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考核通报
产品质量考核通报(通用3篇)
产品质量考核通报 篇1全省质量工作考核通报电视电话会议6月25日在兰州召开,会议通报了20xx—20xx年度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督查情况。副省长夏红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核对资料、实地核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14个市州政府和24个成员单位的产品质量指标、工程质量指标及环境质量指标等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了考核督查。
考核督查情况显示,我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进一步加强。各市州、各部门普遍建立了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大了质量发展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力度,出台了相关配套支持政策,逐年增加质量工作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质量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市州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举措,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省各级质监部门深入开展“质量服务在企业年”活动,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基础工作。在服务行业大力开展诚信兴商、服务诚信承诺等专题活动;建立并实施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提升了全社会的质量诚信意识。
副省长夏红民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省质量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实现今年全省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宏观质量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各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质量改革创新,全力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各层次的质量发展。要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促进政府宏观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要继续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把甘肃名牌产品、甘肃省著名商标、农产品“三品一标”、建设工程鲁班奖、飞天奖、各级政府质量奖、知名品牌示范区纳入其中,统一布局,分步实施。要进一步促进质量提升。重点围绕本地区、本行业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的薄弱环节,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质量社会共治。要大力营造促进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和培训教育资源,切实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夏红民要求,要认真细致地对去年国务院考核反馈的问题和这次省政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围绕推动落实全年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对一些市州和部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实的问题,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切实推动全省质量发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年月日
产品质量考核通报 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陕西省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现公布20xx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评价名单(见附件),望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附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类考核评价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11月25日
产品质量考核通报 篇3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沈阳铁路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市电梯安装维保技术协会,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推动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依据《关于开展沈阳市电梯维保质量考核的通知》(沈质技监发[20xx]22号)要求,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电梯维保质量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市维保单位考核工作,分为8个考核小组,成员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人员、行业专家以及电梯制造维保单位管理人员组成。考核时间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被考核单位160家,考核了维保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维保作业人员水平、电梯现场安全状况及应急救援能力等。
二、星级评定
根据各考核组评价打分情况,综合日常监察情况和媒体监督情况,我市20xx年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由高到低考核评价结果为:五星级7家,四星级13家,三星级55家,二星级28家,一星级30家,无星企业27家(见附表)。
三、存在问题
本年度维保质量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作业人员应急救援处置程序不熟练,应急救援能力不强,应对突发事件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一些维保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缺少必要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造成维修保养走形式、走过场;三是个别维保单位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重视、运行不规范,不能发挥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四是个别维保单位忽视对员工培训教育,一些作业人员技术水平低、现场维保质量差,导致个别电梯带故障运行;五是个别单位未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认真按照要求开展维保作业,维保项目不全、记录不真实等。
四、整改措施
1.认真自查整改。各维保单位要对照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自查、主动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作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降低电梯故障率,确保安全。市质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落实走过场的单位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严格执法监察。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维保质量考核情况,加强对维保单位的安全监察,特别对维保合同价格较低、维保考核评级较低的“双低”单位,要列入重点执法监察范围,对其开展的安装、改造、维保活动要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促进维保企业提高工作质量。
3.加强监督抽查和检验。电梯使用管理水平及维保质量决定电梯使用安全,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电梯检验相关标准法规、技术规范,将“双低”单位纳入重点检验和监督抽查范围,促进电梯安全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和巡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维保电梯的质量检查,妥善处置故障困人等突发事件,选择服务能力强、星级较高的维保企业为其服务,借鉴参考市电梯维保指导价格,确保在用电梯安全性能。
2.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市、区县电梯监管部门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结合维保考核结果,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工作质量实施不定期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作业人员维保质量,维保单位应急救援到达现场的时间及应急救援水平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
3.确保电梯使用安全。本次电梯维保质量考核、星级评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维保单位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可为使用单位选择维保单位提供参考。希望各电梯使用及维保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加强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
六、公示时限
考核组将考核材料整理汇总,经市质监局统一审定后,考核结论和星级评定将在市质监局网站和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被考核单位提出异议,应当于公示期内向市质监局提出书面申请,市质监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健。
附表:沈阳市20xx年电梯维保质量考核结果及星级评定表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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