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短期承包合同
小区物业短期承包合同(通用3篇)
小区物业短期承包合同 篇1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方系__人企业,为__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__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__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__事业的发展,甲方将__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__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__共计__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但需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条承包费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1、甲方每年需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人民币__元;
2、承包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元;
……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适时指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派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2、甲方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承包费,乙方应当按时完成承包的物业管理任务。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当选派不得少于__人对该区物业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乙方指派的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但是应当报甲方同意与备案。
4、乙方初步安排的工作人员是__;甲方对此经审核认为符合甲方的要求。
5、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人员不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管理和日常维护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为乙方购买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可以享受赔偿。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管理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8、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管理期间,要自觉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注意安全,并应当遵守甲方制订并公布的工作手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手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单方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到:____。
第五条奖励与处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对承包的物业管理效果的好坏,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与必要的处罚。(奖励与处罚的幅度不得超过承包金总额的25%)。
3、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甲方有权单方宣布解除本承包合同,未付承包费不再支付。
4、乙方不得私自变卖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及日常维护工具、设施等,违者除给予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应按实物折价金额3倍赔偿,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的物业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以及乙方的成员:本合同旨在承包甲方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而不认为与甲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是甲方的员工,并由此主张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2、若乙方的成员需要委托甲方代买社会劳动保险或者医疗保险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但所有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授权甲方从承包费中直接划扣)。
3、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每月向乙方成员支付劳务费人民币__元;支付劳务费人民币__元;向支付劳务人民币__元,共计人民币__元;乙方在此授权甲方直接从应当支付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上述费用。
4、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
5、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约代表签名):
乙方(全体成员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小区物业短期承包合同 篇2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建设信息化社区、促进数字家庭建设,改善居民上网品质,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内容
1、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覆盖户数:________________户
2、合作内容:甲同意乙方在以上小区建设社区宽带网络,包括市场推广活动、公共关系活动等保持信息沟通和协作。
二、合作方式
1、项目建设
(1)乙方承担信息化社区的网络工程建设的投资、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2)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2、宽带网络推广
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社区住户宣传宽带网络服务,关于宽带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_____方式的宣传由乙方制定。
3、网络运行与维护
工程建设结束后由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运行,包括:提供用户信息服务、网络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
4、无线网络覆盖
乙方在合作小区运营期间,为甲方小区提供无线网络覆盖。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社区内负责并投资建设光纤接入线路、网络设备等。乙方设计、施工、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电信、网络管理方面的规定。
2、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本社区内自行投资的网络线路,设备;如使用其他单位投资的线路、设备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自行负责协调、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承诺对建设完成的网络系统负责维护,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的运营、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宽带网络的宣传、对用户的签约_____以及社区内宽带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5、网络接入及使用用电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社区宽带网络建成并验收合格后________个月内开通社区网络服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社区住户推广介绍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服务。
2、无线网络覆盖设备所需用电由甲方负责。
五、入场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六、产权归属
1、网络工程内的设备、线路根据双方投资划分各自所有权,彼此不得侵犯对方财产。
2、乙方拥有自行投资的社区内信息网络的使用、经营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取消本协议。
2、乙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承诺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免责条款
1、协议双方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延长的期限将根据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有关书面证明进行确认、补充,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而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要求不得施工或不同意宽带网络接入小区的,甲乙双方应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如实在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放弃局部区域的施工;如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强烈不同意施工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涉及小区乙方已交纳的入场管理费。
九、通知
通知的形式应是中文书面形式,可以通过专人递交、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等方式。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于收件人之日视为送达。
2、以电子邮件、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显示“传送成功”信号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十、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事项
2、争议解决。合作期间发生一切争议,在________人民法院办理。
3、协议保密。本协议条款约定事项对外保密,如因泄露造成损失的,由泄露方赔偿受害方损失。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区物业短期承包合同 篇3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新的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公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三条 物业服务事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园林的养护。
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 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甲方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
(4)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6)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7)乙方办公费用;
(8)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9)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酬金;
(11)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4、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
5、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业主应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 按[季度][半年] 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开发商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条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经营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第十四条 经营收益分配
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种方式使用:
1、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2、用于小区更新改造;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审核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业区域内行使物业服务内容以外的物业服务。
7、应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有偿使用] ,[租金标准]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10、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11、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区域内的物业费交纳人,应督促其交纳。
1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3、制定物业服务计划,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4、向甲方告知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有关情况。
5、可以选聘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并对专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7、及时向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8、对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正常秩序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后应予以说明。
10、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期满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一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于合同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自动续约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的,乙方视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动延续,合同为一个整年度。
第二十一条 接管前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十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
2、向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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