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饮食卫生评比细则
幼儿园饮食卫生评比细则(精选3篇)
幼儿园饮食卫生评比细则 篇1一、 入园所检查制度
1. 儿童入园(所),应在幼儿园所在辖区医院或以上的妇幼保健
院(所)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凭儿童健康手册(须盖章)、验血报告单、预防接种证明书,经园长同意方能入园,由保健员建立儿童个人健康档案。
2. 新入园(所)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保健员陪同到辖区内医院
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工作。保教人员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个月以上者,要重新体检后,健康者方能上岗。
二、 定期检查制度
1. 每年定期为在园儿童进行体格检查,以监测体格发育情况。检
查次数依年龄而定;1岁以内每季度一次;3岁以内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每年一次;体检率达95%以上。
2. 每年定期测量儿童身高、体重,1—3岁幼儿每季度测量一次,
测量时间要相对固定,3岁以上儿童每半年口腔护齿一次,4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测视力一次,测量评定结果要及时进行记录、分析、评价、统计、公布,并配合家长及时做好疾病、缺点的治疗、矫治工作。
3. 幼儿园(所)工作人员每年定期体检一次,体检合格方可继续
留园工作。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发现传染病者须马上隔离,病愈后,持医生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 健康观察制度
1. 保健员要与保教人员密切配合,坚持每日晨检,做到一摸(有
否发烧);二看(观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有无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发现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拒绝其入园,由家长带到医院确诊或留隔离室观察,并向上级报告情况,对患儿所在班级应进行医学性检疫和消毒处理。
2. 保健员应做好全园巡视工作,特别是午(晚)间巡视与离园前
巡视。每日数次巡视全园,细心观察儿童,听取教师介绍情况,及时发现生病儿童,尽早隔离治疗,并在巡视中纠正和消除不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行为及不安全因素。
幼儿园饮食卫生评比细则 篇2(一)、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度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我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4)、 对幼儿膳食实行民主管理,根据营养需要制定带量食谱,保证按量供给。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及分析。讲究烹调营养,注意食品卫生。
5) 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幼儿园体格锻炼制du 1、要有组织地每天开展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1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体格。
4、锻炼原则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种年龄组的特点,对各种体弱儿要给以特殊照顾。(肥胖儿要增加活动量)
5、保健医负责督促、检查幼儿锻炼执行情况,仔细观察幼儿对锻炼的反应,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运动创伤,并有观察记录。
6、每年开展幼儿运动会和汇操比赛。
7、严格营养管理、平衡膳食、良好护理,保证幼儿有充足休息、睡眠以消除疲劳,活动中体现出对体弱儿的照顾。
8、每年十月开展一次儿童体质测定,完成率达市里要求。
幼儿园饮食卫生评比细则 篇31、要保持厨房清洁。
2、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由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的发生。
4、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擦洗干净。
5、要培养幼儿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篇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5、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篇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射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毒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
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健康儿童身高、体重的正常值见附表三、四)。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幼儿每天早晨进园前由园医作晨间检查,认真观察幼儿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健康情况。同时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等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诊、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计、压舌板、电简、晨检牌、记录本等),幼儿用药和异常情况要及时记录。幼儿园的保健医生收下家长带来的药物,应标明姓名,药物的名称、用法和剂量。按时给幼儿用药。对药名及剂量不清楚的药物就退回给家长,原则上必须有医生的处方或病历,药物方要喂服。班内的保教人员要认真做好全日观察,配合园医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园医联系,并要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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