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精选3篇)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篇1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伙公司),于20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成立,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__万元(验资到位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截止到20______0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已投资人民币4600万元。为壮大并发展合伙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便于今后履行,特订立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履行:
一、股权转让:
(一)甲方各股东原持有的合伙公司100%股权,现甲方将其中50%股权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权益,包括合伙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100%所代表之利益。
(三)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未披露债务数额的100%承担偿还责任。
(四)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增资转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乙方按甲方已投入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等,按同等金额投入合伙公司,计人民币6600万元。由此甲乙双方各占该公司50%股权。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转让款,计人民币3000万元;第二期于今年九月底前支付人民币20__万元,第三期于今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剩余款项。
3、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方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三、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一)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二)股权转让时,甲方应就现时合伙公司的财务状况向乙方提供承诺。乙方按甲方承诺的财务状况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甲方承诺以外的合伙公司的债务或对外担保等,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违约责任
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500万元: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二)股权出让方在事先未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合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三)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还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也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合伙公司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证,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本协议即为生效。股权出让方应于三十天内促使合伙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合伙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合伙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合伙公司股东。
八、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共计投入合伙公司的资金总额超出该公司注册资金部份的差额,按合伙公司向甲、乙双方借贷资金处理,但该款项应符合下列条件时方可支取:
1. 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2. 公司的后续需支出的资金有充分保障时。
(二)甲方前期投入合伙公司的的资金占用费(计20__万元)的支取,约定在本协议的前款借贷资金支取前兑现,但同样必须符合前款资金支取的条件。
(三)鉴于甲方全体股东未将注册资本到位(即20__万元-1200万元=780万元),由乙方直接出资补足,该出资已包括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所约定的乙方投资款内。
(四)本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一人,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二人,其余机构及人员仍按原公司设置。
(五)公司所涉及工程量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包括与公司相关的工程),需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六)公司不得为股东个人提供担保。如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伙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篇2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以元的价格收购上述全部股份。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丧失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再享有目标公司任何权利,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后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有未完成的项目,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达成协议进行约定。
4、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受让价款。
5、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协议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对目标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甲乙方双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纠纷或诉讼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自股权转让之日起目标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盈亏分担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经营盈亏由方承担。
2、股权转让后,公司依法变更登记,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与亏损均由乙方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篇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1%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1%股权。
3、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1%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认缴),即公司注册资本的1%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无偿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1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1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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