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通用19篇)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1.按值班表安排的人员,负责本周所内卫生和安全保卫。
2.值班人员每天要将办公室、走廊、楼梯打扫一遍,保持窗明几净,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
3.当日值班人员,夜间要住在所内,因人不在岗造成财务被盗的,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重大问题形成后果的,报有关单位批准给予行政处分。
4.所内人员要注意卫生,材料堆放整齐,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
5.每月或有重大节日时,所里全体人员要进行一次大扫除。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21.负责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网络。
2.负责系统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车辆保险统筹。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火灾、生产、交通等事故,承担市供销社普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法律顾问的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31.帮助安全保卫部主任对博物馆的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及管理。
2.按照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馆的特点,参与研究制订全馆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3.据“预防为主”的保卫:r.作方针,对员工进行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抢、防治安伤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并协助主任监督落实。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增强员工有关专业素质。
5.参与各项部门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4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节假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竞赛和消防演习。
4.参加对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5.参加对发生火险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5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6学校治安、户籍、消防、综合治理、校园秩序、安全教育;校内暂住人口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民兵及居委会有关工作等。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7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安全保卫,防火和预警政策和程序。
2.监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员。
3.负责安全保卫、预警系统的建立和持续改善。
4.完成安全保卫培训。
5.与公安、消防和政府监督部门建立良好联系。
6.为制造部门人员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紧急预警支持。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8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9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2.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与工会、共青团等有关科室协同做好对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对于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分子,调查核实整理材料并上报。
3.积极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好全院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4.积极督促门卫、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医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5.协助科室和重点防范部门制定“四防”措施。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参加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除各种灾害隐患。
6.对医院内发生的案件,按有关权限规定执行,积极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有关权力。受院领导委托做好具体防范工作。
7.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8.及时侦破医院内发生的盗窃、破坏案件。
9.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01、负责分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能。
2、负责分院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区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3、负责分院行政保卫工作及有关法律宣传,及时掌握动向,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4、对发生在校区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5、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6、定期检查分院的行政、教学和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负责分院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任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9、定期向后勤处和分院分管领导汇报校区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负责对门卫的管理,严格出入校园制度。
11、组建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维护校区内治安稳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1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公司的治安状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督促实施。
2.抓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加强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群防“四位一体”的防范网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与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上级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治安信息和职工意见,及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21.负责学院安全、保卫、消防日常工作,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2.协助调查、处理校内学生违纪案件,做好治安案件的查破和防范工作;
3.协助管理保安人员,指导其定时进行校园安全巡逻,协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4.协助做好院内治安、保卫、消防以及案件的侦破工作;
5.落实消防法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6.负责按规定办理学院安全消防必备器械的购买、使用和管理工作;
7.做好学生、外来人员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负责门卫和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9.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治保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31.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执行公安机关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任务,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防盗、防爆、防火、防毒、预防事故发生和法规法纪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作好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的管理。
3.负责学校“纪检组”工作。
4.协助教导处做好违纪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青少年违纪犯罪预防工作。对违纪违法事件,要与教导处密切配合,及时受理,认真处理。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尤其是重点要害部门的检查,发现隐患,应督促、消除,并向校长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值班领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汇总上报、参予事故调查处理,建立管理事故档案。
6.积极配合住宿生的生活管理指导工作。
7.负责为师生办理出入境、特区通行证手续工作,管好学校教师的集体户籍。
8.负责学校保安人员的组织、安排,协调落实平时的保安工作;搞好寒暑假、节假日、门卫等的护校巡逻工作。
9.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大型活动,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41.负责师生户籍(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分配以及教职工调进人员)的户口迁移、入户工作;
2.负责师生身份证的申领、补办工作;
3.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户籍档案,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4.负责毕业生因落户地不明,离校后的户籍代管工作;
5.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的户口核查工作;为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提供户籍档案;
6.协同做好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51、全面负责保卫科的组织领导工作,主持科室会议、讨论、研究、计划、布置、检查、督促、总结全科室的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机关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重要会议与文件精神。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保卫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教学、科研及生活工作服务。
4、布置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5、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6、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时,亲临现场,指导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和处理事故,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
7、领导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治保会议,互通情况,布置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8、领导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维护校内治安工作的积极作用。
9、协助国家机关做好校内的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
11、完成分院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61.认真贯彻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疗、行政管理计划,指导检査、督促医院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部署和组织医院的消防教育工作,具体领导医院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培训。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4.组织消防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对发生在医院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査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建档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7一、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不准非考试人员进入考试区,严格检查进入考试区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维护考试期间的秩序,及时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81、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的“五防”工作,经常巡视校园,了解、发现不安全隐患,向校领导汇报,建议并积极排除隐患。保卫学校财物和师生员工的安全。
2、落实、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区联防。了解社会治安动态。
3、负责做好节假日护校值班安排,并及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抓好门卫保安的管理,保障校园安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尊纪守法和法制宣传的教育工作。
5、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校外各类侵害师生和校园突发事件。
6、做好安全保卫基础建设,制订有关安全保卫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记录和年终总结工作。
7、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报警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91.协助室领导组织指导全局保卫工作的开展,保证全局内部治安安全,环境稳定。
2.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3.协助室领导组织指导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禁毒工作的开展,负责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4.负责局内部的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
5.配合执法部门参与局属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设施等被毁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6.配合执法部门参与涉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
7.承担局举办的大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配合行政科组织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审核和安全管理。
9.建立健全局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0.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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