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改造通告
城市道路改造通告(精选3篇)
城市道路改造通告 篇1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上海市交通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6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保障城市道路桥梁的运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重要性。城市道路桥梁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市功能和保障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我国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发展较快,20xx年底,全国城市道路33.6万公里,城市桥梁近6万座,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日趋繁重。部分城市发生桥梁倒塌、路面塌陷、窨井伤人等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质量水平不高、养护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处置不及时等诸多问题。各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贯彻《意见》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完成《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各地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近期,要以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为重点安排城市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城市次干路、支路网、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建设,打通断头路,科学配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公交专用道等设施,优化居住小区出入口道路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道路的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和改造,强化城市干支路网、快速路网和干线公路衔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桥梁的管养单位,落实养护责任。新(扩、改)建及改造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管养单位移交设施及相关档案材料,确保所有的城市道路桥梁都纳入养护监督体系内,不遗漏一座桥梁。城市道路桥梁管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城市道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城市道路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及时排除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保持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提高城市道路桥梁服务水平。
四、抓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各地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办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对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对特大桥梁及特殊结构桥梁、城市快速路网和城市主干路上的桥梁、新型或大跨结构桥梁、独柱单点支撑桥梁、易形成单板受力桥梁、建成年代早或设计荷载等级低桥梁、多发性地质灾害地区和严重超载路段的桥梁,要重点进行检测评估。各城市应尽快完成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对判定为危桥的,要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方案,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底前,完成对危桥的加固改造,保证所有桥梁在安全受控下运行。
五、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各地要结合城市桥梁档案管理、维修养护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桥梁运行期间的各种检测数据等,及时更新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实现城市桥梁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管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统一的城市桥梁管理信息标准,积极推进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到20xx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东部地区要率先建成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养护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全力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要按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保障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巡检、养护维修的经费;对于桥梁结构检测和特殊检测以及危桥加固改造,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清理违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严格控制道路挖掘,依法惩处破坏城市道路桥梁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桥梁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xx年6月23日
城市道路改造通告 篇2广大市民朋友:
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近期将对东山大道、备田大道、下西村路等路段的破损路面进行修补、补强等维修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及养护时间: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1月20日。
二、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敬请过往车辆在经过施工路段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不加塞抢行,服从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
三、机动车辆请勿违规停放在施工路段,影响施工。
四、因道路维修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xx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xx县城市管理局
20xx年12月6日
城市道路改造通告 篇3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发布交通管制通告,做好交通疏导、交通标识等交通安全工作;城管部门要抓好施工路段施工期间的市容市貌管理,对乱停乱摆影响交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城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顺利进行。五、改造期间,沿路各单位、门面经营户及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工程施工,不得阻挠施工。对干扰和阻碍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六、提质改造工程施工期间,将对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些不便,请广大居民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二〇xx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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