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通用3篇)
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1招贤中心初中走读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对走读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生安全责任意识,学校要求所有走读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⒈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须佩戴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生证进出校门。
⒉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家,不得住宿在外。如寄宿他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任书面申请,并报政教处备案。
⒊走读生平时不得私自留寄宿生住宿,否则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⒋走读生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寄宿在校,必须告知家长,经班主任同意,并报宿舍管理员批准。
⒌走读生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放学、上学途中的安全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承担。
⒍同村同学要结伴同行,不走偏僻小路。不与陌生人搭话,不接受陌生人小恩小惠,不受骗上当。
⒎禁止与不良青年交往。走读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
⒏不回家吃午饭的走读生一律办理磁卡在校就餐,要求不得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更不得在外喝酒。
⒐不购买“三无”食品,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卫生部门搞好疾病预防,不到别人家吃饭,喝酒;同学到家吃饭必须由家长同意。
⒑不做危险的游戏,不携带、玩耍棍棒、刀器、铁器等管制工具。 ⒒身体有残疾或有病、伤不隐瞒,及时报告老师。
⒓严禁进入营业性网吧、桌球室、游戏机房、录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禁止抽烟、打牌。
⒔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不乘坐拖拉机、无牌无证车。不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下学。
⒕走读生在家必须认真温习功课,完成各科作业,作业完成情况由家长协助老师检查。
⒖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必须事先请假,亦可由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但必须事后补假。
16.不攀爬建筑物和树木及各种设施;不乱拉电线、电灯、不玩火、不玩水。
17.走读生每周至少向家长汇报一次学习、纪律、生活情况。学生家长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每月至少一次电话或访校与班主任交换子女有关情况。
18.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如阅读或观看黄色书刊音像资料、盗窃及斗殴等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的由学生及监护人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及时垫付有关费用,家长必须依法办事,不得无理取闹。
19.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承诺人
年级班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X年XX月XX日
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2五指山实验学校走读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
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晚自习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口来接;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到校自主学习补课的学生必须签订就读协议,一切按学校要求执行;凡是违返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等违禁品进入校园;
7、放学途中不准私自下塘洗澡、摸鱼;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9、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10、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政教处签字:
五指山实验学校
X年5月
走读生安全责任承诺书 篇3甲方:
乙方:
为了抓好走读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给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双方责任:
一、家住学校附近的学生,若不在学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生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二、甲方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并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保证休息。
四、乙方应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主动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只能提前10分钟到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接送。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若家长放学后没有按时接学生,使学生在校内外逗留,玩耍,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3、不准学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险必须绕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单车及机动车辆上学,在公路上行走时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车、爬车和骑自行车,不乘坐违规车辆或无证无牌车辆或不安全车辆,上学回家途中要结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校。不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严禁在野外玩火。
7、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要宽松,身上不佩带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等等,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及个人卫生,不随便在外用餐,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9、不毁坏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和公共财物,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0、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路途安全和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学生进校门之前和出校门之后的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动为学生购买保险。家长必须为学生配备手电筒等安全防护用品。
七、在离校期间(时间一律以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为准),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读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八、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界定和处理。
九、上述各条款,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自觉遵守。此责任书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走读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20__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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