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书
借款担保书(通用13篇)
借款担保书 篇1甲方(出借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乙方因资金短缺,由丙方提供担保,向甲方申请借款。现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兹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二、借款利率为 /月(大写:百分之 /月),□ /日(大写:百分之 /日)。
三、借款期限为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具体以款项转帐之日起计。(如因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致使款项不能当日到帐,以甲方出帐之日起计)
四、借款期届满:乙方应以□现金方式□转帐方式全额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
五、乙方应当按期还款,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借款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书面申请,丙方提供延期担保,三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后,乙方才能延期还款。
六、借款用途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七、为保证乙方按时全额还款,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担保方式:
1、以位于 的房产(共 套)(面积: ;房地产权证号: )作为担保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其他财产:
八、乙方没有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或不按期还本付息的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
2、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的30%作为违约金。
3、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等)。
九、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借款的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十、乙、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因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提供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律文书不能送达或不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争议的管辖为 人民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 篇2________公司:
______(借款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你单位借款______万元(________元)。现我___(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在收到你单位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单位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一次向你单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 篇3担保人:
被担保人(债务人):
债权人:
兹有被担保人 于 年 月 日向 的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还款期限为。现担保人承诺在被担保人到期无法偿还债款,且债权人在用尽一切方法(包括诉讼、仲裁)债权仍无法得到偿付的情况下,由担保人在本债权范围(不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内负责清偿。
担保期限为 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担保人:
年 月 日
被担保人: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 篇4______农村信用社:
我叫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月工资收入______元,今受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社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担保人。
我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局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保证,如果我收到贵局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局委托银行收贷款通知书,我将以个人工资收入为担保,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局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 篇5今借到现金元,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双方约定此笔借款利息按月 ‰计算。逾期按本金每天%的'违约金。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住址: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 篇6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借款担保书 篇7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 ):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 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 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公司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日 期:
借款担保书 篇8分行: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 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 )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借款担保书 篇9年月日借款人借款元(大写),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本人已经对相关的借款合同文书作了全部了解,并知悉了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本人及财产共有人自愿用全部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有价证券、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债权)为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向你提供担保,并作如下担保承诺: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出借人的合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各项追偿费用、法院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全部合同债权。
3、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4、无论是否另有他人提供担保,我在担保范围内无条件地、独立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自愿放弃法定的一切抗辩权利。
5、对你的债权,无论是否有任何人提供了物的担保,我的保证担保责任不以该物的担保优先受偿为前提,更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仍应无条件地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责任。
6、本承诺为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承诺书。借款人不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的,我接到你书面通知后3日内履行全部清偿责任。否则贵公司依据《担保借款合同》所享有的`包含追偿权在内的一切合同权利可以一并向我行使,我自愿无条件接受。
7、本承诺具有独立性,无论借款合同或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有效性,同时也不受借款合同其他担保方式的影响。
8、如有多人提供担保的,每个人的责任也是连带的、不分份额的,任一人对所担保的全部债权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有权选择其中一人、数人或全部作为追偿对象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清偿责任。我对此追偿方式无异议。
本人的担保承诺已取得了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的同意。如遇重大资产变动的情况,本人将及时通知你采取保全措施。
承诺人(签字):____
财产共有人或配偶(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担保书 篇10________中介公司:
根据 (借款人)______的申请,被借款人______同意向其提供贷款(大写)______元______元。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中介公司代表人______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大写)______元整,连带承担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中介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包括违约金)。如我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贵公司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被借款人______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签名:________(指印)
保证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保证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保证人现住址:____________
保证人身份证住址住址: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担保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 篇11_______公司:
______(借款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你单位借款______万元(________元)。现我___(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在收到你单位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单位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一次向你单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担保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书 篇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 篇13出借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有限公司 张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有限公司向出借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详见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书写借条】。现________有限公司张_____自愿做为借款人的担保人签订本担保书。
一、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_____向出借人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归还),利息按照还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5倍计算支付,以及出借人索要债权时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
二、担保期限:借款人向出借人还清上述款项时止。
三、担保方式:担保人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四、担保人承诺:
1、担保人已完整阅读借款人的借条,保证借款人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2、若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或没有完全归还借款,担保人保证在还款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将欠款、利息一次性支付给出借人。
2、如因借款人延期还款行为,给出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通知10日内,无条件向出借人赔偿。
3、若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出借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担保人无条件负责清偿借款人的所有债务,赔偿出借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本担保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得撤销。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赔偿完毕所有损失时自动失效。
六、本担保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配偶: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二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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