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精选16篇)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l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 受托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2合同双方当事人:
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管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为加强____大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统一管理,促进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繁荣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市场内的自有产权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即由乙方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规划、招商、租赁、推广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拥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订立本合同即构成对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标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标的物为甲方所购买的位于____大市场 区 号楼 号的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标的物用途为甲方委托租赁经营的商业用房,经营业态以乙方为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物业价值为目的所统一设定的业态为准。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全权负责该商铺所在市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和统一物业管理等,从而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和物业价值,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并代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委托标的物的统一经营与管理。
第三条 委托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委托期限自该商铺《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 年内,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该项目开发商实际将房屋交付甲方之日,为促进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满足承租人的经营需要,经该项目开发商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该商铺。提前交付该商铺的,不影响上述委托期限的有关约定。
3、甲乙双方应在交接当日签署交接文件,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筑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时应移交委托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第四条 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场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两项基本原则,完全自主安排受托商铺的经营与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内,甲方商铺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为其总房款的%,该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从该商铺的总房款中一次性冲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 年内,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为乙方实际出租期间的全部租金收入,并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后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给甲方:
(1)现金。
(2)银行转账。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3)其他方式: 。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结算期为每个季度末的 个工作日内,届时乙方将承租人实际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
4、对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甲方应按时在约定的租金结算期内前来领取。未按上述约定履行租金结算手续并导致不可预测性后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自有产权商铺的租金收益的权利和依法纳税的义务。
2、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铺委托管理或租赁经营过程中确需乙方协助配合的,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3、除非因为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甲方将协调开发单位负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通知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的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调承租人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4、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因商铺本身的需要,在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可以对该商铺的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对上述设施和设备进行增量和扩容,所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其调整方案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因归咎于甲方其他与甲方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该商铺或市场内其它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市场内的工作人员、顾客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
7、甲方应对该商铺及附属设备设施、甲方新增设备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并将上述保险单及付费凭证的复印件提交乙方备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由甲方自行处理保险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积极、必要的协助。如未投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甲方可就该商铺向第三方出卖,或提供信用担保、抵押担保、对外投资,但应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的正常经营管理权益。对于甲方出卖该商铺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该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甲方承诺确保变更后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或由乙方按同等条件与变更后的所有权人重新订立有关合同。
9、甲方保证该商铺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且不因该商铺的产权共有、设置抵押和担保等而影响乙方关于市场的整体经营与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无权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出权利主张。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已出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分摊公用设施水电费及其它市场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如甲方委托的商铺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甲方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甲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缴纳费用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内,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甲方遵循并配合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预、妨碍乙方关于市场的统一经营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经营行为,不得实施其它乙方认为有损市场经营安全和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市场整体的运营管理,制定科学的市场经营方案和管理标准,引进先进的市场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与管理方法。运用合法的整合运营手段,塑造市场形象和提升市场知名度,促进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商铺的完全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益,并对承租人依法按章进行管理和督导。
3、享有对该商铺租赁价格标准的完全自主定价权,并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与实际需求,对商铺的租赁价格进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调整。乙方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市场变化,对市场的经营方案和业态规划进行调整。
4、乙方有义务为市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公共宣传推广。
5、乙方有义务协调市场整体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地方性事务,以及当地交通、环保、治安、城管、卫生、消防、税务、工商等其它事务。
6、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且应制止他人对该商铺进行改动,该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属物,改变功能和设备性能,新增建筑,对房屋建筑加高、增层或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等,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或承租人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该商铺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满时,乙方按届时的现状装修状态将商铺及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并保证其处于正常使用后的状态。
8、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其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其使用不当而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协同承租人负责修复。
9、乙方负责市场公共设备设施的正常损耗、故障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时,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与配合。
10、乙方有义务代为收取租金,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委托期内已出租商铺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时应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关市场管理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乙方延期支付相关租金的,乙方应承担每延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百分之核计的滞纳金。
11、甲、乙双方均负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在符合乙方关于市场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2、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经营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订立市场经营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自主对外租赁的,甲方不得以转让费及其它类似名义收取相关费用,且在合同期届满时租金价格的基础上环比增长不超过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依照相关规定独立与
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征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并在乙方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甲方同时应履行告知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市场经营管理合同的义务。
4、合同期届满后,对于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合同为准。
5、合同期届满时,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期,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乙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碍本合同继续履行行为的,均视为违约。
2、对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应全额返还乙方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对于乙方违约的,乙方除不再拥有向甲方索还该商铺总房款 %的租金冲抵收益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承担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甲方延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间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不足壹个月的按壹个月计算;对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擅自将该商铺对外租赁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套商铺每月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送达约定
1、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甲、乙双方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形选择其中任意一种。
2、采取邮寄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相对一方。邮寄送达应附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3、采取当面送达的,甲、乙任意一方应将所送达的文书直接交由相对一方,由相对一方或由经相对一方授权许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员等当面签收。
第十条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有关该商铺日常经营的税、费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该商铺房产租赁的税、费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一致后订立书面协议。
3、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法律事务文书,应符合真实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规定的情形,若过错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其它: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 份,备案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 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 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 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继续实行委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4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 )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 )场地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费用( )。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 )。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 )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营等)甲方在合同期内不承担该中心的任何费用。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5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 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 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6甲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
乙方:
为推进公立医院深化改革和发展,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经营模式,实行多渠道办医,逐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更好更完善地为百姓提供服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信守。
一、 经营方式
1、甲方将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全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提供现有人员及部分设备(明细附后)。
2、乙方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风险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自上缴一季度托管费用之日起即自动拥有医院的管理、经营、人事、财务权等。
二、 组织机构
1、甲方委派的医院院长为医院的法人代表,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乙方管理日常工作。日常工作的招待费、办公费等由乙方承担。
2、医院行政印章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合理使用时甲方不得拒绝),其它印鉴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印鉴借款、贷款,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负。
三、 经营期限及费用标准
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交纳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每季度 元,以现金方式缴付甲方财务部。
四、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对乙方托管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医疗纠纷、法律等负全责。
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当地相关部门的关系、办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由
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办理广告宣传审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或另行与第三方利用医院的名义开展相关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
1、乙方保证所投入资金以及本身机构的合法性,并保证医院有足够的周转资金。
2、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医院的日常经营费用、周转及医疗仪器设备的投入。
3、乙方不得用医院的名誉对外开展与其经营无关的任何业务。
4、乙方全权负责医院的经营、财务、人事、后勤等日常管理。
5、医院若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出面调解,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合同终止后,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医院的经营统一管理,不得转包、变相转包。
7、乙方以投入资产作为医疗事故风险抵押,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移投入资产。
五、 医院经营管理及监督
1、 医院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及诊疗常规;
3、医院所需的药品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医院新的诊疗技术准入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报经审批;
5、 医院必须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并实行收费清单制。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期满后,合同则自动终止。如高淳县妇幼保健医院继续实行委托经营重新签约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3、乙方如不按时缴纳费用,每拖延一天按应缴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不缴,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七、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
2、合同期内,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大灾害、战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签字(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7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经营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每月固定工资___________元;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按月营业额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若月营业额达___________元以上,则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计提奖金。
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__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5.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与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7.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8.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9.经营期满后,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___________%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3.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8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受托方: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煎饼王子品牌招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乙方以专业的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本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二条 委托事项范围:
1、甲方为 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并
将 品牌全权独占许可委托给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在委托招商期间甲方不得将 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 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并附商标注册相关文件。
2、业务范围:无限制;
3、委托期限: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共计2 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可在期满前1个月续签2年;2年后可按同等条件无限次续约。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立 品牌运营项目部,本项目的运营,招商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场地以及运营人员。项目招商所需要的广告费用、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百度竞价,百度网盟,网络招商平台,对应的门户网站广告,地面推广等各种渠道推广 品牌。(不同阶段使用不同方式)
4、加盟店技术培训,货品供应由甲方负责。
5、相关资质办理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6、如甲方因供货质量问题,导致招商工作停滞甚至终止,乙方不予退还前期所有收益,并享有追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条 利益分配:
1、加盟店的加盟费和代理费由乙方计提70%作为招商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2、自营店的营收款由乙方计提5%作为运营服务费。(次月5号结算)。
3、供货利润乙方不参与分配。
第五条:后续发展约定事项和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需完成招商店面不低于3家(不包含甲方现有自营店,也不限定甲方自行开设自营店.),如果乙方在此期间没有完成新增店面3家,甲方有权利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
2、当该项目店面数量在本协议期内超过100家,甲方可选择解除招商协议。但需分配10%的该项目股权给予乙方作为整体运营酬劳。(该操作须在协议解除之前完成)
3、若乙方运营团队在本协议到期后未完成拓展100家店面的指标。则甲方根据双方协商可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分配股权。
第六条 本协议正常解除的条件:
1、协议时间到期,或符合第五条所述条款。
2、出现非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天灾,国家政策调控等)。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相关工作,甲
方可即日终止支付相关费用及分成。
2、乙方在委托运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将“ ”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 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如若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可以视情况解除协议,甲方应一次性赔付乙方违约金30万元。
第八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署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生成补充协议,作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另行协商,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受托人(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
日期: 日期: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9致: 公司
深圳市 研发大厦由中国著名电子企业 集团投资承建。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内,莅临深圳市主景观大道深南道大道两侧,交通位置及其便利。 研发大厦在经过长期的筹备、建设后将于 年 月份正式投入使用,该大厦是深圳高新技术园区内兴起的一座新型的集写字楼办公、企业研发及商务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大厦。与腾讯大厦、大族激光研发中心大厦形成三足鼎立的建筑格局,已成为深圳市南山区新的地标性建筑群。
大厦占地面积约 平米,总建设面积约 平米,高度约 米,共 层,层高为 米,其中商业裙楼 层,建筑面积约 平米,层高为 米的大空间,可灵活分割使用。大厦前方有近 平米的自有广场,为车辆停放和企业宣传都提供很多便利条件,为了使这些大厦写字楼、商业物业的经营达到理想效果,为了使 研发大厦能充分发挥出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我公司有意通过定向招标方式选择深圳一家有实力、有经验的物业经营顾问公
司负责本项目的全程招商策划,招商代理工作。我们特诚邀贵司参与。
第二章: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及范围
1) 名称:深圳市 研发大厦委托招商代理。
2) 范围:深圳市 研发大厦的招商代理及策划。
2.委托期限: 年 年 月— 年 月
3.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具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资质。
2) 有大型商业物业招商策划,尤其是具备写字楼大厦招商经验,经营管理经验 年以上,且其年经营收入超亿元。
3) 商业经营代理业务范围广,且半数以上客户拥有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拥有对同一物业经营超过5年以上经验,并有良好业绩。
4) 拥有完善稳定的招商管理队伍及丰富的招商策划经验。
4.招标方式:定向邀请招标
5.招标要求:
(a) 熟悉深圳房地产市场,具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经营顾问公司。
(b) 在房地产营销方面有较丰富的营销经验及成功范例。最好具有科技园区或本项目周边区域招商经验。
(c) 具有专业精神及积极的服务意识。
(d) 市场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
(e) 在深圳具有丰富的商业、写字楼等物业的客户资源信息库。
(f)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g) 熟悉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入园相关政策。
(h) 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公室有一定的沟通协调经验。 i) 具备协助客户办理入园审批手续的能力
(j)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被拒绝。
(k)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人往来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需要提供资料
(a) 提供政府批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从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b) 提供公司简介、基本架构、运作模式、已经营顾问项目情况及优势说明。
(c) 提供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可变更的骨干人员简介及项目招商小组组成人员简介。
(d) 招商代理方案(包括招商方案报告、公司简介等)。
(e) 代理公司招商代理商务标(提供纸质文本一式伍份,以密封形式提交)。包括招商代理服务期限、双方职责、目标及任务、招商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财务结算方式等。
7、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 、招商代理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区域市场现状及未来走势分析;
(2)项目SWOT分析及产品定位;
(3)项目招商推广方案(包括招商推广时间、总体均价目标、价格、策略、 招商、现场包装、广告策划思路、推广费用等);
(4)预计招商阶段及相应的进度;
(5)招商组织、架构与管理;
(6)其他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2 、提交招商代理方案要求
(1)市场调研数据准确、全面;
(2)分析有深度、逻辑清晰;
(3)市场把握准确,重点突出,切合实际;
(4)要有创意、亮点,能充分体现、发挥项目优势
8.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和价格分析。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天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业主书面答复文件后应予通知业主,否则视为业主已经送达。
10.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文件组成名称、排序、格式及文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应提供正本1册,副本5册;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采用中文编制;
(4) 用OFFFICE97(或以上版本)编写的包括全套投标文件内容的3.5英寸磁盘或光盘;磁盘或光盘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内容格式要求;其中文本用WORD编写,表格用EXCEL编写,所有电子文件不作压缩处理。
11.发标及截标
(1) 如贵公司有意参加,请于 年 月 日 前回复应标确认函(逾期不予受理)
(2) 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i.
ii. 20__年 月 日至 月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3) 招标准备会议和组织现场参观时间:20__年 月 日上午9时开始,会议地点:现场参观地点。
(4) 截标时间、地点
12.投标有效期
自规定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天内,所有标书均保持有效。
13.工地考察
①.投标人经招标单位同意后,可自行进行工地考察。
②.投标人必须承担工地考察的一切费用,并对各种风险负完全责任。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
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②.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
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③.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
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④.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
约束力。
15.投标、回标
①.投标单位必须在本投标通知书列明的期限内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
达指定的地点,办理递交手续。招标单位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招标单位不接收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超过规定期限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回标时间为20__年 月 日上午9:30—10:30分(北京时间)。
③.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文
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需由投标文件签
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16.评标原则
评标将会对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在评标中如有下列问题之一,将可能导致投标受实质性影响:
⑴.评审单位发现投标单位的资质或者业绩不符合要求或者投标文件
中有任何虚假的公司业绩、经验。
⑵.投标单位所报驻地人员的资质或经历不符合要求,以及人员的构
成和配置不合理。
⑶.投标单位所报服务费明显不合理或费用组成不合理。
⑷.投标文件份数不合要求或没有指明正副本或没有装订成册。 ⑸.投标文件不齐备,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
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或投标价未采用大写(中文字体)。 ⑹.没有授权证书(如果投标文件为非法人代表签署);或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签署和加盖公章。
⑺.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⑻.投标文件拒绝承担部分项目内容,或承担项目内容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⑼.投标技术方案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重要的
保留,如改变主要人员配备,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等。
⑽.其它严重违反招标文件的情况。
⑾.业主不受任何有约束的投标书,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⑿.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评
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和评审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比较。
⒀.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
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修正后的总价不得高于物业管理费分类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⒁.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
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招标人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⒂.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
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⒃.评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投标资格是否全面满足;对合同条件的
全面响应;投标方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对合同条件的全面响应;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认为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评标委员会认为
对合同有严重影响的条件。
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⒅.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
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标办法
1、投标方详细阅读招标书内容,根据招标书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2、标文件可以根据投标方情况完成招标书中规定内容的全部或部分,但完成内容的数量及质量将同时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17、评标程序
评选分为资质预审、招商方案评议和评委评选三部分:
(1)资质评选
由集团组织专人对参标单位进行代理资质遴选,如不具备深圳市相关单位审定核准的从业资格,则不能参与竞标。
(2)招商方案评议由集团组织专人对参标方案进行评议,评议标准:
( a) 市场调研是否详细?
(b) 客户定位及业态定位是否符合本项目?
(c) 方案的思路是否清晰?
(d) 价格及招商策略是否可行,是否能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e) 招商节点安排是否合理,关键节点选择分析是否合理?招商目
标是否有足够的策划分析来支持?
(f) 推广策略是否对应目标客户定位及形象定位?是否搭配合理?
(g) 招商推广预算是否合理?
(h) 各项招商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款项回收计划是否健全、合理?
(k)如何考虑为发展商推广品牌形象及日后商业运营管理?
(3)评委评选
评委由 电子公司相关领导组成。在开标日听取各单位介绍并提问,之后由集团相关部门介绍方案评议结果,综合打分排名。
(4)中标标准
(a)按项目总分(100分)从高到低排序,以次类推。
(b)统计投标各家名次总分,以最高分为第一名,第一名者中标
( c)如第一名自愿退出代理,则第二名自动递补。
(5)评分标准:
(a)招商策划方案的编制(60分)
? 市场调研(10分)
? 市场定位(5分)
? 招商渠道安排(20分)
? 价格策略及测算(10分)
? 推广策略(15分)
(b)投标企业实力(20分)
? 企业资质(5分)
? 企业注册资金实力(5分)
? 企业注册年限(5分)
? 企业效益(5分)
(c)深圳市高新技术园区内写字楼招商经验(20分)
15.中标
①.业主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业主予以确认。
②.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
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16.保密规则
①.在整个招标、投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除参加业主的澄
清会议获取信息外,不得通过任何机构、人员、方式、途径了解、知晓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相关的其它任何信息或者影响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评标工作。
②.投标人违反上条之规定,一经业主或者政府相关部门查证属实,
业主有权拒绝其投标或者评标委员会宣布其投标为废标。
17.签订经济合同
一旦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应在7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
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18.履约担保
①.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②.担保金额为30万元,以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者现金递交,递
交履约担保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③.履约担保直到合同终止前保持有效。履约担保失效后,履约担保
金将在28天内退还中标单位。
有关此项投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求传真的形式查询。 招标人:深圳市研发大厦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深圳市 电子科技公司在收到标书后,将组织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投标方。
深圳市 电子科技大厦
年 月 日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 合同期限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相关文章:
其他用事务委托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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