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心柚子采购合同
红心柚子采购合同(精选3篇)
红心柚子采购合同 篇1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货物及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合同标的
卖方根据合同和订购单供应货物,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1《订购单》。
2. 合同价格和货款支付
2.1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货物运抵交付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2货款支付(可选择以下方式支付,选择后直接在电子版中将另一种支付方式删除)
(1)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第一期货款 元(大写: );买方收货验收合格(如需安装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凭订购单、收货单(如需安装的,应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买方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买方应于货款支付手续办理完毕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剩余 元(大写: )做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无息)。
2.3买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给买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违约金等)。
2.4买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卖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3. 交货和包装
3.1卖方应按订购单交付货物并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货物的收货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订购单。交货后,由买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的收货凭证(如需安转调试的应以收货凭证和验收合格单)作为交货完毕的依据。卖方应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等)随货物提交买方,否则视同延迟交货。
3.2卖方负责货物运输、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货物交付前的一切毁损灭失、质量和安全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尽快对丢失的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货物,并承担因补充、修理、更换损坏的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3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以便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交货地点。卖方应在货物铭牌上标注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验收与安装
4.1买方应当在收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是否完好,验收完毕后向卖方出具签字收货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和买方应在货物安装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安装调试是否合格,验收完毕后买方向卖方出具签字验收合格单作为最终收货凭证。货物通过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货物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2买方验收后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对质量和其他事项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卖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3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的,卖方应承担由此所需的全部费用。卖方对货物缺陷的处理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退货。安装过程中卖方处理缺陷超过买方要求期限的,应按延迟交货赔偿。
5. 质量保证
5.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货物,并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卖方承诺和货物原厂制造商对本合同货物及服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2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买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本采购合同继续履行,鉴定费由买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按订购单更换货物或退还货物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鉴定费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5.3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出现缺陷影响使用的,经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5.4从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如发现货物有缺陷,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
5.4.1修理
卖方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含返厂维修)并承担费用,修理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修理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2更换
卖方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费用,更换应在 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5.4.3退货
买方将有缺陷的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货物拆卸运出安装现场并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货物的货款及承担买方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所有款项的返还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1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卖方应当按照“返还款项金额×0.5‰×逾期退款天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4.4向第三方采购
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5.5买方选择以上任何补救措施均不减轻或免除卖方依据合同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货物潜在性缺陷造成损坏的,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或者质量保证期外卖方对消除潜在性缺陷均应承担责任和费用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6.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合同货物应免费提供上门服务。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 小时以内。联系人员姓名: 电话号码: 。
7. 违约责任
7.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卖方违反合同、订购单约定迟延交货的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修理、更换等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额5‰向买方支付迟延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7.3卖方不履行本合同、订购单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订购单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7.4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两次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正常使用要求,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卖方应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约定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
9.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方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作为双方通知或其他文件的送达地址,通知等文件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0.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红心柚子采购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长期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
二、操作流程
1.甲方于每周星期五下午5点前以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下周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表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经乙方确认后该价格作为下周的结算价格。甲方的价格须低于市场均价。
2.乙方每天下午5点前将次日的订购清单以邮件方式或者传真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
3.甲方按照乙方的订购清单的要求于次日8点前将相应的食品原材料送至乙方饭堂。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的,双方协商解决。
4.如遇市场缺货,甲方无法提供乙方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则甲方可以更换类似品种,但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5.甲方送货到乙方饭堂后,经双方人员现场过磅,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该送货单作为结账的凭证。
三、结算方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该月货款,乙方须在结算次月的15日之前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方式将甲方上月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据。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则相应税金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前及时付款,如果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则每超过一天,乙方须缴纳罚款为货款的0.1%,如果超过付款期限30日历天乙方仍未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配送服务。
四、甲方责任
1.如果甲方在食品储存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甲方负责。
2.甲方如果在向丙方下达订购清单后需要改变清单内容,必须在当天晚上10点前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的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责任确属甲方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2.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如果甲方发现食品原材料属于隔夜或者变质,则可以拒绝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品原材料,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员工正常就餐,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甲方须提供书面的通知给乙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甲方将直接从当月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4.乙方送货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甲方除饭堂之外的其他区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七、合同解除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希望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如果在通知后的三十天以内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而另外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一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元。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双方可以向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授权人签名: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红心柚子采购合同 篇3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需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供应钢材。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1.51x6平板钢。
二、履行期限
材料供应履行期限为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
三、交货地点:甲方单位院内
四、验收方法
按点支理计的方式验收,偏差必须在国标允许的范围内,超过此偏差范围(小于国标理论质量5)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价格
1、结算方式:乙方根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钢材订购单,每次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取得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结算手续。
2、结算价格:钢材以“有色金属网”当日钢材单价结算。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需求计划3日内将合格产品足量供应给甲方。
2、甲方及时验收和签收乙方按计划送达的材料,不得推迟或无理拒签。
3、甲方应保证运输线路畅通并及时组织卸货。
(二)乙方
1、乙方承诺按甲方实际需求供应钢材。
2、乙方应在甲方需求的时间内及时送货,甲方对乙方所供所有材料采取先检后
用的原则,若所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负责退货,且承担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若因发票引起的任何民事与刑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甲方一概免责。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调解或申请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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