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安全协议书
学校教师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学校教师安全协议书 篇1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每位教师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失职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本着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责任检查、维护学校教学设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并按计划实施。
3、学校要积极动员学生家长给学生购买学生平安险。
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教育记录,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市场和公司监管。
二、教师责任
1、上课铃声一响,任课教师必须马上进入教室,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教师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2、重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课间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制止、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课、放学。
3、体育教师在上课时,要组织好学生,在学习中要做好示范动作,并有保护措施。
4、实验教师在上实验课时,要组织好学生,提前向学生讲清注意事项和实验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实验药品及器材。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停学生的课,以免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5、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上课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就医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生活老师对每个小朋友的性格、生活特点要了如指掌,及时和班主任、家长沟通。每晚要不定时的进行查看,帮助小朋友盖被子,防止小朋友晚上掉床事故发生。
6、如有学生无故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追查缺课原因。科任教师每节上课时,应清点该班学生人数。对缺席的学生应逐一核实,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及时和班主任联系,进行核实。
7、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自救方法和自救措施。
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8、班主任要组织好每天的放学工作并在门房签字。放学后,教师若滞留学生,教师必须在场。节假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
9、上午上最后一节课和上晚课的教师要组织、带领学生进餐、就寝。学生就寝后,和保育员办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10、不准私下允许非寄宿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寄宿生晚课。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
12、除上述内容外,教师必须同时遵守执行学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漏电。破损的插座插头要及时更换。教师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13、对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学生伤害的,要依据相关规定或法律追究其责任。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
向前小学校长:__________
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责任教师: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校教师安全协议书 篇2甲方:
地址:
性质:
主要负责人:
乙方(受聘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余江安仁学校 余江县潢溪镇梁上燕 民办学校 邵采红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实习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习期满后甲方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第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
第七条 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
第九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
第十一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
第十三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义务:
1、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
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
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
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
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任务;
6、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团结统一;
7、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遵纪守法,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赌博,不打牌,不违法乱纪。
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寒暑假要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
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丧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学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体标准按上级指示执行(即带薪休假)。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实习期间工资为 元/月,不享受津贴和奖励工资。 实习期满正式上岗后的工资为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分为基础工资、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教学奖、月勤奖。
1、月总工资为 元左右(寒暑假除外)。
2、寒暑假生活补贴:寒暑假 元。
3、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4、每月按两大周发放课时津贴,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不足月按实际课时发放津贴。
六、劳保福利和待遇:
第十七条 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端午节享受学校福利,
第十八条 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
第十九条 经校领导班子同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种会议,各种学术活动,期间的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第二十条 女教师产假结束后仍到学校来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产假补贴。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工作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致使本合同不应继续履行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不能胜任本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所述各项权利甲方不能落实,且经乙方正式提出一个月后仍不能解决,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与乙方续
订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内,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和标准,被证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2、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2、3、4、5、6、7款情形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双方约定时,因甲方违反约定,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自解聘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贴、奖励等。
2、因乙方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乙方依法承担。如甲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区,则甲方在履行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依法追偿。
3、因乙方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师生人身伤害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
4、乙方应严守甲方秘密,不得对外泄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校教师安全协议书 篇3聘用单位: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
依据《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经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试行新教师任用协议制。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任用协议书并一同履行如下条款。
一、聘用企业聘用受聘人员为_________学校教师,从事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聘用期限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在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享受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聘用协议一经解除,即终止聘用期内的一切待遇。
三、聘用期内,受聘人员按照聘用企业制定的岗位职责履行义务,完成_________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目标。
四、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到其它学校应聘,否则视为自行终止协议。聘用协议期满,根据检测情况和被聘教师个人意愿,可以在原聘用企业续签协议,也可到县内缺编的其它农村中小学应聘。
五、聘用协议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企业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企业工作部署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及社会上影响很坏者;
5、年度检测不通过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部署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9、FL功习练者。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规定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协议。
1、聘用企业不能履行聘用协议;
2、经聘用企业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绥中县教育系统到其他企业工作。
七、聘用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现实损失承担经济赔偿。
八、此协议一式四份,聘用企业、受聘人、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各留存一份。
九、此协议由聘用企业与受聘人员签订后,经_________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批后生效。
聘用企业(签章):_________受聘人员(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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