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精选9篇)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xx年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节期间全国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调度快报数,20xx年春节期间全国共接报较大事故18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0人,比20xx年春节期间增加6起、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月31日10时25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一辆越野车在G318线384公里570米处撞上路边行人,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3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境内,两辆二轮摩托车在县道那卜至龙潭线陆意村路段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6时4分,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境内,一辆皮卡车和一辆雪佛来小客车在210国道杨家砭加油站旁相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1日17时30分,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境内,一辆小客车途经晒谷滩时坠入资江河中,造成5人死亡。
2月1日23时4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境内,一辆小客车在晴兴高速公路24公里处,撞上道路右侧边坡挡墙,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月2日4时56分,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一辆越野车在省道204线49公里650米处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3日2时2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境内,一辆小客车碰撞中心隔离水泥墩,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月3日11时,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一辆越野车侧翻坠下悬崖,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2月4日6时40分 ,天津市宝坻区境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客车在通唐公路与宝白公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9时3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境内,一辆小客车行驶至301省道81公里57米处冲出路外,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月4日11时55分,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境内,一辆微型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2月4日12时10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境内,中船澄西远航船舶(广州)有限公司“龙拖10”轮发生翻沉事故,造成3人下落不明。
2月4日17时10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境内,一辆微型车在牛场镇新桥路段翻落桥下,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17时40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铲车在鹤大公路163公里14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0时30分,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在清理动力车间气浮池内淤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月5日12时38分,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境内,一辆商务车在乡村道路上翻入水沟,造成4人死亡。
2月5日23时50分,贵州省铜仁市大兴高新区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越野车在杭瑞高速1312公里2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月6日7时,广东省阳江市境内,3辆车在开阳高速阳江路段往广州方向距白沙出口处约3公里处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监督检查不严格、“打非治违”不得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春节过后面临春运高峰、部分企业逐步复工复产等特点,安全生产不可有丝毫放松。要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各地区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严防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
三、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好50个重点县(市、区)攻坚战,真抓实干,并认真抓好节后煤矿企业复产验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各级公安、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尤其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规,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继续深化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以“七查”为主要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地下管网、城市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2月9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2
全市1月份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6起(不含火灾、水上交通事故),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
一、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事故。本月全市工矿商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2、火灾事故(未计入汇总统计数据)。本月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4万元。
3、道路交通事故。本月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3.69万元。
4、铁路交通。本月全市发生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
5、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本月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近期,省内外各类事故频发,加之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春节、“两会”临近,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督查,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市“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3
xx市电影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汇报
市文广新局:根据20xx年7月14日的《通知》精神,市电影公司于7月16日上午召开了领导班子紧急会议,研究部署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谁分管谁负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2、认真学习贯彻市文广新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通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定)《xx市电影公司消防应急预案》《灭火疏散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计划的按预案进行实际演练,真正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7月16日下午由、牵头,、对公司的电路、消防器材、安全通道、车辆等部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发现公司家属院电路老化急需更新、放映厅个别消防器材过期、电影队办公室外接维修用的电路缺少总开关、院内车辆停放混乱不好维持秩序、个别房屋漏雨。
4、公司把放映厅、财务室、餐厅、招待所、放映科、门口网吧(租房户)列为安全重点防控部门。以上各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管经理要带领部门全体同志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安全通道、易燃物品、电路、门窗等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和隐患。真正做到器材(门窗、消防、监控)完好、通道畅通,易燃物品管理有序、办公室人走电断。
5、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工作议事日程。以重大节假日为主、以平时不定期检查为辅,对公司防火、防盗、防破坏、放高危人员、车辆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一同纳入进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真正使市电影公司持续和谐发展。
6、对以上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近期彻底整改,不留后患。对以上情况于7月25日(周一)上午公司领导班子例会通过上报市文广新局。
xx市电影公司
20xx年7月25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4
各镇(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安委会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日对全市14个镇(区、街道)和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26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7.26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国务院、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作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责任书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国务院、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八月十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5
各煤矿: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煤培发[20xx]513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指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12月22日至30日,市公司对13座生产矿井和1座试运转矿井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分管副矿长工作汇报、检查组结合检查表格查阅相关资料、邀请管理人员和部分职工座谈、现场抽检各类证书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学历提升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九项省厅文件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煤矿按照“五定”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各煤矿全部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
2、11项制度都有,但和实际结合不强
3、培训经费提取不规范,大多按实际情况使用计提
二、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1、三项岗位人员能全部按计划参培
2、井下新工人培训情况、跟班实习情况、岗前培训情况资料不全
3、班组长按计划参培,无轨胶轮车关键岗位人员不涉及
4、仅有2座煤矿(裕兴、惠阳)建立了电教室,具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讲课资质的教师9名,其中市公司5名(门广伟、黄春龙、赵哲、张军军、姚锦飞),野川煤业1名(李静),峪煌煤业3名(樊斌斌、焦海军、吉胜军)。
三、持证上岗情况
1、各煤矿六长齐备,都有任命文件
2、三项岗位人员都能持证上岗
3、其他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全部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学历提升情况
1、学历提升培训计划个别煤矿没有制定
2、六长学历情况基本达标,但档案资料欠缺
3、班组长、特种人员学历达标,档案资料不完备
五、培训档案管理
1、人员信息备案系统不能及时更新
2、班组长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审批发证资料齐备
3、一人一档情况较差,管理混乱
六、上次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大部分煤矿已整改,但个别煤矿仍需继续完善
七、远教网开展情况
制定了计划和实施方案,实际接收至少5个工种,因煤矿没有建立电教室,全部由科队或班组统一组织培训或自学,有考核制度,但没有考核记录。
八、新《煤矿安全规程》培训情况
各煤矿制定了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由各科队和培训科组织培训,均有培训和考核记录。
九、岗位变动情况
各煤矿均有计划和方案,存在岗位变动情况的煤矿,已及时组织转岗培训,有培训和考核记录,并持证上岗。
各煤矿考核得分情况:
四候煤业:92 大西煤业:92 南河煤业:91
七一煤业:91 首阳煤业:91 惠阳煤业:89.5
裕兴煤业:89 西河煤业:89 关岭山煤业:89
野川煤业:88.5 盖州煤业:88 盛泰煤业:88
店上煤业:79 峪煌煤业:77.5
根据《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考核分数85分以上的四候煤业、大西煤业、南河煤业、七一煤业、首阳煤业、惠阳煤业、裕兴煤业、西河煤业、关岭山煤业、野川煤业、盖州煤业、盛泰煤业等12家煤矿提出通报表扬,希望在20xx年的工作中,深入落实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对得分85分以下的店上煤业和峪煌煤业提出通报批评,希望在20xx年的工作中,提高重视程度,就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煤矿全员素质,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年月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20xx年1月8日至15日,我局派出暗访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我局暗访组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类型涵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世界文化遗产和重要的古建筑群。通过暗访发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具体表现为:
一是文物单位管理单位或和使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人员脱岗现象和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无人监管不严,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
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柴草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突出,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器上覆盖可燃物和景观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等隐患比较普遍屡查不改;有的周边用电、用火的隐患点较多环境复杂,火灾风险大,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还有个别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木料堆积、木屑清理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缺乏有效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也不能满足消防需要;大部分文物建筑没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一些文物建筑未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器材的存在老化、过期等现象。
我局将对暗访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也将进一步核查暗访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拆除文物的行为。
请各地对照上述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我局上报工作情况。当前,正处旅游淡季,春节即将来临,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请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紧抓文物消防安全不松懈不麻痹,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设施配置到位,全面提升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文物局
年01月27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7
市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物督函〔20xx〕68号)和甘肃省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甘文局安发〔20xx〕5号)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开展了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古建筑和土木结构为主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排查整治,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范围
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县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2处木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道德楼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文物局相关要求,我局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过程中主要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配备、人员配备及易发生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进行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基层文管所由于缺乏防火经费,消防安全设备及扑火设备较为简陋。
2.锁阳城遗址内植被茂密(红柳),尤其在冬、春季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3.两处木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道德楼内消防设备缺失,未设置消防安全隔离带及警示牌。
4.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依法管火、依法治火力度不够,监管不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火灾应急预案不够完善。
5.文物保护单位周边民众防火意识淡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未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针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成立了瓜州县文物局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了防火自救扑火队伍,实行消防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并与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2.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增强防火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还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4.制定了锁阳城遗址冬、春季森林防火方案,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和火源管理工作,在遗址重点防火区设置了防火警示标志,严谨游客将易燃易爆品带入遗址参观区。
5.在土木结构古建筑蘑菇台王母宫遗址内增设了消防器材,悬挂了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6.在木构古建筑道德楼外围安装树立了安全隔离护栏、增设了消防器材、悬挂了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县消防大队监督下,与临近道德楼的单位——瓜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桥子分社、锁阳城镇堡子村村委会责任人分别签订了20xx年度道德楼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8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发〔20xx〕161号)要求,省局组织4个检查组,开展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共抽查18家安全培训机构、56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无证上岗等5大类176项问题,下达整改指令29个,下达处罚通知书1个,罚款2万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各市(地)安监局主要领导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培训与县(市、区)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挂钩,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大庆、双鸭山、牡丹江市安监局制定了《安全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形成市局设置科室、县区配备专人管培训,执法队伍查培训,企业单位抓培训,培训机构搞培训的体系。同时,各市(地)安监局通过行政执法、安全生产许可和审批、事故处理、监督检查等行政手段,依法督促、强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
(二)各级安监部门抓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大。各级安监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基础和保障,真正抓在手上,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鸡西市安监局建立了“监察与培训联动,以监察促培训”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建立事故单位全员培训新机制;佳木斯市、省农垦总局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各科室监管责任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逐步得到企业重视。大部分企业能够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来抓。企业负责人重视员工安全培训,将安全生产培训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中。鹤岗华能发电公司组织开展了“六型”班组(长)创建活动,斯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设立了企业内部培训科,有效提高班组长和职工全员培训效果。
(四)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各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实训教学设备投入,扩充人员编制、充实师资力量、配备专用车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哈尔滨市、鸡西市、鹤岗市培训中心投入大量经费购置教学设备,硬件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培训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知道安全培训工作从哪下手,把企业“三级培训”简单看成是厂级全员培训,不清楚“三项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部分员工把技能培训等级证书当成上
岗操作证。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技能等级证,没有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二)个别企业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培训不落实。部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没有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培训经费无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走过场、培训档案不健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大庆油田飞马有限公司一家下属企业培训率不足24%。大兴安岭神州北极木业有限公司宜家分公司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培训计划中没有培训专项资金列支情况;绥化市黑龙江昊天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无安全培训计划等。
(三)中小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还存在死角。总体上看,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高危行业明显好于普通行业、市(地)监管企业明显好于县(区)监管企业、国有企业明显好于私营企业、大中型企业明显好于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意识差、安全培训投入严重不足,
(四)私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缺乏监管和制约。个体小修理部、小铁艺店、电器设施售后服务部等,由于目标小、布局分散、覆盖面广,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致使这部分特种作业人员不参加培训,长期无证上岗,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事故隐患,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拓展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利用安全监管局网站等媒体、安全生产月活动,扩大宣传面,在各级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开辟“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学习专栏”,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加大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各市(地)安监局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结合全省“打非”专项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行政许可审批,有针对性地加大本地区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安全培训法律职责,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培训制度、措施。
三是适时召开全省安全培训现场会。年底前组织召开安全培训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安全培训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剖析安全培训工作存在问题,深入研究提升全省安全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暴露的突出问题,各市(地)安监局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对专项检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落到实处。
五是开展全省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监管和从业人员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地)安监局要对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乱发文、乱办班、乱收费、违规发证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法治秩序。
六是推动四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班组长和职工全员培训,提高企业三级培训教育质量,充分整合和利用企业基础资源,推动全省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县(市、区)建立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寓培训于服务之中,就近就便培训从业人员。
年八月二十五日
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篇9
至3月15日,区安监局在隐患排查中,发现16家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55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检查人员对这些隐患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场向在场人员进行了说服宣传。在签发限期整改指令的同时,向企业负责人送达了书面“安全发展友情提醒”和“阳光安监跟踪监督卡”,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督改安全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予以通报。
1. 江苏博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防毒面具底盖未封,无定期称重记录等11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2. 江苏江分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器材通道堵塞,消防器材过期未检,一只灭火器失效等9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3. 泰州中裕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存在织造车间安全通道堵塞等12项安全隐患。(开发区)
4. 泰州市大金密封材料厂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备案等12项安全隐患。(大伦镇)
5. 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大丰井区存在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4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6. 江苏曙光华阳钻具有限公司存在设备保养后的油漆未及时清理,随意摆放等11项安全隐患。(白米镇)
7. 江苏日出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危化品仓库门口人体静电释放桩损坏等7项安全隐患 (白米镇)
8. 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未持续运行等8项安全隐患。(淤溪镇)
9. 泰州金宝来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设备电箱箱门损坏等10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0. 江苏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存在缩喉车间杂物堆积等6项安全隐患。(娄庄镇)
11. 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5项安全隐患 (沈高镇)
12. 泰州市曙光轧花油脂有限公司存在未对上岗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等21项安全隐患。(俞垛镇)
13. 泰州市贝斯特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无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10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4. 泰州市环宇乙炔气制造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修订等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5. 泰州市万鑫钨钼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制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等14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16. 江苏扬子江天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票证未进行修订更新等11项安全隐患 (俞垛镇)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指令书的要求按时完成隐患整改;请相关镇区(街道)加强督查,督促整改。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单位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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