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安保设施请示
增设安保设施请示(通用3篇)
增设安保设施请示 篇1县人民政府: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学校周边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相继投入资金,花大力气,完善了县城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设施。根据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丰县迎接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丰府办发〔20xx〕1号)和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抚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抚公交字〔20xx〕14号,具体详见附件一)文件精神,近期,我队组织警力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提出了整改意见(具体详见附件二),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出行,大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并顺利通过此次迎省检工作,故特恳请县政府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大队参照以往施工单位报价,制做了该工程施工工程预算清单(具体详见附件三)。
当否,请批示。
二0XX年三月十五日
增设安保设施请示 篇2临汾公路分局:
根据分局“晋公临资发〔20xx〕34号”文件指示精神,我段本着“加强道路安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促进安全生产”为前题,对所管养路段沿线设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重要路段、过村镇、学校及易发生事故路段的标志、标线及道路沿线设施逐一进行了排查,根据排查情况需增设部分道路标志,为使道路安全畅通,确保道路标志标号齐全,根据现道路标志情况,急需增设部分道路安全标志,特此请示分局给予解决。
特此请示
(后附需增设标志明细数量表)
二OXX年三月二十九日
增设安保设施请示 篇3三元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与完善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辖区学校(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元交巡警大队主动联合三元区教育局等部门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逐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设置不合理、不完善及损坏、陈旧、缺失的交通安全设设施进行清查,对破损及危及安全的交通标志进行全面的检查、清理,对需设学校标志、警示提示、警告限速等交通标志和需施划人行横道线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重点路段进行排查。现将我队排查出的三元辖区校园及周边需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情况作出报告(见附件)。
二〇XX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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