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精选13篇)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1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
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日,时间自起至日止。
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2建设单位: (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 (下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造价: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即¥ 元,
详见预算书,结算按实。
第二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直接费单价参照20x版《江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江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统一参照20x版《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民用三类收费标准,费率取中间值,工程量按实结算。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需要增加预算以外的工作内容,以双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为准,并作为结算调整的依据。本次工程总价下浮率为10%。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完成80%时支付进度款 元( 万元整),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 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第三条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所需材料按下列方式办理:本项目所有材料由乙方按项目提供,但主材的品牌型号价格需经甲方确认,其余材料价格结算时按江西省建筑造价信息的价格结算。
二、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负责接通施工现场三通一平。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铺设管理。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
3、乙方现场代表: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行业及设计要求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组织施工。
二、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
4、乙方不得擅自将合同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全部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并责令施工单位退出工地。由上述原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做出记录,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均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届时如甲方未参加,乙方可以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费由乙方负担,符合要求其检查费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 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保修期 年。
第八条 经济责任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按国家现行规范),每逾期一天,须付甲方 元逾期违约金;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一次罚款 元,并整改至验收合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接口,但水电费由施工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三、甲乙双方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共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款后失效。
三、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四、有关承包合同的其他问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3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乐清雁荡镇响铃街12号
工程内容: 结构加固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或教育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_ 财政拨款
承包范围:_ 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_ 20x-7-19
竣工日期:_ 20x-8-29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40 天。
工程质量标准:_ 合格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贰拾陆万柒仟捌佰陆拾伍元整¥:_ 267865元
二、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双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2.发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承包人项目经理是 徐爱国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必须驻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替换。
(三)、工程变更 工程联系单先审核,后施工。提出方申报工程变更联系单需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共同会签,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由设计单位主动签发的联系单,须由发包方、监理方签发,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否则该联系单无效。
(四)、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包人存在安全施工措施不当或缺失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立即予以纠正,而造成的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经济损失和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今后无论政策调整、材料价格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何变动,合同造价均不予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 按中标价结算。
2. 若清单中工程量单项误差≥5%的,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内一次性提出,核对属实后按第3条进行调整,逾期不予受理。
3. 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后的变更项目,凭联系单按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版) 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结算,按 三 类工程取费,市场信息价按 20x 年 6 月的信息价计价,最后下浮 15 %。无相应定额子目的新增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计入结算,不再下浮。
4. 工程款支付办法:签订合同生效,进场施工预付20%,竣工验收后付至50%,办理结算经财政审核后支付至95%,剩余5%做为维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由于其他零星项目和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支付款项,统一在结算时支付。
(七)、竣工验收与保修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日的28天前,免费向发包人提交两套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相片)及两套光盘,壹套报教育基建中心备案。竣工资料壹套必须是原件。如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本项目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保修规定。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无偿对项目进行修理。
三、其他
1.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本工程投保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投保内容按法律法规办理。
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保证金 。担保额度:合同总价 %
(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a.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7天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中标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内容包括:工期担保为履约担保的30%,质量担保为履约担保的50%,安全等其他综合担保为履约担保的20%。
b.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有效。
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 20x-7-19
合同订立地点:_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一式五份,正本贰份,副本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教育基建中心相关职能科室鉴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4甲方:
乙方:
为了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暴雨天等不可控因素或客观条件导致不能推进项目进程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项目合同价款
经三轮议价和协商,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实结算。报价详见附件。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策划方案进行全面审核,在甲方同意策划内容和施工规划后,乙方才可以进场施工;
2.甲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监督乙方,确保项目按照既定方案实现的权利;
3.若甲方发现施工未按既定策划方案实施,或乙方存在不符合校园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提出批评、直至作出处罚;
4.甲方在本项目施工结束后负责项目验收。
5.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甲方依照双方约定,预留全项目报价的5%,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作为质保金,工程质量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修复工作由乙方负责。
(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校园施工提供水、电、通行等便利;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既定方案有改动,因提前三天和乙方沟通;
3.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4.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质保金外的所有项目款,计 元(大写: 元整)。一年后(截止 年 月 日)经确认无重大工程不达标问题,应结清乙方预留的5%质保金。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依据既定策划方案自助实施本项目的准备、施工工作;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问题,及时向甲方反馈,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甲方有增加或更改项目内容导致项目实施成本增加的,乙方视实际情况提高报价,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按照最终费用结算。
(二)义务
1.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内容策划、顾问延请、内容搜集和整理、工程包料;
2.乙方应确保项目质量、在施工期间保证安全、保证工期、保证文明施工、确保验收合格。
3.施工期间若有需要使用水电设施,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调。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5. 乙方于竣工后三天内向甲方提请验收。
七、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5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合格,争创优良。
合同价款:______万元整(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
三、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图纸
一、图纸提供套数:1套
二、图纸提供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
3、乡级以下单位或个人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4、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程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工程合格,争创优良。
二、乙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三、乙方应严格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并向甲方递交自检报告。
四、乙方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方可从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书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时检查验收,乙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合同价款
一、建筑工程按双方认可价,实行总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综合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的变化而变化,一次性包死。
二、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量。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检验:
一、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一般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按规定需群众投工投劳备运砂石料等,承包方应积极配合。
二、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证,都要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三、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不合格,乙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四、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画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属包干系数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施工进度。
二、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三、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与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响的因素。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工程预付款: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竣工验收后1个月后付清)。
三、本工程税金由甲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九条:竣工与结算
一、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1、工程施工竣工总结及大事记;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
二、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工程限期处理或返工,费用乙方自理。不按甲方意见返工,甲方有权不支付费用。
二、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自行撤出施工现场致使工程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中若发现乙方不能按设计要求和工期组织施工或保证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变更施工队伍,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_____%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共份,正本___份,副本___份,合同附件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份,其余由甲乙双方送有关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设计要求,保修期满终止。
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6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_____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人工劳务承包给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共同协商,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范围:
发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图中所含_____车库_____工程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部分外运土石方、内转土石方至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第三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二)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根据甲方的工期要求)。
第四条:工程价款:
1、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如下:
独立基础:基础土石方分项工程页岩_____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砂岩_____元/m(条形基础、电梯井、塔吊基础)。
人工挖孔桩:土方_____元/立方米,页岩_____元/立方米,板石(需要水钻施工)_____元/立方米,土方中孤石按实际方量_____元/立方米。安全帽等)、夜间施工加班费、加餐费、场内材料转运费及清除垃圾转运费。同时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人工开挖场内土方及建筑垃圾。
(2)人工开凿场内石方并满足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3)平基土方、石方、建筑垃圾等用人工装斗配合塔机吊装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4)场内排水工作。
(5)施工用脚手架的搭拆。
(6)完成该单项工序所需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一切低值易耗品(如空压机、锹、撮箕、抽水泵、钯钩等)。
(7)完成该分项工序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费用。
(8)__省文明工地施工要求本单项工序应做的工作。
2、零星签证计时工60.00元/工日。
3、室内取土夯实、回填______元/m(含取土、运土、分层回填、夯实)。
4、算工程量。
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基础土石方工程由甲方施工员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证。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严格按施工图、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严格施工。
(三)每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步骤进行,上一道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为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甲方施工员对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服从施工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交底记要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检工作。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2、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而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并接受罚款。如无法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第八条:人工费支付
本分项工程无进度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安全责任:
在分项工程单价中10%作为安全设施费和管理费。另签定安全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乙方所聘工人的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支付。并同时承担给甲方该分项工程总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付。
2、乙方所需机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在甲方借用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量的6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物,应照价赔偿。
6、由于乙方原因无故停工,每次处罚款20__元以上。
第十一条其它:
1、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俩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7合同编号:甲方:定货人: 签订地点: 乙方: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12955—20x《防火门》执行。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满足设计规范和现行消防验收要求。
第四条 甲方人提拱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甲方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由承揽人质检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及验收报告。
第六条 定货人是(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承揽人直接完成。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承揽人负责工程验收合格)。不负责防火门门框周围水泥粉刷验收。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定货人签合同时预付总货款98%,余款2%等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交货工期为2个月(制作和安装)。
第九条 甲方订货人:签合同时前交98%定金。 第十条 甲方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甲方定货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此合同价格包含五金配料、包运输费用,包含防火门漆,但不包含(增值税发票)。
第十五条本承揽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8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9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自愿委托项目施工合同 篇10甲方(屋主):
乙方(施工方):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市区路号小区内号房屋,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装修项目及价格
(一)水电安装
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的水路、燃气管路的敷设安装。
电路: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价格:水电安装费用总价为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二)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以及过道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三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等,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碰角: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踢脚线:餐厅、客厅以及过道处等,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5、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三根管道的包封、批灰以及厨房门洞、大门旁鞋架洞的批灰共元;门窗包封时按实际碰角长度计算(即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三)砌灶台
灶台总长度约米(以实际尺寸为准),灶台面宽0。55-0。6米,混砖结构。单价为元/米(含人工、水泥砂浆、钢筋、辅料、贴砖、台面贴石材,不含主材砖及柜门)。
(四)阳台封窗
阳台封窗采用铝合金窗,厚度mm的南南铝材,厚度0。5mm的玻璃,南面白色透明六扇、西面花色三扇、北面花色两扇。
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装费、材料费)。
(五)地面找平
三个房间用水泥砂浆找平,与客厅贴砖后高度相对找平。单价为元/平方米(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
二、具体要求
(一)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二)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三)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四)乙方:带贴砖施工用的水泥、砂子、工具施工,在完工时清理干净施工场所因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三、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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