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公司区域代理经销合同(通用3篇)
公司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篇1甲方(供应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代理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使“ ”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 省 市(县、区)的“ ”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 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订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 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 日内按量送货。
4、乙方付款时间: 。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合同的解除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3、乙方用其他植物顶替“ ”销售,坑害消费者,非法牟取利润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他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 万株以上,并在签订合同日首次提货 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 万株以上,并在签订合同日首次提货 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篇2“少儿康”区域代理经销合同
甲方(制造方):广州*雅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前言:根据甲方实施区域代理、产销结盟、共创品牌、长远共享的营销战略,本着加深友谊、互惠双赢、奉献社会的理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
区域独家代理经销权
甲方同意乙方为“少儿康”专业儿童化妆品品牌在 省 市 县地区独家代理经销商。地级市包括以下区域 。
订货与交货
2.1、乙方首次订货金额必须达到 元。
2.2、乙方货款直接以现金形式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后,5天内一定将货发出。
2.3、乙方首次采购品种数量要达到甲方所提供品种数量的50%。
2.4、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双方商定的收货地点 。甲方负责广州市运输费,乙方负责长途货运费。甲方尽力协助乙方降低货运成本。
2.5、产品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害,乙方必须迅速向货运公司理赔。货运公司无法理赔的,凭返回的受损产品,甲方按受损货物的总金额的50%补偿乙方产品。
甲方支持
3.1、甲方所有产品,均按实际底价提供给乙方,为乙方提供巨大利润空间。
3.2、甲乙双方发生实际业务的第一批订货,甲方按乙方回款金额提供15%促销品支持。
3.3、从乙方第二次进货开始,甲方按乙方回款的10%提供促销品支持。所有促销品必须用于少儿康产品的促销。乙方超出的促销品,按底价从甲方购买。
3.4、甲方保证充足的产品库存,保证乙方货源的充足,尽力避免断货。
3.5、换货:A、确因甲方产品质量缺陷,影响销售的,甲方无条件换货,并承担换货的运输费用。B、确实滞销产品,乙方可在进货六个月内向甲方申请换货,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产品按2.5规定处理。
3.6、广告支持
根据市场拓展程度,甲方逐步加大广告投入。按照由小到大的投入原则,依次从POP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终端三维动画卡通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互联网广告、地方电视台广告、各种公益活动、全国性电视台广告等方面进行品牌和产品宣传,逐步提升品牌和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分销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一旦发现跨区域销售的窜货行为,视情节轻重,处20__元—8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惩者,取消独家代理经销权。
4.2、渠道:乙方尽力创造性地拓展终端销售渠道。包括化妆品专卖店、儿童用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大药房、连锁药店、妇幼保健院、直销员社区直销等渠道。乙方不得以批发形式向下级批发经销商供货,必须直接发展零售商分销。(公司允许的流通产品除外)
4.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转让本合同。
4.4、为保证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乙方规定的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90%,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5、乙方应积极向甲方反馈产品市场反应,市场竞争态势以及假冒产品消息。一经发现假冒产品,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制止及制裁造假者和卖假者,并且平息假冒产品产生的负面影响。
4.6、乙方有责任在本地开展各类促销宣传活动,提升销量和品牌形象。
第五、甲方责任
5.1、甲方严格规范品质控制体系,为市场提供品质稳定优良的产品,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2、甲方提供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5.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同意他人直接销售产品,乙方区域内的全球或全国性连锁商场(如沃尔玛、好又多、家*福、华*超市等)如规定是由其总部实行全国统一采购商品,即由甲方统一供应,销售与乙方无关。
5.4、甲方不断丰富试用品、宣传品等促销品,以帮助乙方丰富促销手段。
5.5、甲方通过各种广告、公关、公益活动,提升少儿康品牌形象,帮助乙方拓展市畅
5.6、甲方统一设计制作各种儿童玩具、文具、儿童教育手册、POP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电视广告,尽力维护和提升产品和品牌的鲜明美好形象。
第六、合同期回款目标及返利
6.1、每月(季度)到帐回款额不少于下表回款目标(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第一季度合同期合计
6.2、乙方能达到上表回款目标(回款指实际收到乙方货款,不包括促销品),向乙方提供年终返利和季度返利。
季度回款目标完成率返利占回款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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