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贫实施方案
乡镇扶贫实施方案(精选3篇)
乡镇扶贫实施方案 篇1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鲁扶贫管理字【20xx】7号)和《平邑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平办发【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精神,不断完善贫困群体精准识别工作,努力做到扶真贫、真扶贫,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今后精准扶贫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扶贫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全面调查,分级负责,民主公开,客观公正。
三、调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提出申请的贫困农户家庭,重点调查双河村、南庞庄、碌碌泉村、周庄村、石棚村、曹家庄村、黄金庄村、五块石村、前马槽村、桃沟村“”期间确定的省级和市级贫困村10个。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扶贫标准3000元(20xx年不变价,相当于20xx年现价3322元)的标准进行识别。
2、规模:对10个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进行识别,非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的比例进行识别。
3、做法: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贫困户识别。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培训(5月13日—5月22日)。制定《临涧镇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督导检查组、抽调人员成立入户调查组(每个村2-5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农户申请(5月23日—5月26日)。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发动群众自愿填写《贫困户申请书》。
第三阶段:入户调查(5月27日—6月2日)。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由镇工作人员会同村委会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筛选出贫困户初选名单。
第四阶段:民主评议(6月3日—6月4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民主评议(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0人,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30人),确定贫困户入选名单。
第五阶段:公式公告(6月5日—6月25日).将贫困户入选名单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镇汇总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并在各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公告时间5天)。
第六阶段:建档立卡(6月26日—6月30日)。各村对农户调查登记表进行分类统计、装订后报镇政府,镇汇总后报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村通过广播、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强化,把精准识别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表不漏项、项不出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等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合理。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农户信息对外公布、提供或泄露。
(四)确保时间和质量。各社区、村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标准,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能入,确保精准识别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要集中人力、物力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导检查。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被动落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凡是验收不合格的,将责令进行重新识别。并在年底千分考核中给予倒扣10—20分的处罚。
乡镇扶贫实施方案 篇2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有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首要政治任务,以新一届中央领导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的产业发展现状,牢牢抓住国家、省、市、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战略机遇,坚持以连片开发为抓手,以整村推进为载体,积极整合人力、财力、物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资金争取力度,精心组织实施产业项目,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农民收入稳步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脱贫攻坚主导产业逐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
20xx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着力抓好整村推进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村的产业基础,瞄准当地群众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力量,分类施策,整体推进。重点抓好花园村、门前村中药材、茶叶、养羊、养鱼等产业的发展壮大,以求带动多数农民脱贫致富。
2、着力抓好贫困户的干部结对帮扶。根据全镇人口的现状,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镇今年必须约470户2050人脱贫致富。在县水利局和发改委牵头等单位扶贫花园、曹畈村的同时,集中全镇所有干部对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重点是帮助其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干部结对帮扶建立扶贫卡片,年终检查评比,对没有发展产业及脱贫的农户,明年干部继续结对,直至脱贫。
3、着力抓好产业扶贫项目。要统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自然和社会资源,紧紧围绕“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人人能增收”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扶贫互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信贷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等短平快产业项目,着力摸索光伏产业项目的实施,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战略的顺利实施。
4、着务摸清贫困人口家底,明晰扶贫思路。加大力度对贫困人口的监测,对低保户、返贫户、贫困人口摸清摸准,这是今年扶贫工作的关键所在,对来年的结对帮扶早作准备、早定措施,确保完成每年脱贫任务。
5、完成200名劳动力转移培训、200名贫困劳动力农业技术培训和40名贫困家庭子女的助学。
通过努力,争取20xx年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要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扶贫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全镇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扶贫资金的争取力度,推进行业和社会扶贫。资金支持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础。要积极动员广大镇村两级干部主动走出去,多渠道争取扶贫资金支持,借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全镇产业发展思路、各级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在外务工和在家务农、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群众,投入到特色产业发展中来,通过组织筹措大量民间资本,增强自我脱贫致富能力。
3、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服务。使每一个扶贫项目尽快发挥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根本所在。要建立健全项目领导组及其组织机构,做到“一个项目、一套人马”,全程跟踪服务,加强项目前、中、后期管理,不定期分析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项目良性发展,创出成效。
乡镇扶贫实施方案 篇3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xx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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