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买卖合同
杨梅买卖合同(精选3篇)
杨梅买卖合同 篇1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果品生产,安排好市场供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购水果名称、单位、单价、数量
名称:杨梅
单位___________(公斤)。
单 价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公斤)。
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合计: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果品质量
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 包装要求和费用承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每包杨梅净重:______________公斤。
3.不同品种登记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登记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乙负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七条 结算方式与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 %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杨梅买卖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3条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3.1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日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份。
(4)即期汇票一式份。
(5)商业发票一式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提交。
3.2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支付给卖力:
(1)全套清洁无瑕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份。
3.3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3.4合同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份;
(3)即期汇票一式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4条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日_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日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第5条设备交付
5.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侄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5.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后转移至买方。
5.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多彻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6条资料交付
6.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6.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6.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第7条包装
7.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7.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7.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宽_高,以毫米表示)。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7.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______________
(2)收货人:______________
(3)目的地:______________
(4)唛头标记:______________
(5)毛重/净重(公斤):______________
(6)箱号/件号:______________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8条验收
8.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日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8.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8.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个月。
第9条风险负担
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9.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9.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9.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11条合同的解除
11.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杨梅买卖合同 篇3合同编号: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种类数量及参数表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含税价含运费)
序号产品 名称规格
/型号参数数量单位单价
(元)总金额
(元)备注
合同总价款: (大写): ¥: 元
(1)价格为含税,含运输、含乙方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包装费用、检测及认证费用,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对产品所用材料、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出变更,乙方应给予支持,如变更造成产品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应就合同价款另签补充协议,如双方未就价款变更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则视为本合同价款未作任何变更。
(2)本合同附件:
1)厂家资质证明:
2)甲方确认的样品等。
2、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 (1、样品;2、产品图样)进行供货,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完整的,且完全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1)若样品确认与技术参数有冲突时,按技术参数;
(2)最新的国家和行业相应标准和规范;
(3)其他要求:如有特殊要求以甲方要求及书面文字为准 。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运费的承担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一项执行:
(1)乙方送货: 运输方式为 。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果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1天通知乙方。
3、运费的负担:运费费用由 乙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且提供样品甲方确认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 元;
2、货到现场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元;
3、剩余 5% 为质保金,即 元,质保期满以后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进行支付。
4、上述付款前,乙方均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为下面种方式,按第 项执行:
(1)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到货:
(2)可分批交货,在 年 月 日到一批,数量为 ,在 年 月 日到第二批,数量为 ,剩余 在 年 月 日全部到货。
第五条 验收
货到甲方收货地由甲方依据双方确认的清单进行初步验收;安装完毕甲方组织相关人员依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验收合格之前的货物毁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甲方。
第六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
1、本合同的产品质保期为: 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果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不合格品,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以满足甲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3、保质期内甲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甲方提供图片数量作为证据,若需现场维修的乙方应4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若需更换产品的乙方应不超过5天将备品寄到,甲方收到备品立即退回不良品)。
4、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质保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卖方应在买方报修后一日内到达现场负责免费(包括但不限于零件的更换、材料费、人工费)维修。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措施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时了解到的一切有关于甲方的数据、资料等信息,乙方需保密,该保密义务即使双方合同履行完毕亦不被免除。如发现乙方涉及泄漏甲方重要信息,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到期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或产品不符合约定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额 /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 天或者在宽限期内未更换完毕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将甲方已付货款退还甲方,甲方因此遭到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的信息泄露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仍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 ,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仍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履行,甲方有权停止付款,乙方按合同额的 /次支付甲方违约金。
4、上述违约金优先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第十条 廉政条款
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应向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提供回扣或提供回扣或任何其他性质的报酬,同时,乙方及其员工不应接受甲方及其相关的其他单位(包括员工)允诺提供回扣或提供的回扣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并应确保其及其所属员工实施的任何行为不会构成商业行贿、受贿,并应确保其行为不应在实质方面影响甲方员工本应保持的公正、公平形象。如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有合理证据认为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不再履行本合同。甲方选择不再继续履行的,乙方无条件放弃双方合作所有项目的剩余应收款项和质量保证金,并无条件退回所收全部款项。无论甲方采用何种方式处理以上情况,均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人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乙方到货时须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明、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原材料验收报告及合格证原件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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