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精选9篇)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4.承包范围: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水泥搅拌桩、喷锚支护等项目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直径水泥搅拌桩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米(该单价包括搅拌桩机进退场费、桩位清除障碍物换土填砂费、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喷锚支护连锚杆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该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喷锚网、锚杆或锚管、高压喷C20 混凝土、水泥砂浆压力灌浆、米范围内喷射砼压顶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
第二条 工程合同
造价:约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工期
1.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2.喷锚支护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进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体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__ 年1 月30 日发布)中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体施工期间保证基坑支护足够安全及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2.工程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建筑主材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所列范围执行。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护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基坑支护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护安全和止水效果后______天内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______%,余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并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水泥搅拌桩按实际完成长度______米结算(水泥搅拌桩长度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的长度,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护安全),喷锚支护按实际完成垂直投影面积以______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通知后______天内到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隐蔽,否则一切责任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基坑支护工程除需提供有关规范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采用如下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1)水泥搅拌桩应在设计开挖初期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______%,且不应少于______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冲击钻孔法检测,钻孔数每______㎡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______点。
(3)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抗压强度试验。
(4)锚杆采用抗拉力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______%,且不少于______根。
(5)以上检测费用第1 项由甲方承担,第2、3、4 项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责任造成水泥搅拌桩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喷锚支护影响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护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
3.因乙方责任造成基坑支护不成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支护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给排水管、消防管及电线电缆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的经济损失的______倍赔偿。
4.因乙方责任造成锚杆抗拉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抗拉承载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
5.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时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拟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提供正规税票。 四、材料标准
1、素喷: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50mm;最薄处不低于30mm; 采用素喷技术上满足基坑边坡土方稳定并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锚杆支护:锚杆¢18,@1500mm,深入土体长度5000mm;加强筋¢12竖向@1500mm一道,钢筋网:¢6 @300*300,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60mm;
3、锚管支护:锚管¢48*3.75, @1500mm,深入土体长度5000mm;加强筋¢12竖向@1500mm一道,钢筋网:¢6 @300*300,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50mm.
五、承包单价
素喷30元/㎡;锚杆支护90元/㎡;锚管支护135元/㎡。
六、合同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
七、合同履行
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合同履行人,负责合同的签订、跟进、协调、工程款结算等相关事宜,提供施工图纸,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到施工现场。
2、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合同履行人,负责合同的落实、执行,并负责所承包的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等一切事宜,费用自理。
八、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规定标准及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八、付款办法
工程款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施工完毕,达到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标准,由甲方人员出具核算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0%,余20%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清余款。
九、质量承诺
乙方对所施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并负责雨季跟踪检查,施工期间,如果出现脱落、塌方现象,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否则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双方争议
若双方出现争议之时,可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工程款结算完毕之日起止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招投标约定及双方有关承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包设计、包临设、包所有一切施工工序、包施工机械、包场内外运输、包施工用动力能源、包质量、包施工过程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维修、包社会医疗、养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保保险金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包物价上涨、包承包风险的形式由乙方分别实行综合单价包干。
基坑支护包括:
1、包括局部施工部位搭设作业平台和围护设施;
2、包括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地下管网损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3、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基坑支护失效(如崩塌、边坡滑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4、包括考虑周围环境和水文、地质情况的影响所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5、包括乙方工人作业所需的安全所作保护用品、安全设施在内;
6、包括各种工序前、工序后的场地清理;各工种交叉作业影响和材料;机具场内运输并综合考虑施工配合;
7、包按规范进行的抗拔试验和对喷锚厚度的检测;
8、含文明施工费;赶工费、抢险费。
9、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承包单价结算。
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4、预算造价为:¥
大写(暂定):人民币 ;
5、承包单价:
(1) 承包单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2) 承包单价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 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 95%,待支护设施拆除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
若工程所在地为广东,则甲方结算付款时将同时代扣乙方发票金额应缴的流转税款,并及时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开具代扣凭证予乙方抵免流转税。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给甲方。
5、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 ‰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具体分项施工计划以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发的限期完工任务书为准,每个分项工程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 1 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违约金,累计并罚;每迟延1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随机取样,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
九、质量条款
1、乙方在现场放线定位后须报甲方现场施工员检查复核无误后方能施工;
2、乙方基坑施工期间必须跟随土方开挖进度定时对基坑支护体系进行位移检测,发现位移变动超过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设计、监理到现场复核,并提出保护措施或加固措施,并经甲方、监理审定后方能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在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附近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保修期限:自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合格。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两天内派人维修,若乙方故意拖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单位施工,一切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或单价不实、已用施工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租金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提供临时办公和生活场地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甲方提供建筑红线范围内总水、电驳点各一个,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5%进行处罚。
6、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对楼地面平整度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8、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对相应工程做好过程控制检测,具可靠性的功能检测。
9、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0、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
12、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4、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单位。
16、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7、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19、 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 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21、 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7、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执 三 份,乙执 一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4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
(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
(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另附:
1、安全生产协议
2、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
发包人(甲方代表):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代表):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有与本降水工程相关的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操作或施工质量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甲方垫付的,乙方应及时偿还给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总承包价款中扣除。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甲方同意,如果乙方单方面优化设计图纸造成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1)乙方在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签章;
(2)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单位盖章;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地震等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应承担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逾期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基坑回填完毕后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返还。
3、本合同自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6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其投资建设的乔南国际玉器中心•博和城项目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规格、数量:
1、承包范围:基坑支护中的钻孔灌注桩、水泥搅拌桩及三轴双管水泥高压旋喷桩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安全文明、包施工工艺质量,包一切机械设备、用水用电设备和施工工具,包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其中钻孔灌注桩包钢筋制作、安装中的铁丝、保护层整块、焊条、泥浆外运)。甲方只负责商品混凝土及钢筋运至乙方指定位置商铺砼运输道路材料及垫路铁板配合施工,以及水泥搅拌桩施工前的场地平整挖土机配合工作。
3、规格:钻孔桩Ф700、Ф900、Ф1000;搅拌桩Ф600;高压旋喷桩Ф700。
4、数量:按经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严格遵照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四、施工工期:
1、总工期:120天(从第一根桩试桩及满足全部设备用电用水隔日算起)。
2、以上工期如因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遇地下障碍、甲方无故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工期顺延。
3、乙方配备进场钻孔桩机10部,深层搅拌桩机2 部,高压旋喷机2部进行施工。
五、承包价格:
双方商定:钻孔灌注桩Ф900和Ф1000:150.00 元/m3,Ф700:180.00元/m3;水泥搅拌桩Ф600:7.00元/m;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50.00元/m;有空桩部分及有效桩长增加1.0m作为实桩桩长;以上价格不含一切税费及水电费,乙方以劳务班组身份参与生产。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泥搅拌桩和双管三轴水泥高压旋喷桩工程量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作为结算长度×合同单价。
2、钻孔灌注桩按自然地面计至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半径的平方×3.14×合同单价。
3、付款方式:
(1)乙方设备进场之日起,甲方向乙方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启动资金;
(2)按月支付,每月月底(如逢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70%;
(3)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竣工结算完成,乙方全部人员机械物资退场时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0%;
(4)主体结构地下室顶板完成付清余款。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轴线、水准点和本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各一份。
2、负责材料、试件的检测费用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桩的抽芯检测。清理地下障碍物,提供回填空孔及施工道路所需材料以满足施工需要。
3、派专人委托监理人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做好有关工程量及资料签证和交工验收手续。
4、及时供应现场所需要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提供水、电源接头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人员空调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有权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责任:
1、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实施。
2、必须具备满足进度计划所需人工、桩机等配套机械设备、工具、枕木等,乙方必须保证对其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及时进场施工。
3、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一式二份,于完工后十五天内交甲方审核存档。
4、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现场施工安全。
6、负责制作相关试件和材料取样并由甲方送检。
7、负责工程测量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负责工完场清,泥浆和生产生活垃圾需清运干净。
9、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道路、作业面的平整工作,材料由甲方负责。
10、服从甲方和监理人员的管理,配合做好各项工程的检测与验收工作。
11、负责其自身机械设备物资的保护,若有丢失损坏与甲方无关。
八、工程资料移交
(1)乙方承包施工该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范规定及广东省及揭阳市现行规范要求,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乙方如实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全部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二套),并完成移交工作。
(3)工程竣工交付后15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目录。
(4)工程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九、施工现场管理与安全文明
1、 乙方要确保安全施工,派专人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并经常组织学习安全宣传活动,严防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2、乙方在高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由甲方及监理方批准后实施。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及监理方对工程施工的管理要求,满足揭阳市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管理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按政府部门要求办好相关保险),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方可上岗,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方对甲方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处罚乙方。
6、乙方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配备工地安全员负责工地日常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内业资料。
7、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由于违反各级安全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开支及其责任。甲方所受到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因施工工艺导致桩抽芯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桩的完整性、密实性、垂直度、施工尺寸偏差等因素导致基坑施工过程中出现渗水、位移、坍塌等现象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钻孔桩完成直径超过设计直径15%以上部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商品砼损失。乙方没按图纸设计施工配合比要求施工,造成水泥超量使用,超量部分水泥价款,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抵除。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或无故停工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场,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乙方应负责补强加固的全部费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分包,甲方经查核属实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拒付未付部分的工程款,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内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不得破坏已完工工程。
7、乙方各期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闹事、罢工及向劳动部门申诉等情况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因此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进度款项。
8、甲方应依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xx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必需时另订补充合同书。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7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及内容:
1、支护桩钻孔 、灌注、钢筋笼制作、测量定位(大清包、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验收合格)。
三、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支护桩工期
4、如因政府停电、台风、暴雨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工期可顺延。
5、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24小时起开始签证,按现场签证时间为准,窝工补偿100元/工日/人,机械窝工费按实际产生费用补偿(参考市场价);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处罚1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进行购置材料。
五、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的法规规定进行施工 。
2、本工程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检验标准:本工程的施工标准及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价款:
1、承包单价:Ø600长螺旋后插筋桩大清包按约为 米(据实结算),钢筋笼制作 元/吨(含钢筋除锈),本价格不含税费及企业管理费用。
2、工程量的确定:长螺旋钻后插筋支护桩按照设计有效桩长加800mm(翻浆高度)作为结算桩长。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按总进度付款,支护桩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5%的工程款,剩余25%的工程款到基坑支护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付清。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 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
3、甲方负责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4、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5、负责周边关系协调处理工作、环境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处理地下障碍以及钻出的土方外运工作。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方案、国家现场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施工中出现桩基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若因乙方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基坑周边道路、房屋等公共设施出现开裂、不均匀沉降以及因施工导致地下各种公共设施和管线破损破坏等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施工,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企业资质、有关设备合格证及年审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及时向甲方或监理报送施工进度,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5、严格遵守并执行甲方及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及施工人员进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严格管控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按阶段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证明资料及相关的工程资料。
7、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工人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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