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减持计划进展公告(精选3篇)
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篇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x年9月9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产控于20xx年设立后,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456号)文件批准,x年11月13日,产控将其持有的高科(原xx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052号公告)。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039号公告)。
截止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产控《回函》,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6月17日
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篇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工投”)于x年2月9日至x年3月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816股,截止本公告日,工投已完成了此前公告的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2,324,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8,723,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5%。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工投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24,46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根据x年11月24日《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减持电缆股票的告之函》,公司披露了工投减持股份相关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x年11月26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关于公司股东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066)。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工投出具的《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函》,工投于x年2月9日至x年3月2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816股,截止本公告日,工投已完成了此前公告的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注:工投在x年2月9日至x年3月27日期间分九次减持公司股票,共减持3,600,816股,成交金额为59,836,634元人民币(含税),成交均价16.62元/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工投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说明
1、工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股份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目前,工投暂无后续的具体减持计划。如有减持将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xx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函》
特此公告。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x年四月十二日
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篇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x年2月27日向公司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计划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46%,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9 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来源:x年公司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对象发行股份,收购青海互助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x年12月9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截至x年6月20日,x部分实施了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已减持公司股份3,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86%,占本次拟减持股份总额(本次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10.23%,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65,32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9号)及《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x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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