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情况通报
产品质量情况通报(精选3篇)
产品质量情况通报 篇1各辖市(区)局及相关部门:
20xx年下半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部分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我市20xx年下半年省级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情况:20xx年下半年省质监局对136类9123批次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8784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6.3%。
(二)我市情况:20xx年下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了我市103类产品1111批次,占全省抽查产品总数的12.2%。在监督检查1111批次产品中,合格1074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6.67%,高于去年同期平均抽查合格率0.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抽查合格率0.37个百分点。所抽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462.71亿元,其中检验合格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460.06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43,低于去年同期质量指数0.28。
从行政区划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来看,溧阳市所抽产品全部合格,金坛市、天宁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行政区划产品质量指数来看,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产品质量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金坛市、武进区产品质量指数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从企业规模产品质量指数分析来看,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仍然最高,大型企业所抽产品合格率为100%,中型企业的抽查合格率达97.51%,超过去年同期0.18个百分点;小型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6.3%,超过去年同期0.15个百分点。
在抽样的产品中,抽查合格率为100%的产品有87类,占全部产品种类的84.47%;合格率在80%—100%之间有10类,占受检种类的9.71%;合格率在60%-80%之间的产品有2类,占受检种类的1.94%;合格率低于60%的产品也有4类,占受检种类的3.88%。
二、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一)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质量状况
下半年省级共对安全帽、安全网、组合冷库用夹芯板等24类已获工业产品许可证产品336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316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4.05%。其中防爆电气、电焊条、农药等18类产品质量较好,平均抽查合格率100%;电动自行车、配装眼镜等2类产品不合格批次较多。
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46批次,合格3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2.61%,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整车质量、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最高车速等。
抽查配装眼镜113批次,合格105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2.92%,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顶焦度偏差-柱镜偏差等。
(二)3C认证产品质量状况
下半年省级共对镇流器、通用灯具、小功率电动机等7类3C认证产品170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65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7.06%。其中通用灯具、固定式灯具、镇流器等5类产品抽查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小功率电动机、玻璃等2类产品不合格批次数较多。
抽查小功率电动机101批次,合格9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7.03%。存在的主要问题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温升试验无法进行。
抽查玻璃8批次,合格6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5%。
(三)食品许可证产品质量状况
下半年省级共对食品用塑料包装、新型包装和生态型材料、食品添加剂等7类产品63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61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96.83%。其中新型包装和生态型材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5类产品抽查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食品用塑料包装不合格批次较多。
抽查食品用塑料包装34批次,合格33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7.06%,存在问题是氧气透过量超过标准规定的3倍以上。
(四)其他产品质量状况
下半年共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产品和食品许可证的66类产品542批次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合格532批次,合格率98.15%,既有女装、休闲服装、学生校服、床单、本色布等日用消费品,也有玻璃纤维制品、钢结构、减速器等工业生产资料,还包括农机零配件、柴油机油箱等农业生产资料。其中,休闲服装、新型环保节能材料、流体输送、锅炉及压力容器用钢管及管坯等60类所抽产品全部合格,抽查合格率为100%;抽查的减速器、建筑装饰用铝单板不合格批次较多。
抽查减速器48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91.67%。抽查建筑装饰用铝单板2批次,全部不合格,抽查合格率为0,主要原因是Mn、Fe超标。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下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各辖市(区)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
(二)各辖(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数据的信息,掌握好产品质量指数评价的方法,有针对性的采取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措施,促进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
(三)各辖市(区)局要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严格检验机构监管,从而提高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年月日
产品质量情况通报 篇2各辖市(区)局及相关部门:
20xx年上半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部分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的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质监局抽查了186类10059批次产品,合格970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43%。所抽查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418.4亿元,合格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387.2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4。
(二)我市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了我市107类产品1461批次,占全省抽查产品总数的14.52%。在监督检查1461批次产品中,合格1413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6.71%,高于全省平均抽查合格率0.28个百分点。所抽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8.14亿元,其中检验合格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1.18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09。
从行政区划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来看,戚墅堰区所抽产品全部合格,金坛市、新北区、钟楼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溧阳市、武进区、天宁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行政区划产品质量指数来看,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产品质量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武进区产品质量指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抽样的产品中,工业涂料、安全玻璃、汽车和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水泥等83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占全部产品种类的77.5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配套床上用品、印制线路板等21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80%—10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9.63%;电动车动力电池、铝塑复合板等2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60%-8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87%;安全网的抽样合格率为0,占受检种类的0.93%。
二、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一)日用消费品
抽查了我市配套床上用品、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24类日用消费品246批次,合格237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34%,其中,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17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配套床上用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针织服装等7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配套床上用品37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97.3%,主要问题是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了印染布18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为83.33%,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水洗尺寸变化率、撕裂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抽查了我市工业涂料、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建筑防水卷材等24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366批次,合格34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4.26%。其中,抽查的工业涂料、实木地板、混凝土排水管、水泥等19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木家具等5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178批次,合格163批次,合格率为91.5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表面耐磨指标不合格,有四家企业生产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低于500转,远远低于标准规定的≥4000转的要求;二是甲醛释放量超标;三是内结合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的内、外墙涂料17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94.12%。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对比率达不到标准要求。
抽查了热轧带肋钢筋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0%。主要问题是横肋高、肋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断路器、印制线路板、机动车灯具、橡胶机械等53类工业生产资料813批次,合格79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91%。其中,抽查的晶体硅光伏组件、汽车、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42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电动车电机、机动车灯具、电动车动力电池等11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电动车电机38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89.47%,主要问题是轮辋强度、转速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抽查机动车灯具89批次,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96.63%,主要问题是灯具的配光性能、反射面曲率半径不符合标准要求,将会影响驾驶安全。
抽查铝塑复合板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66.67%,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涂层耐碱性异常,有色差现象。
(四)农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农用复混肥料、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6类农业生产资料36批次,合格3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22%。其中,抽查的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5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复混肥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复混肥料7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5.71%。主要问题是有效磷含量与明示不符、产品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上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各辖市(区)局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和后处理软件的操作运行。
(二)对监督检查中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定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中涉及一般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各辖(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数据的信息,掌握好产品质量指数评价的方法,有针对性的采取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措施,促进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
附件:1. 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合格率统计表(按行政区划统计)
2. 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合格率统计表(按产品类别统计)
3. 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检验结果汇总表(合格部分)(书面文件略)
4. 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检验结果汇总表(不合格部分)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8月16日
产品质量情况通报 篇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xx年,质检总局组织对空气净化器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了8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检验了产品的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等3方面21个项目。经检验,有42家企业的4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5.4%。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6%。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业数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48.2%、25%、26.8%,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43.7%、33.3%。
二、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覆盖知名品牌。本次抽查为空气净化器首次国家监督抽查,重点覆盖了行业内的知名品牌企业,抽查企业数将近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本次抽查中,大型企业数约占抽查企业总数的一半,大型企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0%。
二是开展重点性能指标比对。结合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在抽查的同时开展对产品重点性能指标的检测和比对,对所有抽查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颗粒物净化能效(效能)、甲醛净化能效(效能)、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噪声等6项核心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按照单项检测值分别进行排名,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选择。
三是重点关注新国标执行情况。本次抽查的61批次产品中,有35批次产品执行20xx年3月1日起实施的GB/T 18801-20xx《空气净化器》最新国家标准,占抽查产品总数的57.4%。对于未执行此最新国家标准的产品,其性能指标按照被抽查产品的执行标准和明示的质量要求进行判定。
四是突出抽查集中产区。本次重点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产业集聚区的产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产品抽查合格率均超过85%,上海市和江苏省的产品抽查合格率在本次抽查平均合格率水平以下。
三、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专项抽查中,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有害物质释放量、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累积净化量、颗粒物净化能效(效能)、甲醛净化能效(效能)、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1个项目。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涉及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指标3个方面,主要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累积净化量、甲醛净化能效(净化效能)、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共13个项目不合格。
一是电器安全项目不合格问题中,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有1批次不合格,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有3批次不合格,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有1批次不合格,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有1批次不合格,内部布线有1批次不合格,元件有2批次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有3批次不合格。
二是性能项目不合格问题中,颗粒物洁净空气量有2批次不合格,颗粒物累积净化量有1批次不合格,甲醛净化能效(效能)有3批次不合格,噪声有5批次不合格。
三是电磁兼容项目不合格问题中,连续骚扰电压有8批次不合格,连续骚扰功率有4批次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甲醛净化能效(效能)、噪声、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xx年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2.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颗粒物洁净空气量(CADR)
3.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甲醛洁净空气量(CADR)
4.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颗粒物净化能效(效能)
5.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甲醛净化能效(效能)
6.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颗粒物累积净化量(CCM)
7.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性能指标比对结果-噪声
8. 20xx年空气净化器抽查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T 18801-20xx企业名单
9. 消费指南
质检总局
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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