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
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精选3篇)
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 篇1收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种植方:(乙方)
甲方为保证年糕品质,提升慈城年糕品牌知名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愿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年糕专用稻米生产基地,并就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将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亩流转给甲方用于种植年糕专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需扩大种植面积另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田间管理,确保稻谷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甲方负责稻米品种确定,稻谷质量的验收。
第三条 年收购数量:______吨稻谷。具体数量不得超过 %,遇实际减产时,以实际收成为准。
第四条 土地租赁费、种植费、种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种植过程中所造成的问题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 稻谷收购价格:当年宁波市出台的晚稻收购价上浮2%。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水份≤15%
2、出糙率≥79%
3、黄斑率≤1.5%
第七条 暂定稻米品种:宁03-88。如需更换,由甲方再另行确定。
第八条 稻谷外观要求:无黄斑、黑点,杂质含量少于1.5%。
第九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并晒干后运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厂,待验收合格后称重入库。
第十条 运输费用及装卸:甲方承担_______斤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检验方法 水份:快速水份测试仪检测:最高水份不得超过 %。
第十二条 甲方可拒绝收购乙方因倒伏或发热而影响质量的稻谷。
第十三条 在稻谷收购期内,因自然天气等因素,影响稻谷收购、晒、晾时,甲、乙双方可相互协调,进行收购。
第十四条 货款结算方法: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当日用现金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稻种不可含转基因;
2、专用稻米不得含其它品种;
3、乙方所产专用稻米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大米标准;
4、乙方严禁种植合同规定外的所有稻米;
5、水份与价格关系:水份每上升0.1%,收购价格下浮0.15%;
计算方法:{(实测水份-标准水份)÷0.1%×0.15%}×收购价
6、出糙率与价格关系(见下表)
出糙率(%)
价 格
≥79
收购价格不下浮
77-78.9
按收购价格下浮3.37%
75-76.9
按收购价格下浮5.56%
≤75
不予收购
7、农药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合同期满或任何一方违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时间、数量、质量提供专用稻米,按总收购价3%赔偿甲方。
2、除双方约定条件外,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其它异常表现,甲方可拒绝收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履行付款条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按余额的3%赔偿乙方违约金。
第十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种植、收购条件可免责,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慈城镇农办一份,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 篇2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甲方为保证年糕品质,提升慈城年糕品牌知名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愿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年糕专用稻米生产基地,并就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将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亩流转给甲方用于种植年糕专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方需扩大种植面积另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乙方负责田间管理,确保稻谷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甲方负责稻米品种确定,稻谷质量的验收。
第三条年收购数量:______吨稻谷。具体数量不得超过10%,遇实际减产时,以实际收成为准。
第四条土地租赁费、种植费、种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种植过程中所造成的问题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稻谷收购价格:当年宁波市出台的晚稻收购价上浮2%。
第六条质量要求:
1、水份≤15%
2、出糙率≥79%
3、黄斑率≤1.5%
第七条暂定稻米品种:宁03-88。如需更换,由甲方再另行确定。
第八条稻谷外观要求:无黄斑、黑点,杂质含量少于1.5%。
第九条交货时间:乙方于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并晒干后运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厂,待验收合格后称重入库。
第十条运输费用及装卸:甲方承担_______斤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检验方法水份:快速水份测试仪检测:最高水份不得超过18%。
第十二条甲方可拒绝收购乙方因倒伏或发热而影响质量的稻谷。
第十三条在稻谷收购期内,因自然天气等因素,影响稻谷收购、晒、晾时,甲、乙双方可相互协调,进行收购。
第十四条货款结算方法: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当日用现金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稻种不可含转基因;
2、专用稻米不得含其它品种;
3、乙方所产专用稻米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大米标准;
4、乙方严禁种植合同规定外的所有稻米;
5、水份与价格关系:水份每上升0.1%,收购价格下浮0.15%;
计算方法:{(实测水份-标准水份)÷0.1%×0.15%}×收购价
6、出糙率与价格关系(见下表)
出糙率(%)
价格
收购价格不下浮
按收购价格下浮3.37%
按收购价格下浮5.56%
不予收购
7、农药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条件:合同期满或任何一方违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时间、数量、质量提供专用稻米,按总收购价3%赔偿甲方。
2、除双方约定条件外,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其它异常表现,甲方可拒绝收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履行付款条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按余额的3%赔偿乙方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种植、收购条件可免责,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诉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慈城镇农办一份,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 篇3铁路专用线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号召,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当地农民早日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欢迎并积极支持乙方到我乡投资发展木薯种植加工产业,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供政策优惠,积极协助乙方引导项目区农民发展该产业,发展面积3—5万亩,小米辣面积0.2-0.3万亩。
二、甲方积极帮助乙方,协调争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与扶持,(尤其是项目区交通的改善)。
三、甲方无偿提供面积约为5亩的建设用地给乙方,作为木薯小米辣加工厂的建设用地,为期十年,十年后如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可续用,但应交纳一定费用(届时双方协商),如不再使用,则归甲方所有。
四、在乙方发展期间,甲方不再支持其他企业发展相同产业;在收购季节,甲方应帮助乙方维护产品收购市场秩序,在该乡范围内不得有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该产品收购工作。
五、乙方负责该产业发展的所有资金及技术,并应与农户签
定保护价收购合同。
六、乙方发展该产业应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不得做有损种植户利益之事,收购时不得“打白条”。
七、乙方在该产业发展起来后,将给予甲方一定费用补偿。
八、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年糕专用稻谷基地收购协议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