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通用3篇)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1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邮编:接收方)和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邮编:(以下简称披露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就转让和受让公司的国家股股权事宜(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同意接受方对披露方进行审计,因而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关于生产经营的相关的保密信息。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与披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原材料采购、预测和估计、各种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及其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
2.不在定义范围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a)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c)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3.义务
a)接收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b)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c)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或者接收方为项目而聘请的中介机构为实施项目所需而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d)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4.—般余款
a)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48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b)本协议—旦终止,所有保密信息及其所有复印件,无论其为电子或书面等任何形式,均应立即交还披露方。
c)本协议下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d)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被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阐述,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
e)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己方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a)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b)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
f)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关于金顶国家股的股权转让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
g)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h)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增补和修改,除非由双方合法指派的代表书面作出,否则视为无效或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i)本协议中的各个标题仅仅是出于便利的需要,而不能用于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
j)本协议是协议双方对相关义务、目的、权利、责任及关于本协议主题其他责任的完全同意和/或理解,该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
k)任何一方不得将其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种转让的尝试自始无效。
鉴此,本保密切、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公司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公司签字:
姓名:
职务:
日期: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均系具有合法资质且分别从事不同领域、行业的新闻传播业务的媒体,愿意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相互转载新闻信息。
2、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相互授权对方可进行对方媒体已公开新闻信息转载,但不包括一方特别说明未经同意不得转载的图文资料。
(1)转载对象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编的新闻信息,不含甲方或乙方转载甲乙双方以外的他方新闻信息。
(2)转载对象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编的新闻信息,不含他人署名或不署名的通过甲方或乙方媒体平台发表、公开披露的论文、文章、照片、图画等。
(3)转载对象为甲方或乙方自己采编的新闻信息,其表现形式包含新闻信息中的文字、_____、数据等。
2、甲乙双方在转载对方新闻信息时,应遵循下列约定。
(1)转载对方新闻信息时,应对转载自对方的事实予以注明,并注明新闻稿件的编写者、署名_____的拍摄者。
(2)转载对方新闻信息后,未经新闻提供方同意,转载方不再授权或许可其他媒体转载。
二、合作内容
1、新闻信息提供
(1)任何一方可直接从对方媒体各项新闻信息正式公开、出版后,获取新闻信息并予转载;但如新闻信息提供方在其媒体上声明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时,另一方对此类新闻信息不得直接转载,应另行与原刊登方确认和取得授权。
2、新闻信息使用
(1)转载方对于另一方的新闻信息,在转载时应保证转载新闻信息的客观、真实、完整。
(2)转载方对于另一方的新闻信息,如进行摘录时,应保证原新闻稿件真实意思不被改变。
(3)转载方对于另一方的新闻信息,如添加背景说明或评论时,应使用与新闻信息不同字体且与原新闻稿件明显分开。
(4)新闻信息的提供方如对新闻信息进行勘误时,转载方亦应对勘误予以发布。
(5)新闻信息的提供方如因新闻信息失实、错误等原因而取消新闻信息时,转载方一旦接到此通知,如该新闻信息尚未转载发布则立即予以撤销,如已转载发布则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撤销。
三、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四、特别约定
1、未经新闻信息提供方同意,转载方不得对转载对方的新闻信息以任何名义、形式申报、参加评奖活动。
2、双方均向对方保证:其提供的新闻信息客观真实且符合国家新闻稿件采集的规定和新闻行业通行规范,不存在侵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
3、双方确认,尽管新闻信息提供方采取了合理、充分的新闻采集手段,但如因新闻采集手段的局限性等原因,导致新闻信息的不真实或其他瑕疵,因转载造成另一方名誉或经济损害,转载方均对新闻信息提供方予以免责。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_______地(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本合同签署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手机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生产经营信息保密协议书 篇3机密信息保密合同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一家位于_________,与乙方,一家位于_________的公司签订。
1.目的
双方同意互相提供机密信息(定义如下),以便双方基于将来可能建立的采购或业务、合作或顾问关系而对另一方的产品、服务、业务和/或技术进行评估。
2.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该等机密信息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若以口头形式提供,则披露方应于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_____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3)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
(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_____开发;
(5)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3.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与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经其他途径知悉或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合同内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将该签署的保密合同及时交予另一方。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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