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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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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通用3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篇1

  一、秘书处部长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制定秘书处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并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人员调配;

  3、负责检查、督促秘书处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深入了解干事心声,适时的交流谈心,检查秘书处具体工作情况,学期终结合各部做好工作鉴定与考核。

  5、及时的总结工作经验,负责秘书处的自身建设,并支持指导秘书处成员开展工作,认真协调与各方的关系。

  6、根据学生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副部长和干事适时地进行沟通交流,及时的发现并解决问题。

  二、副部长职责:

  1、对部长负责;在各方面带好头;

  2、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

  3、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配合部长搞好秘书处的各项工作;

  5、积极开展对外交流,适时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活动;

  6、部长不在时,行使部长权力,主持秘书处的全面工作。

  三、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

  3、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友好待人。

  4、秘书处成员要严于律己,遵守学生会的管理制度,互助共勉,在履行职责时,不与同学发生正面冲突,要正确处理发生的意外情况,树立秘书处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5、秘书处成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秘书处或学生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批评,警告、直至辞退;

  6、秘书处成员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应追究该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7、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有发现立即辞退。

  8、秘书处成员如察觉自己无法胜任秘书处工作,可以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辞职。

  四、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应准时参加例会,会前专设一名干事登记本次例会的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保证讨论的工作顺利进行;

  3、干事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于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或副部长提出;

  4、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理由,事后明确会议内容,干事迟到、早退达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辞退处理。

  五、考核规定:

  秘书处全体成员考核标准按平时的工作情况和到会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三次旷会者予以辞退。

  六、其他:

  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部内奖励,既适当的加工作量及工作分;

  对做坏事获得批评或处罚者给予部内惩罚,即适当的减工作量及工作分。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篇2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

  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秘书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五条 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 、“优秀部长” 、“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校学生会办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篇3

  一、 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 、 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 、 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 、 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 、 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

  二、 会议纪律制度

  1 、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 、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 、 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 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 、 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管理制度

  《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 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 ,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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