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办法
信息管理办法(精选3篇)
信息管理办法 篇1一、目的
规范电厂安健环信息的沟通,确保信息交换、传递的快捷、有效。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沟通的内容、渠道与沟通的要求、处理、回顾等管理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挂治电厂各部门。
三、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1、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八条
2、应用文件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健环风险管理体系指南(发电)》
四、定义与术语
无
五、职责
1、分管厂领导
1.1、审批电厂向上级、外部传递的安健环书面信息。
1.2、对电厂各级人员传递的信息作出批复、反馈意见。
2综合部负责人
2.1、向厂部传递综合管理类信息。
2.2、组织、监督、审核本部门向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单位信息传递。
2.3、部门内部沟通信息。
2.4、组织对供应商、承包方、地方政府等相关方的信息沟通。
2.5、联系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协同平台、腾讯通等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更新。
2.6、安健环相关信息外部联络与协调。
3、安生部负责人
3.1、向厂部传递生产管理类信息。
3.2、组织、监督、审核本部门向上级对口职能部门、单位的信息传递。
3.3、部门内部沟通信息。
3.4、组织对供应商、承包方、厂家等相关方的信息沟通。
4、安监专责
4.1、向厂部、部门、分部、员工传递安全类信息。
4.2、向上级对口职能部门传递安全类信息。
4.3、对外包工程临时用工的信息沟通。
4.4、监督检查安健环信息沟通情况。
六、管理内容和方法 1、信息沟通管理总要求
1.1、信息沟通须具备可追溯性,做到有据可查,通过纸质文件存档、录音、电子文件等形式追溯,保证信息传递的及时、有效、准确。
1.2、信息按照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进行传递、沟通,保证信息传递的必要性,不得违反电厂《保密工作管理标准》。
2、信息的识别与沟通渠道建立
2.1、相关部门主任组织各部门系统识别需要在内部和对外传递的安全、生产信息内容与沟通对象,应包括信息内容、沟通对象、方式、时机、负责人(部门),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沟通和传递。
2.2、信息沟通的内容
2.2.1、国家和各级政府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
2.2.2、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管理标准及要求;
2.2.3、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件、管理标准及制度;
2.2.4、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信息;
2.2.5、内部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简报、简讯等;
2.2.6、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抱怨;
2.2.7、相关方的需求与企业潜在风险的影响;
2.2.8、应急程序及设施;
2.2.9、其他信息。
3、信息沟通方式
3.1、内部沟通:各部门沟通方式可采用:会议、简报、报表、协同平台、网络(腾讯通)、交谈、短信、电话、一对一沟通、电子邮件等。
3.2、外部沟通:通过座谈会、定期回访、调研、问卷调查、报告、函件、网站等方式和方法与电网调度、政府、行业监督机构(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供应商、承包商、同行业其他单位等相关方进行交流和沟通。
4、内部沟通
4.1、内部信息的收集
各部门主任组织及时收集安健环方面的信息,并对所收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2、内部信息传递与沟通
4.2.1、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有效地将安全生产信息传达到各相关人员。 4.2.2、各部门应对所收集的安健环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报送对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4.2.3、安全生产部将安健环方面的信息及时通过内部网站、协同平台、腾讯通、简报等宣传工具传达到员工,相关方需要索取相关安健环方面的信息时,应满足其要求。
4.2.4、安全生产部按季检查、公布内外部的安健环方面的信息。
4.2.5、安全生产部应每月就安健环方面的重要内容与员工一对一交谈和会议通报,收集员工关心的问题和建议,处理与员工相关的安健环问题。
4.2.6、及时将信息处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和员工。 5、外部沟通
5.1、沟通内容包括服务信息、事故和障碍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管理信息、安健环管理等信息。
5.2、向外部进行信息沟通,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出口。
5.3、安全生产部应向承包商和供应商及其它进入电站的相关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的要求或标准。
6、合理化建议
建立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明确评审程序及奖励标准,并派专人跟踪建议实施情况。
7、信息的处理
7.1、各部门(班组)应识别本部门(班组)的安健环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各项信息沟通的责任人。
7.2、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将所有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的部门,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反馈和执行。
七、附则
1、厂部与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电厂内部信息沟通情况,对信息沟通中存在的问题责任人依据《绩效考评管理标准》进行考评。
2、各部门负责人每年组织回顾本部门管理信息的沟通情况,分析信息沟通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根据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问题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3、各部门(班组)应将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问题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对反馈的问题组织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及反馈意见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5、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的记录形式和保存期根据附录要求保存,保存方式为纸质版或电子版,保存期限为一年。
信息管理办法 篇2一、公司信息的定义
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
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 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的审批: 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 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需要添加联系方式的,须留有公司的联系方式。
11、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3)损害公司的荣誉和利益的信息;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破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的信息;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2、公司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13、信息发布人员对于所发布的信息要及时跟踪,对反馈与回复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14、每天在所注册的论坛、门户网站等要保持至少登陆一次,微信和QQ群要做到持续性登陆,要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刷新与更新,以保证信息的效果和作用。
信息管理办法 篇3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在生产组织过程中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强化生产组织,严肃指令,避免扯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新事业公司各实体厂及相关单位。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3.2 生产设备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要准确、及时、完整。
4.2 当生产作业现场出现生产、设备、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异常情况时,所在岗位(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生产设备部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人员及领导汇报,单位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及时到现场组织处理。
4.3 在日常生产组织过程中,生产设备部调度室根据生产、设备状况下达的调度指令,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确保指令畅通,并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4.4 生产设备部调度室需协调全公司力量进行生产、设备事故的组织处理,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由单位领导带队,及时到达指定现场积极处理。
4.5 各单位按现在的生产组织协调模式,进行平衡、协调组织生产,遇到特殊情况协调困难和需要横向协调的及时向调度室反馈,由调度室进行协调。
4.6 各单位向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情况和各种数据,由负责生产人员和统计负责汇报。
5 制度考核
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向调度室汇报的各种数据、生产情况及生产现场出现的故障、事故等,要在充分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后,汇报准确、及时、完整;对不报、漏报、误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200-500元;对迟报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汇报不全面者扣责任单位综合奖50~200元,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者加重考核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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