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纪要
2022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纪要(通用3篇)
2022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纪要 篇1近日,红桥区召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会上,区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通传达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第二次调度会会议精神并部署红桥区工作;区建委、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市场监管局、交管红桥支队、区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对各自分管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进 行了汇报;区委常委、副区长杜忠晓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杜忠晓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做到天天应急,周周调度。红桥区形势非常严峻,PM2.5不降反升,扬尘治理有所松懈,如无显著进步年底就要被问责。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快速转变状态,加大工作力度,每周调度工作,确保目标完成。二是要加大力度,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排查散煤,不能有漏洞。11月底前将已上台账的2383家用散煤用户全部完成清洁煤替换,坚持区内散煤治理全覆盖、零容忍。更换有难度的用户,各部门各街道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入户查清劣质煤供应渠道,从源头上堵住劣质煤销售;坚持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露天烧烤问题总体得到有效的控制,要持续用力,防治回潮,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巡查,做好重点点位周边扬尘污染点位的排查和治理力度,有效控数值反弹。按照《关于严格今冬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xx〕27号文件要求,做好各类工地的停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罚,不给整改机会;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明确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勤俭道与育苗路交口信号灯改为黄闪提示”的治理措施;有处罚权的职能部门、街道要加大大气污染违法违规问题处罚力度,每月都要有处罚。三是加大力度、用心用力,确保目标落实。确保11月要退出后三位,年底前红桥区退出全市16区县排名后8位,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提高区内主干和支线道路的机扫水洗频次,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区环保局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展开巡视,发现问题,双重追责。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商务委、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环保局、区房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潞河环境公司;交管红桥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大胡同管委办、西站站区办分管负责同志
2022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纪要 篇211月16日上午,在全省召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环境保护督察小组组长、副巡视员王志朝, 副市长王宏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真抓实干,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提振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查缺补漏,尽职尽责,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真正构筑起一道“上下联动、部门合力、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屏障。要提早谋划,科学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力保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2022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纪要 篇311月18日上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就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今冬明春工作安排召开了发布会。
施行系列举措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青岛市连续第四年制定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方面,出台了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增加秸秆禁烧的考核内容,提高了奖惩资金系数;出台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2.3万平方米;青岛市区新建天然气管网109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6.5万户,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全市完成39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锅炉31台,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完成裸露土地绿化182.4公顷;检查建筑工地5762个次,共罚款163.8万元;开展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密闭装置专项整治,共检查车辆1516车次,查处违规车辆573车次;完成15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
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开展路查408次,检查车辆4.2万余次,检查重型柴油车2万余辆,检查“黄改绿”车辆3500余辆;检查油气污染防治设施3000余家次;推广新能源汽车9027辆,建成和在建充电终端1.2万余个。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99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139个、汽修喷漆废气治理项目38个;董家口40万吨矿石码头船舶岸电设备组装调试完毕,青钢流程配套抑尘墙建成600米。港投万邦码头建成抑尘墙300米。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对青岛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指标进行监测与评价,今年1-10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53天,市区空气中PM2.5、PM10、SO2、NO2均值分别为42、82、19、30微克/立方米。与20xx年同期相比,PM2.5降低6.7%,达到市政府确定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标;PM10、SO2、NO2分别降低7.9%、26.9%和3.2%,四项污染物均为近三年来最低水平。各区PM2.5均值由低到高依次为:崂山区37微克/立方米、市南区38微克/立方米、市北区42微克/立方米、城阳区42微克/立方米、黄岛区42微克/立方米、李沧区46微克/立方米。
四市空气质量状况: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5.3%、77.0%、70.1%、72.5%,PM2.5均值分别为46、43、46、42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分别为85、76、90、80微克/立方米,SO2均值分别为23、19、18、21微克/立方米,NO2均值分别为30、34、33、27微克/立方米。
防治形势严峻 易受外来输入性污染、不利气象条件影响
从目前的工作情况分析,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特别是冬季的污染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首先是燃煤污染防治面临新困难,青岛市能源结构仍以煤炭消费为主,但通过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较少污染物排放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城郊及农村地区冬季采暖用散煤消耗量大,散煤燃烧后低空直排对大气污染严重,但受今年清洁煤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和产量有限等客观因素制约,散煤治理工作难度较大;其次城市扬尘污染仍较严重,施工扬尘、渣土运输、企业或港口堆场料场防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控制难度大,缺乏有效的实时监控措施手段;最后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尚待提高,个别区域仍存在焚烧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现象;五是船舶港口污染日益凸显,但受法规、标准等管控依据方面的限制,青岛市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难度较大。
根据预测,今年冬季受拉尼娜现象的影响,极有可能导致湿度偏大,静稳天气增多,特别是华北地区将可能发生持续多日的静稳天气。这些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扩散,容易形成污染积聚,形成重污染天气,而从近几年工作情况看,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易受外来输入性污染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因此,青岛市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重点开展六项工作 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做好青岛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青岛市将重点开展以下六项工作: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实施《20xx年度冬季控制大气污染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洁净煤技术和锅炉废气深度处理技术应用等措施,加快实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省环保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等5个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办发〔20xx〕162号)要求,全面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突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建设扬尘治理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城市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工业企业、港口码头等料场、堆场无组织排放扬尘和道路施工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等高污染机动车及黑烟车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单位车辆停放地监督抽测力度。落实加油站检测报告制度。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不正常使用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车辆排气超标、环检机构在检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等面源管控措施,控制焚烧秸秆、枯枝烂叶、生活垃圾及燃煤“冒黑烟”等面源污染。持续加大对秸秆焚烧工作的监督,严防收割季节不烧,而延迟在12-3月份期间“错时焚烧”现象的发生。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工作。倡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深入贯彻《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符合按日连续处罚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落实《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三时段限值的通知》,严格执法,确保相应时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到位。
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充分利用省、市两级共用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提高预报预警的准确性。按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或方案,落实应急装备,加强值守,积极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
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
为保证今冬明春各项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1月到明年3月,青岛市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将组织环保、经信、公安、建设、交通、国土、城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对各区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城市扬尘治理、露天焚烧与烧烤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向各区市通报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并督促整改,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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