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精选3篇)
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篇1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B31/30-20xx《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GB50303-20xx、GB50242-20xx、GB50327-20xx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 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e、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双方互相合作,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条款,作为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依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本工程桩基完成后,从浇捣基础垫层至屋顶水箱及屋顶瓦片安装的所有泥水工作业,主要包括混凝土浇注及养护、墙体砌筑、室内外墙体粉刷(室内顶棚不粉刷,但暗角必须做平整,符合规范要求)、楼地面找平、楼梯找平等施工图纸内所有的泥水项目在内。
2.2本工程施工图纸中所有需用零星构配件浇捣、养护、安装、零星预制品构件和安装、砼保护层水泥砂垫块制作和安装都在承包范围内。场内排水、砼主体养护、内外墙粉刷养护、以及所有场内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等全部由乙方总包。
2.3乙方各分项承包内所有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帽、雨衣、且夜间施工餐费及工人住宿,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应提供3间约45平米的工棚给乙方做工具房及值班室。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泥工的承包方式以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提供1台塔吊以供5#、6#、7#楼的垂直运输,并提供5台物料提升机给乙方使用,除以上垂直运输机械及塔吊由甲方提供外,其它施工常用的机械和工程上所使用零星工具、小型电机具、二级配电箱以外的配电箱、开关箱及电缆线,以及养护用的水管等由乙方提供自理。开塔吊及提升机的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3.2乙方提供:两台以上350型砼搅拌机、砂浆机、斗车、平板振动器、插式振动机、振动棒等,其中二级配电箱以外以下的各级配电箱、电缆线、照明灯具等所有零星工具、机具及铝合金方盒由乙方提供,机具保养及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承包价格
4.1以中标通知书的建筑面积2 ,单价按建筑面积元/㎡计算,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1111111 元。如有图纸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经业主及监理单位签证后,在结算时应给予增减调整价款。
4.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为(以验收报告证明书为准)。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对施工质量无法保证或达不到质量目标和县标化要求,必须返工整改到合格为止,如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甲方按实际的经济损失扣回。
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明显质量及工期无法按合同完成,甲方有权撤走乙方的施工班组,并可以调派其他施工班组进场施工,由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扣回。
第五条 施工工期
5.1本工程工期按甲方统一安排,从第一幢楼浇捣基础垫层开始至本工程全部完工验收之日计算工期,提前不奖,延迟处罚(罚款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为准)。施工工期按甲方对每幢楼的总施工计划统一安排,并对各分项施工班组合理调配的工日列入施工进度表,甲方据此再与各分项班组签订施工进度协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办法及竣工结算
工程款支付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进行,乙方按每月25日前浇筑完成每层楼面的建筑面积计算,以分项子目完成的工程量经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签证后支付该月75%,本工程全部完工后应支付至总完成工程款的90%,其余15%除预留结算款的1%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为一年)外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预先支付3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以上合同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安全施工、文明标化
7.1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乙方的现场发生违章行为,则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有关条款处罚。
7.2乙方进场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凭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招收民工,或按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三天内向工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由甲方向所属地方派出所统一申领《暂住证》,乙方按规定缴纳办证费用,如有不办理者,经查获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在进场前应提供相片2张及施工人员花名册,甲方应为乙方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7.3 乙方所购进的施工机具设备,乙方需当场自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使用。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4乙方按国家、省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5乙方在施工时,施工机具不得擅自接电操作,需通知甲方由专业电工进行接电,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6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若需培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7本工程定为创县标化工程,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光背,不准穿拖鞋,如发现每人次各罚款50元,此款从结算时扣回。如发现乙方自大自强或个别人员素质极差造成对本工程整体形象不良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或个别人员,前帐不结。
7.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落手清”,对每天施工时造成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
7.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无法达到县标化要求,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7.10乙方必须组织安排技术操作熟练、思想素质好及作风纪律严明的员工进场施工,并且不准带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11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乙方不得浪费,发生浪费现象,由乙方负责赔偿。
7.12每道(天)施工工序完成,乙方必须做好“落手清”工作,如不及时处理或不听指挥,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了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篇3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层及二层室内装修项目,含:吊顶、隔墙、涂料、做柜子、造型、硬包打底、水电路、排水改造、等人工费。不包含人工费用内容:所有大理石的安装及基层打底、墙纸安装、软硬包安装、成品门安装、水晶大吊灯安装、楼梯改造、铁艺安装、所有外墙改造、垃圾外运费、拆除工程、活动家具及甲方自购材料(搬运、现场就位固定)、中央空调安装、消防改造安装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 包工不包料 类承包方式。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场、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交付方式
7.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隔7个工作日即每周 支付____________元。
7.2 工程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元。
7.3 保修金预留________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一日开始计时,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满,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了应保修的项目,甲方在二十天内将剩余保修金一次付给乙方,保修期即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 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一条 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甲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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