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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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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左右(通用16篇)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3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4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6

  一口气读完《动物庄园》。玉明老师推荐此书,并告诉我,她觉得关于这本书的评价都有所偏颇。所以为了不受其他评论的影响,我只看了这本书,以表达我最原始的感观。

  我看的这个版本,是由张毅,高孝先翻译。故事讲述了曼纳庄园的动物,不忍主人的奴役,在猪的领导下,发起了一场革命,并建立了一个“所有动物一律平等”的动物庄园。革命成功之初,动物们确实享受了自由的空气,并为了集体的利益,各自努力工作,给庄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收获。但是随着两头猪领导的互相争斗,猪逐渐变成了新的特权阶级,奴役着其他的动物。动物们又回到了以前的悲惨生活。

  寓言往往展现了人类真实生活的一面。这个故事也不类外。

  在中国的数千年的历史上,有过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反抗地主和贵族的黑暗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在中国封建社会里,这种农民的起义和战争,正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只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生产关系,虽然社会多少有些进步,封建的经济关系和封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依然继续下来。正如猪和其他动物的关系继承了人和动物的关系。

  斯-诺鲍、拿破仑和斯奎拉,这三头猪把老麦哲的训导用心琢磨,推敲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他们称之为“动物主义”。他们就在大户仓里召集秘密会议,向其他动物详细阐述动物主义的要旨。这其实就是一个思想解放的启蒙运动,好比近代的五四运动。大部分动物觉醒后,一旦时机成熟,革命自然就爆发。但是,如孙中山先生说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推翻了奴役的主人,仅仅是动物们成功的第一步。动物庄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摆在动物们面前的难题。在人们的通常认识里,猪是又懒又蠢的。但是在动物庄园里,正好相反,猪是最聪明的。猪们制定了法律----“七诫”。动物们收割牧草,集体劳动;成立读书班,普及教育;建立国防,预备其他庄园的进攻;建造风车,改善民生。这一系列的经济、教育、军事举动,促进了庄园的繁荣和发展。动物庄园在庄园界的地位逐渐上升,并被认可,乃至人们习惯称之为动物庄园。

  但是,另一方面,动物庄园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牛奶、苹果的不均分配;与其他庄园外交关系的处理不当;罔顾民生艰难,执意建造风车。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对领导层有效的监督,随着内部的权利斗争,猪们和其他动物的距离越来越远,并最终走在了动物们的对立面。

  可以预见,猪和人的面孔无异之后,一场新的革命正在酝酿。历史就是在曲折中进步。失败、成功、再失败、再成功。而过去的每一次失败,都给下一次的成功铺了路。

  从此书的诞生年代,不难看出,作者针对的是苏联。苏联最终破产,但留下的不只是失败,有成功,更有宝贵的经验。

  民-主是什么东西?有几个执政党票选就算是民-主吗?至少动物庄园告诉我们,虽然有斯-诺鲍、拿破仑两头不同的猪,但动物们还没有当家作主。

  中国走到今天,非常不易。未来的路走向何方,需要人们更多的智慧和思考。年轻人应该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结合一起,活出精彩的人生。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7

  1997年7月1日,在中国历史博物馆门前,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当大大的零字出现的那一刻,十三亿中国人的心中的爱国情感喷涌而出。香港,整整被英国占用了一百年呀!

  当我看见,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终于散尽,当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当英国的国旗慢慢降下,中国的国旗冉冉升起的那一刻,从此,香港不再是英国的殖民地,香港,你这漂泊多年的游子呀,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最后一分钟,是缓缓上升的旗杆--挺直的中国人的脊梁”,从此,我们中国人民也站得更直了!

  在中国近代史上,由于清政府的昏庸无能,我们已日渐落后,当我们还在使用大刀长矛时,西方列强早已使上炮。列强的步步紧逼,清政府无奈之下,割让了香港、澳门等地方,做为外国的殖民地,中国的近代史就是一部屈辱的历史,让我们不堪回首。直到一九四九年我们建立了自己的新中国,直到改革开放的春风刮遍祖国大地,我们才渐渐地摆脱了落后贫穷,一步步强大起来。

  为什么时中国在近代史上那么落后,为什么外国人总来侵略中国?。“落后就要挨打”,只有国家强大才不会被人欺负。如果说,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是由我们父辈多少年来努力的结果,那么我们,则更要发愤图强,祖国未来的腾飞还要靠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最后一分钟,香港已经掀开历史的新篇章,永远告别了以前的屈辱历史。而我们,在无限的未来时间,要靠我们的努力,争取祖国更大的腾飞!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8

  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对我说过,狼是没心没肺,非常凶残的动物。但我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也是一个有感情的动物,因为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爱和梦。

  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马上就要产下小狼崽了,但是它的伴侣黑桑不幸死在野猪的獠牙下。紫岚在一番波折后掉到了小鹿崽冲击,但在暴风雨中它还是失去了一只狼崽。黑桑生前有一个梦想——当上狼王,紫岚决定把狼崽们培养成狼王。起初它很看重一只叫黑仔的狼崽,但经过紫岚的培训后变得胆大妄为,它提前走出了石洞,死在了金雕的爪下。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了蓝魂儿的身上,但蓝魂儿还是不幸身亡,最后一只狼崽也死在了众狼爪下。紫岚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了,但媚媚不仅把它赶出了石洞,还把它喜欢的另外一只公狼卡鲁鲁抢走了。媚媚马上就要生狼崽了,那时紫岚已经成为老狼了,它发现了一只金雕,紫岚为了不让金雕袭击媚媚和狼崽和金雕决一死战,最终同归于尽了。

  看完了故事的结尾,我突然感到一阵感动。狼竟然有这么强烈的母爱!媚媚已经成为没良心不认娘的狼了,紫岚反而为了媚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它还没有反悔。狼不像人们说的那样,没心没肺,不认亲人,紫岚可不是这样的,我相信,任何一只母狼都会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的,甚至生命。狼不是一只成天吊儿郎当,懒懒散散的动物,它们也有自己的梦,文中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花费了许多心血,它们也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狼是为梦想追逐不放的动物。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有些惭愧,原来连狼都有强烈的母爱。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忽视母亲对我的爱。放学后妈妈欢天喜地地来接我,时不时地和我说话,我却冷冷地看她一眼,把书包递给她,学校旁边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轻松地哼着歌,妈妈却吃力地背着书包在后面跟着我,她累的大汗淋漓,我却没有转过身,说:“妈妈我来背吧。”现在我对妈妈很热情,自己背着书包,和妈妈谈学校里面发生的趣事,这样我感到十分的快乐。

  妈妈和故事中的紫岚一样,她希望我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妈妈给我报了许多补习班,所以我乒乓球,书法,画画,写小说……样样都行。刚开始我不太喜欢这些东西,总是会感觉很枯燥,很无聊。但我读了这本书后更加发奋学习了,因为我知道了,妈妈这是为我好,让我以后多才多艺,不愁吃不愁穿。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妈妈现在在为我建立一座“别墅”,等着我长大后就往里面住。

  狼和人一样,它们有梦想和爱。望着这本书,我终于知道感激妈妈,她和紫岚一样伟大,这都是为了我的一个美好未来!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反复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它的作者是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这本书是以日记体形式写的,每一次的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使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冉冬阳,她是一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小学毕业班女孩。她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是她一直是男孩、女孩和老师们眼中天使般的魅力女孩。冉冬阳有爱她的父母,非常幸福!她的妈妈是做“爱心热线”的主持人,她的爸爸是一名建筑师,他们都是通情达理的人。

  冉冬阳读完五年级,刚要上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参加小学的毕业考试了。这本书就是讲述这一年里经历的点点滴滴,故事主要讲了:在开学的第一天,冉冬阳发现她的好朋友梅小雅没有来上学,冉冬阳觉得有点奇怪,冬阳就到小雅家去找她,才知道小雅她要转学了……小雅家里生活非常困难,父母离异,她与妈妈相依为命。妈妈又下岗了。冬阳为了帮助小雅度过难关,把所有的压岁钱都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还找了智多星吴缅帮忙。吴缅也把所有的压岁钱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冬阳楼下有商店,但是她宁愿舍近求远都要到小雅的店里买东西。

  快过年了,爸爸妈妈要带冬阳要去海南岛旅游,突然,马加打来电话说他的爸爸和继母出车祸了,小弟弟马达没人照顾,要请冬阳来帮忙,冬阳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吴缅、莫欣儿、沙丽都去帮助马加照顾小弟弟。他们多么有爱心啊!

  这一个个的小故事,多么 令人感动啊!它展示了我们现代小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形象地刻画出一群善良、热心,充满活力的现代小学生形象。让我们读起来回味无穷,百看不厌!

  读了这本本,使我懂得友谊就像一缕春风令人带到温暖;父母的爱就像一把大伞为我们遮风挡雨,老师的爱就偈阳光和雨露,照耀我们,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0

  葛朗台公馆——“孩子,幸福只在天上,你将来会明白的。”——母亲的临终遗言验证了欧也妮葛朗台的一生。欧也妮葛朗台最后也体会到了母亲说这句话时的的无奈与沉痛。

  这就是“人间喜剧”中最精彩的部分,那里有最经典的人物老葛朗台,这就是《欧也妮葛朗台》。看完全书,若老葛朗台是活生生的人物,我真想当面质问他生活的好处何在,他果真快乐过么,他充满铜臭味的一生除了金钱还剩下什么?

  葛朗台,贪婪、自私、狡诈、吝啬,对金钱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狂热,他就是一条冷血的巨蟒,把大把的金钱敛入那张永远无法满足欲望的血盆大口。“看到金子,占有金子,便是葛朗台的执着”。临死前还要女儿推着轮椅来到保存全部家产的密室前反复端详确认钱财都还安安静静地存在。神甫为他做临终法事,葛朗台半眯的老眼看见银质圣器顿时精神焕发,当神甫要他亲吻金十字架时,他甚至想做出拿到它的举动,欲望立刻断送了他的生命。生前格朗台虽然富甲一方,却蜷缩于一所黑暗阴森、楼板都被虫蛀坏了,踩在上面吱呀作响随时有可能坍塌的的老房子里面,这让从初来乍到的夏尔百思不得其解。他还实行家庭专制,每人每一天的口粮按量分配,谁能想象腰缠万贯的老葛朗台甚至会为女儿为了招待亲戚自费买白蜡烛而怒不可遏。这位精于计算的守财奴善于运用一切手段用来敛财,他假装口吃耳背,几乎全城的市民都上过他的当。

  纵使他拥有富可敌国的财富,于其何益?金钱就是他的上帝,儿女情长、伦理道德在他的眼中贬得一文不值,妻子和女儿的情感被他践踏得灰飞烟灭,惨绝人寰的老头为了几千法郎软禁女儿把胆小而贤淑的妻子气得晕死。财富使他丧尽天良,人格被金钱玷污扭曲变形,贪婪成癖,又吝啬成鬼,内心的空虚、禽兽的本能,早已将人类一切完美的感情摧残殆尽。因为他拥有在那个社会具有无限法力的金钱,他成为人们心中的上帝,人们敬佩他,恭维他,称赞其为索缪城的光荣。金钱造就了葛朗台,也毁灭了葛朗台。

  但是对金钱的渴求如痴如狂的又何止老葛朗台一人?背信弃义,为了爵位放下感情的负心汉夏尔、一向对葛朗台家族虎视眈眈的庭长德·蓬丰、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银行家德·格拉桑……他们无疑是那个社会的佼佼者,他们很好的学会了立足于社会的一切尔虞我诈刁酸刻薄。就连忠心不二的女佣娜农最后也可见免不了有了老葛朗台的影子。

  总算故事的结局尚且能够给予我们一丝安慰。欧也妮在数不尽的善举义行的伴随下走向天国,离开这个欲望无限膨胀的年代,离开了这个败坏的世道。除了欧也妮自我,谁还记得以前有对纯真的情侣坐在一齐发誓永远相爱的木板小凳?谁还记得那幽暗的过道?那黑色的客厅?感情的杯具,家庭的破碎,在这个人人都对金钱视如神明的社会,眼泪是卑贱的。或许离开,才能摆脱人世的污秽。

  葛朗台是一个代表,欧也妮也是一个代表,黑暗与光明,真的只会物是人非么?如果金钱会说话,有思想,岂不是会对人们冷嘲热讽?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1

  没有过多的矫饰,但绝对发自内心,看到他们,你会自然而然地舒心与豁然醒悟:生活顾忌太多兴许就不顺畅了,有朋友相伴真好!而对于故事中的“我”,说不上喜欢或者喜欢。我想对于她来说她的经历应该真的像一场梦,从一个类似女仆的富太太随伴发哦因为爱情而走进上流社会,而后转而归复平静在旅馆和迈克西姆品尝宁静的幸福。经历过风雨的人其实很惜福,在无尽的曲折离奇后,“我”认为“幸福并不是一件珍藏的占有物,而是一种思想状态。一种心境,当然,我们有时也会消沉沮丧,但在其他时刻,时间不再由钟摆来计量,而是连绵地伸向永恒。很高兴能够看到他俩安宁的幸福。最初的那个“我”羞怯,并不高贵,但迈克西姆却珍视“我”的怯生生、不谙世事、善良无刺。但在曼陀丽的生活,“我”定是不舒心的。“我”因为不是为自己而生活,情绪受制于迈克西姆,没有勇气担起庄园女主人的角色,总是对丹弗斯太太心怀恐惧,较于吕蓓卡时总是自卑。其实,我认为她完全可以像她后来得知吕蓓卡生活腐朽、迈克西姆真心爱她时那样自信,自如接受丹弗斯太太的挑衅,而不是自己一味杜撰出子虚乌有的别人的嘲笑。在其位,谋其政。拿出自信,不是可以更洒脱么?

  至于迈克西姆·德温特,我将其归入性格丰富的一类人。首先,对于他追求爱情,终得幸福,我祝福他。但是,他还是毁坏了我心目中绅士的形象(兴许那个时代的英国男士差不多都这样,很多作品的人物都是这样)脾气古怪喜怒无常,,有时总是回避问题,而不是直面它。对于吕蓓卡的放荡生活,却让它变成了一笔交易,单纯地追求表面的风光无限。枪杀吕蓓卡,明显暴露出他的冲动,做事情不会三思而后行。事情发生后,却选择逃离庄园。

  而当吕蓓卡的尸骨被发现时,他的表现却又是挺镇定。但不能否定,他是故事的核心人物,在故事中,我的心还是向着他,当传讯时,还是满心希望事情不会败露。其实人内心的想法还是奇特的。最后还是不得不提起吕蓓卡,这个作者泼墨挥洒重点突出的人物,如一只邪-恶的蝶,在人们心田飞舞。自始自终活在故事里,虽然离开,却时时刻刻音容宛在。这个反面人物,却在故事的结尾还是在很多故事人物心中保持着女神的形象。在我心里,吕蓓卡就是个只爱自己的人,所有的圆滑与世故,做的表象工作,都是为了自己。但却居然让丹弗斯太太自始自终为她着迷,为她而活。也不得不让人对她心生敬佩。但是,她其实就像一具空虚的躯壳,即使是在她活着的时候,有血有肉,物质上极尽了奢华,却在精神上荒芜了一切。生活铁定不舒心,终在病魔纠缠,丈夫无法忍受后离开。生活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懂得既爱自己又爱别人,懂得付出的人的生活那里晴天不断,惊喜不断。我看来,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作品,那蝴蝶萦绕心间,不停歇。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2

  有这么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林,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便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我读完了荆棘鸟,尽管是厚厚的一本,但所有的情节都在我脑海中一一闪过,就这样被这个极美的传说深深打动……

  在那个怡人的大草原上,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相爱了。原本这该是个温馨的故事,正如无数平凡的恋人一般,他们本该有属于自己的刻骨铭心。但是拉尔夫把罗马教庭的权力看成了世上至高无上的美好事情,他可以为了成为红衣主教而生生摧毁梅吉的爱,于是爱变成了巨痛,梅吉用自己的一生时间去等待,试图从上帝手中抢过自己爱的人。

  拉尔夫是成功的,因为他最终得到了他醉心一生的权力;然而他更是失败的,因为即便在他虔诚地捧着圣经时,圣经里却夹着梅吉赠予他的白玫瑰,不管他以何种身份回到大草原上,他第一个问起的总是他朝思暮想的情人。在多年后见到万分憔悴的梅吉后,最终还是违背了主的信条……他输得很彻底,对主不能忠诚,对爱人不能坦白,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能也不敢相认。于是在他亲自为和自己如出一辙的独生子做完告别仪式后,便怀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了人间。

  梅吉的大半生都很不幸,他用自己最纯洁的爱与上帝的权力抗争着。一次次的痛苦却使他更怀念拉尔夫。她是如此执着,如此不悔。在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后,她欣慰了,以为自己战胜了主,至少自己全部拥有了拉尔夫。然而结局是那么出乎意料。也许是上帝的惩罚,孩子长大后不仅和自己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而且也迷恋着罗马教廷。梅吉感到失落了,尤其当儿子为了救人而溺水身亡时,她终于绝望:原来自己根本斗不过上帝,一切都是注定的。

  掩卷回味,不禁感慨万端。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巨痛来换取。荆棘鸟就是在最美的歌声中找到了生命的真谛,那样的铭心刻骨。也许痛苦是活着的证明,没有它就不懂何为隽永。美丽的荆棘鸟告诉我们,要敢于直面人生,不管是挫折还是困难,那都是一个个跳动的音符,组成你人生乐章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荆棘鸟的歌声如此凄惋悲凉,但若能同它一样耗尽一生去唱最美的歌,我想,一定值得。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3

  暑假两个月的时间,我几乎在钢琴课、书法班来回穿梭,偶尔有时间拿到我喜欢的书,我便会贪婪地啃起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邂逅了《快乐王子》,当我读到那些触动心灵的文字时,我觉得我已经欲罢不能了

  童话《快乐王子》没有太多的优美词句,书里叙述的是一位快乐王子,活着时从不知道忧愁和贫穷是什么,在他死后,被塑成雕像站在城市的上空时,却看到了城市中的一切丑恶与苦难。于是,他拜托小燕子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送给了穷人。后来,小燕子被冻死了,快乐王子也因心碎死去,但他们永远地生活在天堂中了。

  王子死后所做的一切,深深感动了我。是什么让他和燕子站在了一起?是爱,是对弱者的同情心。俗话说的好,“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帮助了别人,自己同样也会感到开心。在生活中,我也尽力那么做。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帮数学老师的女儿青瑶买书皮。那一天,我抓紧时间做好了自己的事情,然后就直奔书店。那一天书店没啥人,我想正好可以好好挑选一番了。同样是女生,但是我们性格决然不同,我一开始拿了几张候选的,然后再从中挑出我认为方便、实用百搭又好看的书皮买下来。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拿到书皮后,那脸上的俩酒窝都可以放豆子了。她要给我钱,我压根没想要,几块钱能买到快乐,值!

  我知道我永远无法跟快乐王子相提并论,但是,我会继续做一个好人,我也愿意带动更多的人。我轻轻地合上《快乐王子》,靠着窗,我发现几对燕子在不远处的电线杆上,自由自在的嬉戏。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4

  《今年你七岁》中的阿波,是一个我们当今社会和现有教育条件下成长的最普通的孩子。他是独生子女,生活在一个三口之家里。作家按生活的原生状态,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七岁阿波勃勃步入学校之后一年的生活。从他过七岁生日并入学写起,直写到学校开始放暑假,阿波结束了一年级的生活,将一个处涉尘世的七岁孩子的全部喜怒哀乐活灵活现地展示了出来。他的稚气的好心〈把小朋友拦回家里来作客,全数奉献自己所有心爱的糖果、玩具〉;他的稚气的错误〈把棕榈树叶割下来装扮济公和尚,逼小朋友跳楼;他开始萌生的虚荣和世故,〈为了小红星而奔赴学校扫水、上课偷偷记下说话做小动作的“黑名单”;他个性倔强好胜〈为了争取回家的自由,勇敢地同一个三年级学生干了一架〉……等等,这一切汇集成了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多姿多彩的生活,他的勃勃生机和盎然的稚趣,结构为一曲天真的生命之歌。

  其次,以散文的笔法记录下阿波每天的生活小故事,在平淡中标见出奇和巧,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生活是如同散文一般流动而富于变化的,尤其对一个刚入学的七岁孩子来说,无论多么平淡的日子,都是新鲜而有意义的。作家的笔顺应着小阿波对生活的发现和反应,不时变换叙述的角度和方式,使作品充满了悬念,充满了迷惑的机关和破译后的哑然失笑。随着日子不断积累,作品错落有致,妙趣横生。比如,1986年10月23日的日记是这样开头的:“老天爷,你儿子今天差点闯下大祸,差点出人命事故!我刚踏进家门口,你奶奶就一边揉她的胸口,一边对我说”

  在作品中,作家不限于一定的格式和手法,行文的不断变化犹如少儿生活本身一般富有感动,调剂读者的接受意识。它的一如生活本身的自然生动,缩短了审美阅读的距离感,使读者获得一种逼真的阅读效果,感到阿波就生活在我们周围,生活在每一个最普通的中国家庭里,小朋友可以在自己的学校里和班级里找到各自认识的阿波。

  总之,让我们手拉手,一起向前走去吧!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5

  我很喜欢看一档真人秀节目——《荒野求生》。其中的主人公英国探险狂人贝尔,经常在看似绝境的野外挑战各种生存极限,并最终绝处逢生。“贝尔好厉害!不过他毕竟是个大人”,我理所当然地想着,却又好奇,“如果换成一个孩子,还行不行呢?”

  这个暑假,我读了小说《手斧男孩》,找到了答案。书中的主人公布莱恩,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带着妈妈送的手斧,乘飞机去看远方的爸爸,却因飞机失事被困原始森林。作为唯一的幸存者,他一次次绝望,可是他的勇气和信念让他看到希望的光芒。他积极面对现实,敢于实践,毫不气馁。靠着那把手斧,他独自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54天,最终获救。

  布莱恩的经历太奇妙了!自从打开书卷,我就不忍放手。我会因为飞机的失事而揪心、因为救援没发现布莱恩而扼腕,也会因为布莱恩自制鱼叉终于抓到鱼而拍案,因为他偶尔点燃了火种而雀跃。那一刻,他就像是我的朋友,我的心情随着他的经历跌宕起伏。

  掩上书,我长长松了一口气,布莱恩终于获救啦。他活像是个现代鲁滨逊!我呢?如果我身处那样的险境,我行么?我的同学们,你们行么?

  你和我,我们也许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是小朋友身边的好伙伴。我们可以把语文、数学、科学知识学得很好,也可以把手机、电脑玩得很溜。我们都乐于成为网络游戏中的英雄、虚拟世界的领袖,却会因为一点生活里的小挫折而退缩、沮丧,甚至大发雷霆。如果只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年,当我们独自一人身处危机四伏的丛林,离开了父母的怀抱,离开了朋友的支撑,不再有唾手可得的汉堡、薯条,不再有遮风挡雨的钢筋水泥房屋,有的只有一柄手斧,我们能说我行么?

  “也许永远不会身处那种困境吧?”我摇着头不停否定着自己。可是,为什么不能放下手机、iPad呢?去观察一下身边美丽奇妙的大自然,阳光、树叶、小草、昆虫………用自己的眼去发现,用学过的知识去印证。为什么不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呢?扫地,洗碗,整理自己的衣服、床铺、学习用品……也许会笨拙,也许会粗糙,可是我们开始行动了。只要我们象布莱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沉着冷静,开动脑筋,勇于尝试,坚持不懈,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勇敢地去独自面对这个精彩的世界。

  开学了,我把《手斧男孩》带到学校,放在了班级的图书架上,希望与大家分享,不单是那柄手斧,还有那份智慧,勇气和拥抱大自然的心。

读后感800字左右 篇16

  保罗·蒂里希曾说过:“没有爱,人就无法坚强,因为爱不是一种无足轻重的情感,它是生命的血液,是分离者团聚的力量。”        ——题记

  小马驹乔伊被一位农场主买回了家,农场主的儿子艾伯特十分喜欢它。一家人过着虽不富裕,却其乐融融,轻松愉快的宁静的田园生活。但是,一场战争却将这和谐的生活打破了。它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

  是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了!

  战争永远是残酷的,正如曹松在《己亥岁》写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战马》这样描述战争:“所到之处满目疮痍,废墟中没有一栋完好无损的楼房,不见一片绿叶。”当读到这句话时,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这就是战争的“杰作”。爱护乔伊的詹姆斯·尼科尔斯上尉、法国女孩埃米丽和艾伯特的好朋友戴维还有数不清战士统统因为战争而死去……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千疮百孔,布满横七竖八的尸体的大地,真是令人不寒而栗!也就在此刻,我更加憎恨战争了。同时,也很不理解为什么要打仗。就像文中被士兵们称为“疯子”的老头所说的:“一个人在杀别人的时候,只知道对方的制服颜色不同,说的语言不同,根本没有真正弄明白到底为什么这样做……”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战争虽然很残酷。但在这残酷的战争中,书中所描述的不论人还是动物,都很温暖。战争并未夺走所有人的一切,人们虽然失去了财产,家人朋友,有的甚至失去了性命,但他们任然拥有一颗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

  当乔伊的同伴托普桑拉不动德国军队的装备时,它主动上去帮助托普桑分担。这就是动物之间的互帮互助、爱与负责!

  当乔伊他们被俘虏时,德国军官不但没有折磨它们,反而十分爱护关心这些马,高个儿的跛脚军官还把它们当做英雄看待,正是军官对他们的关心,才使焦躁不安的乔伊与托普桑平静下来,乔伊感激不尽;法国女孩埃米莉更是把乔伊当作自己的家人一样倍加呵护,正是因为有了埃米莉的照顾,才让这些马对生活充满了期待与希望;当乔伊独自在无人区被铁丝网困住时,本是敌对的英国兵和德国兵冒着可能被打死的危险,走到乔伊旁共同帮它弄断铁丝,并有了一翻令人回味无穷的对话:“你们那边战壕情况怎么样?”“我们快活得很,读书看报,编织毛衣,还训练老鼠进行马戏表演”“你们老鼠不够,我们可以送些过来,我们那儿老鼠多的是。”“等半小时又要开战了,但是我的枪法很臭,经常打不到目标。”两个敌对国的人,用善意眼神,幽默的话语,调侃着战争的残酷,向往平静温暖的生活。解救乔伊时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些举动,却让人感受到了战争中的关爱与希望,就如夜空中的星星,让你觉得前方有光明大道。

  我从没有想过,关心与善意有这样强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让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给绝望中的人给予勇气与力量,给缺少爱的人送去温暖。

  一个上将曾问他的士兵: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是什么?是枪?是士兵?还是将军?……这些都不准确,答案其实是爱,是善良,是关心。关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以感化对方,改变对方。《战马》一书中,因为爱,让绝望中的人重新站起来,例如艾伯特的爸爸;因为爱,让人们脆弱的生命变的坚强、幸福,例如艾米莉的爷爷;因为爱,让战士们的心不再空虚,得到温暖,充满勇气与信心……

  《战马》,让我看到了残酷的战争中依然充满了人性的温情,这,应该就是人类之所以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后依然不放弃希望的根源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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