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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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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作风情况通报(通用17篇)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1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推动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开展,20xx年1月6日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以后,县纪委、县作风办组织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督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上班纪律执行不严。一是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现象严重。因烟叶生产、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部分单位未能统筹安排好人员值班值守,朱良桥乡、巷子口镇、黄材镇、横市镇、金洲镇、南田坪乡、东湖塘镇等乡镇的政务大厅仅有少数干部在岗,个别乡镇甚至空无一人。二是不能够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喻家坳乡中学、白马桥乡派出所、龙田镇政府、偕乐桥镇政府、偕乐桥中心校、偕乐桥中心小学、枫木桥乡政府、县交运局、县农机局、县供销社、县烟草局、县档案局、中石化分公司等单位有少数干部存在上班睡觉、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双凫铺镇派出所、县三医院少数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着装,资福乡政府、菁华铺乡卫生院、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国资公司等单位有上班迟到现象,县住建局、县环保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没有及时到岗,枫木桥乡卫生院、道林镇卫生院行政人员缺岗,黄材镇财政所个别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态度傲慢冷漠,县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较多。三是关门办公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征地办、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爱卫办、县环保局等单位均有发现,南田坪乡、县环保局、县征地办还有上班锁门的现象。

  2、酒后驾车。共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分别为坝塘镇水管站工作人员欧烹和县职业中专教师谢中飞。

  3、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检查时发现有县机关事务局干部陈放明、县人民医院制剂科主任潘鹏翔、大成桥镇中心校干部潘湘荣、县法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李龙海、菁华铺乡党委副书记钟云华等5人在上班时间有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经过调查核实,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湖南省纪委等五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长沙市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条款,经县纪委会研究,报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就上述问题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对单位存在的关门办公、乡镇政务中心缺岗等情况和个人未严格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的行为,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县作风办。

  2、欧烹、谢中飞酒后驾车,责成坝塘镇政府、县教育局分别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李龙海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责成县法院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陈放明、潘湘荣上班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打牌,鉴于其二人为改非人员可以从轻考虑,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县教育局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钟云华、潘鹏翔上班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鉴于其二人确为洽谈工作,且未参加娱乐活动,责成菁华铺乡党委、县卫生局分别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后段要求

  1、进一步拓宽监管范围。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在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停薪留职、改非、轮岗等人员的管理,乡镇要延伸到村干部一级,真正做到教育无死角,管理无真空。

  2、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县作风办将继续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办要切实负起责来,把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安排,不断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做到抓经常、经常抓。

  3、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的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效措施,务求作风建设取得更大工作实效。

  xx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5日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2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年月日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3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临泽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效能风暴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县委办、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四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xx年11月22日至26日,由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县电视台抽调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查组,对县直70个机关单位执行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采取的方式

  1、采取明查的方式督查。一是督查上下班遵守纪律情况。采取单位门口视频录像、调阅单位监控视频的方式,对干部上午8:30-9:00、11:30-12:00,下午14:30-15:00、17:30-18:00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督查单位考勤制度执行情况。采取调阅单位考勤登记册、干部外出登记册的方式,对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督查单位干部在岗情况。采取到单位各个办公室逐个核对了解干部在岗情况的方式,对干部是否在岗进行督查,对不在岗的干部逐个核对外出情况,并与单位办公室提供的干部外出登记册进行核对,掌握干部外出的真实情况。

  2、采取暗访的方式督查。一是深入商场、餐馆、酒店、网吧、茶馆等公共场所,督查上班期间是否有干部在上述场所购物、吃饭、打牌、喝茶、喝酒、闲游乱逛等情况。二是深入相关单位附近、单位办公室督查,看有无干部在上班期间从事上网购物、聊天、游戏、看电影、看小说、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不定线路、不打招呼随时督查。由督查组随机确定督查时间、督查单位、督查地点,使督查工作更真实地反映干部工作作风与遵守纪律情况。

  二、各单位抓干部纪律作风的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绝大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服务态度。县委办、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供销社、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严格干部考勤,无迟到早退情况;财政局、城建局、房产局等单位建立干部考勤台帐,干部请销假、办公、办事去向明确;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建立健全干部考勤簿册,确定专人每天负责考勤登记,并将考勤情况在单位公示牌上墙公示;县水务局建立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将干部考勤与年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执行工作纪律严格。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各督查组明查暗访情况,通过汇总分析,存在以下问题:

  1、执行干部考勤制度不严格。有的单位考勤制度操作性、针对性不强,致使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有的单位领导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现象不抓不管,怕红脸、怕得罪人;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对干部迟到早退情况记载、公示不及时,如:县工信局、统计局、粮食局、安监局、科技局、县法院、县农委、县畜牧局、园区办、种子管理局、农机局等单位;有的单位视频监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教体局。

  2、干部迟到早退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干部驾私家车8:40过了才上班,下午5:30就早退接小孩,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以公交车迟了为借口找迟到、早退的理由。如在统办一号楼、二号楼、种子大厦上班的部分单位干部。

  3、干部外出登记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没有建立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群众办事找不到人,干部有脱岗的情况;有的单位干部外出办事没有登记记录,有的单位安排干部下乡但去向掌握不清。如:县工商联、发改委、县农委、林业局。

  4、个别干部在岗不在状态。有的单位干部职工人虽然在办公室,但心不在工作上,有吃早餐、QQ聊天、玩游戏、网络购物等情况。

  5、个别单位干部精神状态不振。有的单位办公物品摆放杂乱无章,花草枯死清理不及时、窗台书柜灰尘满面、垃圾桶烟灰缸不能及时清理,影响单位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上述问题,尽管只是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干部职工身上,但反映出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严肃纪律,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厉追究,树正气,刹歪风,敢抓敢管。在此次督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要认真反思,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改。

  2、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干部外出登记制度、干部去向公示牌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形成职责清晰、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严守工作纪律,严肃执纪问责。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作息时间。广大机关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加大责任追究,对通报后仍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除对当事人点名道姓通报外,还要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纪律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临泽县效能风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7日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4

  各党(工)委、党总支: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3月23日至4月13日,区委组织部、区督查考核局成立联合调研督查组,通过听汇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单位、中小学校、“两新”组织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党(工)委、党总支能够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能通过督查调研、会议研究、班子讨论等方式,积极谋划部署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特别是对本单位、本行业基层党建存在问题认识比较清楚,能够对照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整改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突出了问题导向,党建思路比较清晰,安排和部署较为扎实,党建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做到了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同思考、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督查,我们也发现,各单位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抓落实的措施不力。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表现为,没有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本行业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谋划部署工作思路不清,抓落实的措施不力,甚至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应付心理。特别是一些机关党组织、“两新”组织工作滞后,存在部署安排不到位,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二是探索创新不够,党建工作的特色不明显。部分党委只满足于完成区上统一确定安排的党建工作任务,按部就班,不能结合自身特点精心钻研创新,乡镇没有结合集体经济发展突破打造亮点,街道没有突出服务特色,机关单位没有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载体,非公党组织没有积极谋划打造新亮点,社会组织在开展党建活动上不经常、不深入,打造的亮点不够“亮”,典型引领的作用基本没有发挥。

  三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领域工作任务落实有欠账。从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乡镇街道党委好于其它党委、党委好于支部、点上好于面上。机关单位没有结合 “五型机关”创建和“四比四看”活动谋划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非公组织也没有把教育实践活动中“五抓一加强”的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到基层组织建设中,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也没有进展和突破,基层党建工作停滞不前。

  四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基础资料不规范。部分党组织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标准不符合规定,没有执行按月上缴党费的规定,收缴记录、党费管理台账不健全、不规范。个别村和社区平时不注意收集完善党建工作资料,存在集中突击、被动应付的现象;部分机关单位、“两新”组织对党建资料的分类不够科学、繁多杂乱,明显存在事后补记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是要在抓党建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党建工作好不好,关键看思想认识问题。中央从“聚精会神抓党建”到“四个全面”(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党(工)委、总支要紧扣“书记抓、抓书记”这个关键,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基层党建作为主责主业,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坚决纠正抓发展一手硬、抓党建一手软的现象。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时间把抓党建的责任逐级传导到“末梢神经”,充分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保证从上到下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真正把抓基层、打基础的这份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二是要在抓党建任务落实上进一步深化拓展。要紧扣市区委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研究谋划,组织实施“3516”工程,即:把握三个重点、开展五项活动、用活一个载体、建立六项制度,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列出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分解机制,认真执行党建工作报告制度、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和“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责任靠实到位,以务实作风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别是今年要完成的1村、6个社区的活动场所建设,每乡镇确保1-2个村有发展集体经济的项目,这是硬任务、硬要求,作为责任单位要出实招、强举措,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认真学习研究、掌握运用好《白银区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由各党(工)委、总支牵头,对党费收缴标准重新核定,严格执行按月足额上缴规定,并做好登记等相关工作。

  三是要在抓党建分类指导上进一步强化举措。相关党(工)委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在农村持续深化“双带六抓”活动,突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组织实施“百企帮百村”活动,在强基固本的同时,着力提升引领发展能力和水平;在街道社区深化“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围绕推广“五零工作法”,完善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达到“六个更加”目标;在机关单位围绕深化“五型机关”创建,开展“四比四看”活动为重点,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在“两新”组织深化“五抓一加强”活动,持续抓好组织组建、组织覆盖和组织规范建设,着力打造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升级版”;在窗口单位广泛开展“双诺双评双争”活动,全面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首问责任、监督制约、民主评议、命名表彰等制度,真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是要在抓党建亮点培育上进一步总结凝练。各党(工)委、总支要立足于服务中心工作,以提升党建工作的实效为目标,围绕加强班子建设、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按照“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四联四帮”和“先锋引领”行动,全面开展“五强十星服务标兵”争创活动,大力推行“五零工作法”,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立足于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促进中心工作任务落实的最佳结合点,分行业、分领域探索创新各自的党建工作实践载体,争取年内选树培育出一批有一定带动作用、特色典型的示范点,进一步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断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切实提升全区党建工作的实效。

  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

  4月22日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5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环保大检查工作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关键、强势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2日,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会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并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23号)。会后,各市(区)迅速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工作推进机制,出台考核督查办法,环保大检查工作全面推开。市环保局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在泰州环保网上进行公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争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企业的理解、支持,营造浓厚氛围。为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环保大检查工作推进会有关精神,8月14日,我市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2、组织企业自查。在企业自查阶段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软件申报布置会。市环保局传达省环保厅对环保大检查信息报送和企业申报的相关要求,指导各地进行自查,网上申报。会后,各市(区)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镇、街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市污染源底数基础台账。我市成立了全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泰州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9月25日,召开全市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地扎实做好“一企一档”填报工作。目前,已完成5264家企业网上自查申报和污染源信息录入。

  3、开展全面检查。按照《泰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市各地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了“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1)排污单位检查情况。通过例行监察、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市累计出动各类检查人员32109人次,检查企业13438厂次。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795家,关停取缔51家。(2)各类工业园区检查情况。我市共检查市级以上产业园区10个,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情况如下: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高永化工集中区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查;海陵工业园区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泰州医药高新区、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泰州新能源产业园编制完成;兴化经济开发区、姜堰经济开发区、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泰州港核心港区正在抓紧编制。除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托凯发新泉水务(泰州)有限公司外,其他9个工业园区全部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除海陵工业园区、泰州新能源产业园外,其他8个工业园区均实现集中供热。目前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已经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投入运行。(3)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对20xx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市环保局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43个建设项目已进行立案查处。各市(区)也按照环保大检查要求,对火电、医药、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268家,下一步,将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完善一批”的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整改。(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我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其中现用水源7个、备用水源3个。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无排污口,无网箱养殖,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没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每个水源地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了边界标志。(5)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我市省、市两级生态红线区共有9类65个,总面积1182.82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44%。目前,在生态红线区均设置了标志牌和边界牌。按照生态红线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不同的保护要求,严格实行差别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在一级管控核心区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和建设;在以生态保护为重点的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审批和预审26个,其中,否决重污染项目3个,由于不符合管控要求而重新选址项目4个,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项目6个。(6)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真排查,并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没有发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7)开展专项督查情况。今年4月、10月,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的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分别对靖江、泰兴、兴化三个市和姜堰、高港两个区的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了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作了现场交办,促进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8)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和交叉执法检查情况。7月3日和9月28日,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对市区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夜间突击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环境问题的9家企业依法进行了严查。9月中旬,以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天的环保执法交叉检查,各市(区)相互检查企业83家,检查后,立案查处15家,向公安部门移送3家,责令停产2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家。泰兴市环保局开展24小时环境执法巡查,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企业的全天候监管,责令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7家废气超标排放企业停产整治,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9)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我市水网密布、危化品水上流动污染呈现多发易发态势的情况,9月18日,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严明纪律,落实责任,要求各市(区)坚决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10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泰州市20xx年危化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及各市(区)迅速成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4、严格环境执法。今年以来,借助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的东风,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违法必处,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对偷排偷排、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7月份,公安警务室在市环保局正式挂牌。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64件,对外公开226件,行政处罚金额1296万元。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9起,对海陵区东海物资经营部等16家企业实施了查封扣压,对金泰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记罚,对泰兴锦港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治,将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内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等13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企一档”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申报工作前期主要由乡镇一级负责,对企业的指导不足,致使“一企一档”申报内容不够完整,存在漏报现象,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全市环境执法力度虽明显加大,但区域之间不平衡,依据新环保法实施案例和司法移送案件偏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进行考核督查。强化行政推动,建立完善“市级督查、县级负责、镇级监管”的工作机制。本月内,市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向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各自辖区内的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开展项目清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着力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实施分类处理,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3、加强环境案件查处。进一步用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和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公安、环保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真正把法律的权威树起来,让更多的企业脑中有法、心中畏法、行为依法。

  4、推进检查成果应用。我市将充分利用此次大检查汇总的环境管理信息,进一步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帐,年底前,将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源信息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全市性的数据库,为今后开展污染物达标排放行动和排污许可证管理夯实基础。

  

  x年xx月xx日

工作作风情况通报 篇6

  为全面掌握我县1至9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推进第四季度工作落实,9月底,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相关组团工作组对20xx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3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对9个乡镇、15个县直单位,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江坪河、淋溪河水电工程建设

  截至9月底,江坪河水电站已复工建设,正在筹备华清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一是已到湖北能源集团督促其支付江坪河工程资产相应的拍卖价款;二是基本完成对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新申报的债权进行法律审查;三是正在编制破产费用收支情况报告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四是对华清公司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进一步核算;五是研究制定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有关处理银行抵押权问题相关方案;六是依法推进淋溪河项目。在解决淋溪河项目法律问题工作上,一方面,县法院向州中院、省高院汇报了淋溪河公司合并破产工作方案。组织专班赴湖南桑植等地收集淋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档案资料,为合并破产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管理人与湖南张家界中院沟通衔接,不放弃与湖南信达公司协商解决淋溪河公司债务问题,于9月30日安排专人到张家界中院出庭参加诉讼。其他工作中,完成前期对外签订合同所涉及费用的结算;并就安能公司要求偿还共益债务及解除其履约保函有关事项,组织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对江苏高院判决华清公司承担4.9亿元债务连带责任一案依法上诉。

  (二)项目建设。官庄河及龙王河流域治理工程、鹤峰县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五里等四个乡镇20xx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五里坪革命旧址文物保护工程(II期)、容美土司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前期推进项目、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下坪乡两凤村二组学校至陈波家公路改造、下坪乡两凤村二组卫生室至廖家岭公路改造、燕子镇蔡坡村五组扁滩子公路桥、中营镇王家村二组水牛坪至三组坡上公路改造、亲水走廊海通大市场至溇水大桥段建设工程等工作进展较慢,未按月完成目标任务。各项目进度见附件(《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清单》确定重点项目89项,其中与其他重点工作重合35项,项目进度表统计54项)。

  (三)高速公路建设。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协调、征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二是草拟征地拆迁实施方案。三是正式签订《鹤宣高速投资协议书》。四是落实了征迁协调小组在太平镇的集中办公场所,县高路办人员已进驻太平镇正式启动征迁工作。

  (四)八峰药化建设。截至9月底,已完成非经营性资产司法拍卖的法定程序,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进入协商转让阶段;县国土资源局完成土地使用现状调查、制图工作,已拟定办证方案上报县政府;县食药监局指导、协调完成原料药生产线GMP改造及监管,协助八峰药化完成了药品生产的再注册工作;县人社局已落实上年度省人社厅支持八峰药化的社保补助资金;县住建局指导八峰药化完成了丝氨酸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县规划局配合完成丝氨酸厂房竣工现状平面图测绘工作,提供了规划许可办理行政告知清单,为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件办理所需规划审批做好准备;电力外网线路改造和村企分网工作基本完成。

  (五)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创建工作。截至9月底,通过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严控新增排污量及加大城区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3.5,二氧化硫(SO2)3.07,已基本完成化学需氧量(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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