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临时性岗位用工人请示
聘用临时性岗位用工人请示(通用3篇)
聘用临时性岗位用工人请示 篇1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编办核定,我镇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22人,现有行政人员25人,缺编6人;事业人员19人,缺编3人。由于缺编,且因工作需要,近年来,我镇聘用临时工8人。根据仙委办[20xx]42号文件精神,我镇于8月上旬前全面完成临时工清理工作。由于缺编严重,根据工作需要,我镇需聘用临时工8人,其中通讯员1人,驾驶员1人,卫生员1人,殡改员1人,村财委托镇管代理会计2人,保卫员1人,打字员1人。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工,特向县清理和规范临时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聘用临时工编制8人。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聘用临时性岗位用工人请示 篇2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街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聘用公共卫生协管员15名,聘期5年,条件如下: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高中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工资待遇:400-500元/月。
以上
请示
聘用临时性岗位用工人请示 篇3市人事局:
因工作需要,市社机关要求聘用通信员吴辉铭;驾驶员张洁;电脑员徐惠;门卫胡孝武等四位同志到市社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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