甲方。
3. 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对广告的发布进行监督,就广告画面的污损、缺陷等非正常发布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付款。
5.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审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如甲方手续不齐全,乙方确保可以发布广告,如因手续不全造成有关部门要求处罚、整改或补齐手续等要求,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予以积极配合。如果甲方不能提供完备手续且有关部门又不能通融的,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作或协商处理办法,双方免责。
6. 本合同到期,甲方如继续承租该广告位,甲方须在发布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未通知乙方,乙方视同甲方放弃该广告位的续约权。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合同及确认位置正确安装(指符合此类广告通行之安装标准)于广告位上。若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提出更换画面的要求,需提供更换内容,乙方应在确认样稿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完毕(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乙方承担三次更换画面的费用,如乙方安装换画超出该时间,则超过该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给予相应顺延。
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广告位拥有合法的发布权利,应保证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有效使用该广告位发布广告。乙方在广告发布前应向甲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以及该广告位发布权相关证明文件。
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甲方广告发布的所有信息。
4.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对该广告进行维护维修及例行清洁护理。如因人为、暴雨、风雪或其他原因造成广告牌、画面出现一般性损坏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超过该期限乙方应将累计超过时间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给予相应顺延。
5. 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工程、维修管理、拆除过程中及发布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包括不可抗力)第三方受到任何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之责任和因此引致第三方对甲方索赔而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合同执行期间, 如发生包括因政府政策、法令变化、政府行为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以及自然灾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4、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广告发布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以天为单位结算,甲方多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3日内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承担延期退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条款
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壹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广告位置及效果图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5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_________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0xx.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20xx.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20xx.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广告合同?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6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1606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46--8365666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经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而合法成立的企业。并拥有广告位合法使用权。
2、乙方是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并自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发布自有广告宣传等手续的许可办证。
甲乙双方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之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采取租赁使用的形式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1、甲方将位于 地段户外广告牌,共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属户外广告牌租赁总费用为人民币元/每年(人民币大写: )
2、付款方式:
①本合同双方盖章签订生效后,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②乙方画面一发布,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___ _ 元整。 ③本合同满 月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四、责任与权益
1、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合作周期内可展开自主广告发布主体的唯一性,并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发布合同:合作到期前三个月,双方是否续约,续约条件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不续约甲方在合作到期之日收回广告牌,乙方不再享有该资源广告牌租赁使用权。
2.广告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合同期间发布的广告画面相关审批登记以及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乙方发布广告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确保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取得相关广告发布审批证明。如因乙方提供的广告发布资料失实或涉及版权、商标权等问题而导致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相关审批报告及批文备案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3、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广告租赁费。
4甲方应确保广告牌的正常运行。乙方需保证租赁期内广告画面的完整性,创造美好的视角效果。如因画面质量问题造成有关部门问责整改,乙方必须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七、违约责任
l、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发生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事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提前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应赔偿年度一租赁费一倍的违约金。
八、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1、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合同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另一方(“守约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年度租赁费—倍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九、保密义务
1、本合同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接受方”)从对方(“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用户信息、技术秘密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
保密性。
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肘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受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接受方应当在披露方提出合理主张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4、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合同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履行。
5、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
十、不可抗力
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2、如因政府管理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
十一、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将该争议提交永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永州市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合同。
7、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永州华昱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州湘永路支行
430004270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7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乙方承揽制作、发布甲方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制作并发布广告。
二、广告基本要求
1.广告内容:广告形式应与样带/样稿(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效果图)保持一致。
2.广告发布形式及制作材料:
3.广告规格、尺寸、数量:
4.制作竣工期限: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 天内。
5.发布日:甲方交付样带样稿之日起 天内。
6.发布地点: 具体发布位置:
7.灯光型广告晚上亮灯状态持续时间:当日 点至(当/次)日 点)
8.维护期限:发布之日起计算, (月/年)。
在维护期限内,乙方应定期对广告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到整洁、安全,保证本合同项下广告完好,维持验收标准效果。如出现瑕疵,确保24小时内修复。
在广告发布实施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设施拆除、移位或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补偿未发布费用及同比例制作费用,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损失权利。
广告发布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短期停止发布,乙方应顺延同等期间。
三、广告采用样稿(样带),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广告样稿(样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四、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五、价格及造价
广告单价__ __元/m²(此单价包括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等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支付其他费用。
工程总造价:小写: 大写: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
2.验收时间:
3.验收方法:
4.验收程序:
1)广告实施完成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由甲方组成验收组,按设计指标逐项验收。 5.验收不合格处理: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工程施工前将该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 )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待乙方将全部工程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将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 )支付给乙方。余款 在乙方将全部工程发布完成后,甲方确认扣除应扣款项后将余款支付给乙方;若该余款不足以扣除乙方应扣款项,乙方应当将不足部分支付于甲方。
乙方开户行及帐号:
八、特别约定
1.允许总工程量适当浮动
2.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广告发布手续的合法性,广告发布的申请及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等原因招致有关部门查处的,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损失。
3.乙方施工、维护中给自身、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意外工伤、事故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确保发布甲方广告的设施能抗十级台风及其他常见自然灾害。因该设施倒塌、坠落、断裂等原因给第三方或者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除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标的额× %。
2.广告逾期竣工或者发布(验收合格方可以发布)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广告发布期间,没及时维修,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晚间灯光型广告发布时间,每缩短1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发生纠纷后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8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位于 公交站台广告牌发布甲方形象广告等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地点:
二、广告媒介:
1、公交站台广告牌规格:
2、数量: 个
3、价格: 元/个
4、总计金额: 万/年
5、工艺要求:广告材料采用户外喷画布。
6、照明时间:
每年11月22日—5月20日亮灯时间为18:00—22:00每年5月21日—11月21日亮灯时间为19:00—23:00因不可抗力或电力供应部门非正常供电等非乙方所造成的停电除外。
三、广告发布时间:
广告发布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
四、本合同约定金额
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此费用包含租用站台、一次的广告画面制作费、安装、广告发布期间的报批报建及审批费、维护费、路政管理费、照明电费等。
五、付款方式
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承担广告画面内容及文字的真实性的法律责任。
2、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3、负责提供广告报批所需资料。
4、本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约权,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友好协商确定,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保留此广告位。
5、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6日内提供确认的广告设计稿。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验收工作。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予以修改,在甲方未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2、在甲方有效发布期限内,乙方不得与任何形式的客户直接签约发布本合同中的广告牌。
3、负责合同期内的广告的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修,确保广告能正常发布,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于当天电话通知甲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牌、广告画面破坏、残缺(甲方制作画面除外)、不亮灯,则乙方应在知情之日起三天内免费为甲方修复完毕。
4、乙方负责由此广告牌引起的工伤事故及损害第三者的人身安全或财物受损和赔偿。
5、广告牌画面更换的所有制作、安装、发布报批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一次画面制作和安装,并且一年内免费提供一次画面制作和安装,甲方需要更换广告画面,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办理更换申报手续。甲方提供的有关合法申报资料齐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工商报批及画面更换。
八、违约责任
(一)、在公交站台广告牌发布期内,除以下因素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发布合同的履行和违反相关的规定。否则,违约方须支付给守约方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1、不可抗力因素。
2、该公交站台的场地因市政规划需要,政府部门通知拆除或改造。
(二)、如发生第一款不可抗力事件至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应出具有关书面证明和现场照片实景照片送甲方,双方经协商同意,置换合适位置签订补充协议或广告费用按广告牌实际租用日期计算退还。
(三)、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05%的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十五天未付款,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公交站台广告牌另行发布广告,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
(四)、若甲方确认广告画面喷绘样稿及支付首期广告费后5天内,乙方不能完成广告发布(下雨、自然灾害天气除外),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05%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十五日期未完成广告发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由于政策或政府部门的原因造成广告发布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对于合同无法履行的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相应的广告发布费。
九、附则
1、对本合同中的价格及有关合作条款双方均有保密的义务。
2、甲方支付款项方式为银行转帐,如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支票时,必须向由乙方派出的具有收款授权书的收款授权人支付,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3、如咸宁市政府职能部门,需做公益广告征用公交站台广告牌,需乙方在10天内出具政府相关文件或通知告知甲方,甲方积极配合,每年时间不能超过45天。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发布期满之日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 章: 签 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9甲方(全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全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媒体或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媒体形式 立柱, 路牌, 灯箱
第二条 制作要求
1、发布地点(广告位置): 市 区 路
2、数量、规格:
3、材料要求:
4、画面尺寸:
5、质量要求:无色差,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
6、广告效果:此广告位为甲方独家使用,没有和其他广告相邻。
7、如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第三条 验收标准
乙方应当于广告施工完成后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 日内对广告位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如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按合同第二条约定),乙方应当重新制作。
第四条 广告价格
广告费每年人民币为 万元,包含以下费用:发布费、占地费、保险费、行政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画面及基础架制作费、设施租赁费等。
第五条 发布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 户外广告,发布期为 年。发布期自广告实际发布(获得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六条 质保期限
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质量保修期限为 月,自广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先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 %,计 元。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总额的 %,计 元。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 日内支付乙方(期间不计利息)。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的收费凭证(即正规发票)。
第八条 广告维护
乙方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护,一般故障的,乙方应在八小时内修复(修复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较重故障的,乙方应当在十六小时内予以修复。如遇画面更换或发生故障等情况引发发布时间损失的,乙方同意顺延广告使用期限。无论是否在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物体脱落、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审批办理
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的各类审批手续,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第十一条 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户外广告画面,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设计资料,乙方在收到设计资料后 日内完成广告画面制作,乙方发布广告画面前,必须将样稿送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发布。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用于户外广告发布行政审批的完整 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广告画面正确资料或设计稿。
3.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当日予以验收(包括白天、夜晚的效果),若甲方在广告发布之日的 工作日仍未验收的,则视为户外广告发布已经验收合格。
5.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更改广告发布的内容、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确定的广告发布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由乙方负责办理报批各项手续,经政府行政审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 周内安装完工。
2.乙方制作广告画面的材料质保期为一年,每年对广告画面进行一次免费更换。乙方应保证在不出现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广告物体在一年内保持完整,若出现损坏,乙方保证在 日免费更换画面,否则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3.在广告发布期间,因广告设施损坏,造成广告发布中断的,乙方应在 小时内免费修复,严重损坏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三日,若因广告画面破损、褪色严重,乙方应当在 日内免费更换广告画面,不得进行局部修补,恢复其广告(牌)正常发布。乙方占用的修复时间,相应顺延甲方的广告发布期。超过上述规定修复期限的,甲方的广告发布期限双倍顺延。
4.在广告发布全过程中,乙方必须作好对广告物体的维护并保证广告物体(牌、灯具等)的正常使用。因广告物体本身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有关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对因广告物体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任何赔偿和其他相关责任。
5.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地震、洪水)或政府行为等造成广告发布中断,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中扣除与广告实际发布天数相应的广告发布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乙方保证,该广告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存在拆除、迁移的可能性,并承诺如果发生上述情形,乙方应当退还未发布期间的广告费用,并就未能全部履行合同向甲方作相应的赔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未按照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还应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无法顺延的按所误时间低扣退还甲方相应的发布费,并应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严格履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项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 (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的,可以补充、变更、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3、合同的附件 份,由合同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 起生效。
5、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户外广告牌合同 篇10甲方(客户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媒体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1.2 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1.3 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_______________。
1.4 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1.5 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1.6 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 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户外广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的_______年后终止。
第四条 价款及其支付
4.1 媒体租金为_________(广告单价为_________/月_________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8.3,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4.2 费用包含:
4.2.1 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4.2.2 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4.2.3 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_________盏及电费;
4.2.4 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4.2.5 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_________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4.2.6 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4.2.7 每年_________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发布;
4.2.8 于广告发布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9 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10 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4.2.11 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4.3 付款时间表如下:
4.3.1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5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2 乙方依设计稿(附件一)将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4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3 合同履行至第十一个月时,乙方开具媒体租金1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4 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 户外广告的报批
5.1 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5.2 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5.3 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或更换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间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当局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因而引起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及索取赔偿;
5.4 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 构架制作
6.1 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6.2 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代理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6.3 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 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7.1 设计
7.1.1 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7.1.2 画面尺寸: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面=_________平方米;
7.1.3 该路牌的材料为:整体广告架结构为钢架结构,设计抗风能力为九级;画面为_________布,电脑喷绘精度_________,50米距离效果清晰,设计保质期1年,不褪色、不破损;
7.1.4 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7.1.5 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7.2 制作
7.2.1 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7.2.2 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7.3 验收与发布
7.3.1 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7.3.2 照明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
8.1 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8.2 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8.3 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8.4 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_________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8.5 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8.6 广告有效发布时间为_________年,自广告发布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_________年后结束。
第九条 户外广告的维护
9.1 乙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的正常发布。
9.2 若遇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发布期中顺延。但是属于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 广告的监测
10.1 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10.2 乙方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发布情况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发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若发生过不正常发布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发布的照片。
第十一条 协议完整性
11.1 本协议正文及其明确指向的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合作主题的完整的意思表达。
11.2 前款规定并不妨碍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本协议框架和原则上就细节问题签订进一步的细则。
11.3 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本次合作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和续展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作补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
12.2 如果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某一或若干条款在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响或减损,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签订合法有效的确认书或附件以实现原协议该条款的目标。
12.3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甲方欲行使此优先权,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3个月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第十三条 发布中断
13.1 如广告媒体因中国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2 广告媒体除因中国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发布,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3 倘若在合约期内,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媒体(例如:广告媒体所处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须进行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暂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于广告暂停发布之日起三天内送呈甲方。此外,乙方须延长合约期限以赔偿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间,而甲方无须为延期缴交费用。乙方并须于事发后三天内通知甲方有关广告媒体於何时停止展出及将在何时恢复展出。又若乙方未能在合约期满后延长发布期以补还受影响之租期,乙方必须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的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 双方当事人若欲根据前款免责,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的证明。
14.3 若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在知情后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4.4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或不能发布时间延续至1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预付的费用按发布时间的比例退回甲方,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乙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5.1.1 乙方在鉴于条款中关于户外广告媒体的权属、乙方的资格和能力的陈述
15.1.2 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广告不能发布或逾期发达一个月以上的;
15.2 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3 若甲方根据本条规定选择终止协议,乙方应该根据该广告牌广告发布期间的有效期剩余时间,按比例地退还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以及该笔费用的利息;
15.4 本条所称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预期得到但由于乙方违约而没有得到的合理利润。每年的此种利润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实现的平均年利润额,若有此种数据可供参照的话。
15.5 甲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15.6 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7 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支出,应由违约方代为支付。
15.8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情况下违约,无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以补充损失方的损失,受损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赔偿金。
15.9 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尽管有违约责任之承担,双方仍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6.2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如果在协商开始后十四日内争议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16.3 仲裁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6.3.1 如果当时双方书面同意,则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
16.3.2 如果双方不同意按上述规定进行仲裁,则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法院按其调解和仲裁规则最终裁决。
16.4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败诉方多於一方,败诉方应按比例负担)或由仲裁团另行确定。仲裁员的任何裁决由对败诉方行使司法权或对败诉方资产所在地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其他
17.1 乙方同意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17.2 本合约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而终止,乙方需自行承担费用将广告画面拆除,其他保密材料及其所有副本归还给甲方。
17.3 在合约期满或提早终止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费用于十四(14)天内拆卸移走广告画面,而甲方无须再承担本合约期满后之任何媒体费用。
17.4 本合约对本合约双方及其代名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并对双方不时可能指定的各代理人有约束力。
17.5 不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违约以致不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17.6 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转让本协议。
17.7 所有退还甲方或客户的退款,需以本合约内第二条所定的货币支付。
17.8 通知: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电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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