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通告
空调使用通告(精选3篇)
空调使用通告 篇1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响应上海市府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号召,继续推进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落实沪海洋后〔20xx〕1号文《上海海洋大学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现将《规定》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规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9月20日至11月30日期间停止使用空调”。请各部门对所管理范围内的空调(包括窗式空调、挂壁式空调、柜式空调、中央空调等)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管控,学校将组织物业管理单位、教职工、学生协管员,不定期上门检查。请各部门及个人自觉节能、积极配合、广泛宣传、携手共创节约型校园。
2. 对有恒温要求的专业实验室等特殊场所需要连续使用空调的需向后勤管理处节能办申请。完整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特需使用空调申请表》后,由能源工程部受理并审核,后勤管理处节能办审批。能源工程部联系人:施瑾;地点:学生公寓第九小区(A080-106室);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节能与环保办公室
能源工程部
空调使用通告 篇2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节约型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国家节能减耗政策现对各办公室空调器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1.室温在6℃—28℃之间不准使用空调。2.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3.下班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立即关闭空调。特此通知
办公室
年11月16日
空调使用通告 篇3校内各部门:
今年高温天气已来临,空调使用将进入高峰期。为此提请大家在使用时注意节电,请将空调温度设定在26℃以上;使用空调时应关闭门窗;室内无人时应关闭空调。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的文明校园。
特此通知。
资产后勤处
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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