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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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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精选16篇)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1

  :工程合同范本范文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

  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_______元(_______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___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______________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六、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签订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项目承包方式: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项目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付______万元(¥______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______%的款,留______%的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总造价的___%,若存在数次违约行为,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相加,但总额不得超过承包价款的___%。

  2、违约金的承担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费用、损害赔偿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在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份,承包人执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_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 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 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七条 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九条 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条 特殊条款。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_________。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

  9.1 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

  9.2 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9.3 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9.4 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9.5 违反合同_________条,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违约金:_________元;违反合同_________条,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违约金:_________元;违反合同_________条,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违约金:_________元;_________。

  10.奖罚

  10.1 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10.2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码头维修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分工协作,相互合作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码头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石方77.24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2、码头步道71.82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201年月日

  七、竣工时间:201年月日,工期为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为共同承包建设__________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

  2、经过双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_____万元。

  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甲方_____投资_____万元,占_____%。

  (2)乙方_____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

  (3)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4)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_____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二、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1、责任及分工如下:

  (1)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_____主管。

  (2)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_____方负责管理。

  2、材料采购及其他

  (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

  (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三、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1、利润、风险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________%比例分享承担。

  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四、其他

  1、资金和管理

  (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_____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2、出纳与财务管理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货日记账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3、合同争议与免责

  (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作各方各执_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作双方在中国_____市签字。甲方:(签字)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乙方:(签字)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建有限公司开发的大润发国际广场项目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

  一、单位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人工挖孔桩(总桩数暂定150根,视情况有变动)

  (1)桩径?900(不包括护壁150),桩数150根,护壁砼自拌,强度25,护壁钢筋按图配筋;桩芯为商品砼30,钢筋笼长度为通长配筋,配筋明细按图纸要求施工;

  (2)桩径¢1000(不包括护壁150),桩数120根,护壁砼自拌,强度25,护壁钢筋按图配筋;桩芯为商品砼25,钢筋笼长度为通长配筋,配筋明细按图纸要求施工。

  二、承包范围:人工挖土方(成孔)、人机破岩石层(入岩层)、护壁、抽水、送氧、通风、清淤渣、护壁钢筋笼制作及安装绑扎、桩芯砼灌注振捣及施工安全风险等全部内容。

  三、承包具体工作内容:

  3.1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交付给甲方,做好孔内抽水、清孔、送氧、通风等工作。

  3.2乙方负责打到卵石层1.2后扩底。

  3.3护壁钢筋的绑扎和安放(乙方应承担钢筋笼绑扎的附带材料如:电焊条、扎丝、铁丝等;固定钢筋笼至设计标高、校中)。

  3.4做好现场护壁混凝土浇捣。包括:混凝土振捣密实,配合试验人员做好砼试块及坍落度试验。

  四、承包方式:包工。

  五、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8天(有效工作日:停电、停水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开工日期:20__年10月27日竣工日期:20__年11月22日

  六、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七、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合同价款的确定:

  ①根据双方签字的每根桩桩长计算单桩工程量;总工程量为各单桩工程量之和;

  ②实桩价格按每立方米人民币壹佰捌拾元(180元/计价,空桩按每立方33米壹佰陆拾元(160元/计价;(其桩芯为25砼,本工程合同包括桩基检测协

  ③单桩工程量计算=[﹙桩径﹢护壁)2÷4×3.14]×(桩长-扩大头高)+扩大头方量

  ④工程造价=各单桩工程量之和×180元/3﹢各单桩空桩之和×160元/。(以上单价不含税金、水电费)

  八、工程付款办法:桩基合同签订,乙方付甲方保证金贰万元整(20__0.00元整),乙方施工人员30个班组进场退还保证金贰万元。桩基开工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生活费贰万元整(20__0.00元整),中途视情况支付乙方生活费,成孔验收挖孔人员退场前付至总款的60%,浇筑混凝土后付总工程款10%,在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20%,年底付清余款10%。本工程不含税,工程款结算乙方只开具收款凭据。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后甲方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文明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

  9.1.2甲方提供300电力进入施工现场;工程用水及生活用水到工地;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畅通,提供排水通道,协调周边关系。

  9.1.3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人员的相对

  9.1.4产品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工作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合格后报监理及甲方进行验收,记录桩孔深度和标高。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对施工有阻碍时,乙方不得无故半途退出施工,如无故停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1.5进度要求如下:共30个施工班组,如低于30个班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9.1.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交工和交付验收;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每天按总工程款的1‰予以处罚,在结算总工程款中扣除。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做好孔口安全围护,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甲方、监理可责令其立即停工,整顿并作罚款处理,如乙方人员因不按操作规程或交底施工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1人次罚款50元。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不得在工地和宿舍内酗酒、闹事、打架、赌博、偷盗。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垂直运输机械、小型工具如尺、吊砣、扎勾、铁铲、锄头、安全帽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交一份到项目部存档,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依据。

  9.6乙方必须确保工人人身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自己负责,发生费用自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章制度。

  9.7甲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办理签证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十、违约: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监理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可解除合同,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现场滋事、打架斗殴等进行违法活动者,按甲方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质量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十一、争议: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下时,由工程地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十三、合同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8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

  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日从上午______至下午____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____元。

  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

  !

  ______________(业主名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程项目施工居间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南丹县城关镇龙泉广场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南丹支行

  帐  号:           帐 号:45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4720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的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日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日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由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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