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通用5篇)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1工程名称:商丘名仕华庭3#、4#住宅楼
发包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木工组 (乙方) 为了使工程顺利安全进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及内容:清包工。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模板工程(含垫层、基础、圈梁、构造柱、现浇梁板、线条、楼梯、预制构件模板等)
二、承包价格:按照施工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单价 17 元/M2,一次包清。
三、材料、机械工具的供应及使用:
1、所用模板、木方、架材、机械、主要工具由甲方供应。其它施工用的附属工具(电锯、手锯、铁丝、钉子、锤子、线绳、线锤等)、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使用机械、工具、架材。日常保养、维修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用的材料应保质保量如数交还。无故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现场日日清、日日净,给甲方造成浪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乙方所需材料、机械、工具、架材,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工期延误,停工、窝工,后果有乙方自负。
四、工程质量:
1、必须达到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地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 否则,应重新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折价从承包款中扣除。 2乙方应组织技术过硬、实力强的施工班组,科学合理的有组织安排施工。
五、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天。
工期自 年 月 日算起,麦收、秋收、秋种不放假。
本工期非日历工期,雨天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停产的,工期相应顺延,以施工日记为准。
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500元,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六、工程款拨付:
主体工程结束拨付工程款70%,装饰工程结束拨付25%,余款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工程款拨付条件:
1、分部分项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并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标准要求。
2、文明施工、工完料清、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八、安全施工要求:
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工人安全教育。施工期间所发生的责任一切安全事故,花费在500元以内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花费在500元以上者,如因乙方违规作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班组长每天早上7:30及下午6:30到项目部签字报道,有事提前书面请假。迟到超过5分钟者,每分钟罚1元,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无故不到,无故不到工地者,一次罚50元。
2、开工后,乙方班组技术员必须到位,跟班现场作业。
3、领取生活费及工程款,必须先由主管技术员签字。
4、乙方应尊重甲方,服从甲方领导。
5、乙方有义务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不得损坏现场的设施及邻居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及邻里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应做好自己的模板支设成品保护工作,因未保护好而造成破坏的自行整改。
7. 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预留洞、预埋件及预埋钢筋的模板留口和钻孔工作,负责预制板及排线道安装后的缝隙吊模工作。
十、补充条款: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一)十不准:
1、非施工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不准乱堆放模板材料、架材。
3、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准施工。
4、不准聚众赌博。
5、不准酗酒、行凶、打架、斗殴。
6、不准随意更改配合比。
7、模板、木方不准乱用,能使用的模板头不准下楼。
8、检查出的模板支设问题不返工或整改不彻底,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9、图纸设计意图表达不明,理解不清不准施工。
10、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不准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更好落实本合同各项条款落实,适当采取经济手段来管理,特别制定以下奖罚标准,希望乙方单位配合。
1、不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浇筑混凝土时要有专人跟班作业,无人跟班一次罚款100元。
3、支模后,水平、垂直、平整,超过规范要求者,一处罚款50元。
4、通长模板必须挂线校直,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5、模板加固不牢引起爆模及跑浆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模板不刷隔离剂、构造柱不粘海绵胶条施工者,发现一处罚款50元。
7、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擅自拆模者,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罚款20元。
9、施工中,打架、斗殴者,不论任何原因双方各罚款200元,领导加倍。
10、各班组长及工人酒后上班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不服从甲方管理者罚款500元。
12、除看场外,施工中楼栋内不准住宿,如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3、每天下班前,乙方应自觉清理所用材料,不能乱扔乱放,如发现达不到要求者,罚款100元。
14、模板支好在钢筋绑扎前,应将模板上的杂物及锯沫清理干净,违者一处罚款50元。
15、施工现场所有甲方机械、材料、工具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借、贩卖,否则,发现一例罚款500元。情况严重者加倍罚款。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如有一方违约,将负担一切责任。
十二、如果乙方不自觉屡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找施工班组施工,到时合同自动终止,工程款不予结算。
十三、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不维修或修复后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找施工班组维修,价款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如工程款不足,甲方有权追偿工程款。
十四、本合同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合同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2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 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年
年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元;提前一天奖励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 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保”设备。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 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 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 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 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 ,以便备查。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 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 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 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 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 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的劳务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 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甲方将项目(图纸后浇带划分)
1、基础、地下室、主体、墙体定位筋、二次结构,所有的施工现场预留洞口与卸料平台搭设。阳台样板、后浇带、雨罩的模板制作、安装、支撑搭设、场内运输、螺杆的购买、止水螺杆、保养、卸货、模板拆除、起钉、模板刷脱模剂、工字钢悬挑层模板封闭、人货电梯的通道平台铺设、材料的码放、回收、清理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具用具及机械:甲方提供电箱至每层及木工加工场旁,其余设备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0以上乙方必须使用三套全新模板)、包材料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包所有小型工具和手提电动机械、包场内水平、垂直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检验的合格标准,(如果相关单位要求对质量有影响必须要更换模板必须更换)包施工时乙方工人的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乙方施工辅助用移动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楼层的钢管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的签证单计算工程量,按照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为达到市级示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结算审核程序:乙方申请施工员审核工程量质量员确认质量等级项目核算员审核单价材料员和仓库保管员签证项目经理批准(项目经理有权对有依据的工程量进行增减)项目负责人终批。
3、现场发生的工程签证,须于工程完成后七日内报施工员签证,确认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时间,经施工员确认后必须在七日内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逾期不上报的则不予受理,将不纳入工程结算中。
说明:
(1)作为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完全充分了解与本工程的施工有关的各种情况和信息,乙方承诺不会因为除本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的项目外而向甲方要求额外的费用和其他项目的索赔。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变更等各种原因而引起甲方自身的承包范围发生减少,则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后修改乙方的承包综合单价及承包工程量。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同时超量耗用的材料费等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六、承包单价:
1、包机械、包铁钉、铁丝、包小型工具用具及手提电动机械,并配合甲方放线员协助放线,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 元/㎡。
2、承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包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差旅费、赶工费、医疗费、社保费、医保费、个人所得税及手提用具等费用),木工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计算,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确需做点工按照 150 元/点工计价。
3、合同包干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洽商在3000元以内不作调增调减。因已施工完毕,再进行变更,按实际工作量签证。
七、付款方式:
(一)支付时间
1、按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节点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即0.00付一次;以后每八层付70%(含已支付的工人生活费)。
2、到春节前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封顶一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80%,所有模板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完成量的95%,余下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4、当月如有罚款在支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二)支付规定
1、从乙方的队伍正式进场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支付工人生活费,每月的支付标准为参照上月上岗工人的平均人数,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
2、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将所完成工作量报项目施工员、核算员,项目负责人审核,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项目部批准。
3、甲方支付款项时采用转账支票与现金各50%的支付形式(乙方不提供发票)
八、双方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施工图纸等技术有关资料。
5、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工作。
6、甲方有权对不服从各部门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7、甲方有权在工地内随时抽查乙方工人随身携带物品,如有发现乙方工人有盗窃行为,甲方对乙方处30000~5000元/次罚款,并将乙方工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调会议。乙方责任人每周保证6天(以考勤为准)住在现场;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若发现不在现场每天罚款150元,开会迟到罚款50元,不参加罚款200元;特殊有事时,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或现场经理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现场,但不得超过2天。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五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及不宜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确保工资及时发放工资到工人,若因乙方工资发放不及时或发放不到位而造成的劳资纠纷,甲方有权代为处理,处理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5、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以及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若甲方根据文明施工的要求,需要统一为工人配备安全帽、工作服、工具包等,则甲方有权将此部分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从乙方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的《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和已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上随意钻孔、凿槽、拆除结构物等,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
7、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中每天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以及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9、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3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0、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当事者双方均处500~1000元违约金罚款,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同时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工程签证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签工要求,同时三人签字方可生效(施工员、核算员、项目经理),如果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甲方有权按分项工程价款的100%进行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3、乙方因自身的原因或者无正当的理由而要求中途退场时,甲方项目部有权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
14、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煽动工人闹事、围攻甲方人员和工地办公室。若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__元的罚款并在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15、如果因为工程发生变更而造成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乙方须积极调整劳动力,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指挥,不得以此和其他原因为借口,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单价调整的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6、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生产、安全、质量安排,如有争议可请示项目经理协商解决,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每次的罚款,罚款金额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17、乙方必须组织好工人进行施工生产,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及时上报项目部,如有发现无三级安全教育和工人照片,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对班组进行300元罚款。
18、乙方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如果施工现场需要调节与沟通生产机进度,乙方违约承诺的时间不能到位,按情节轻重给予500~3000元/每次的罚款。
九、定岗定员要求:
1、乙方拟进场的人数应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2、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可处以承包产值5%的违约金处罚。
3、甲方有权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发现每少一人可按90元/人处以违约金罚款;第二次按180元/人处以违约金罚款;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由此增加的承包差价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责令乙方按已完工程的60%结算退场。
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100元/人。
十、施工工期的条款:
1、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
2、在工种街接上,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的统一调度,承包方无特殊原因而造成工种街接上的脱节,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按第2条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延迟1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节点/天的罚款,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组进行抢工,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乙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或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的工程进度和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的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70%工程量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书面的延期签证,但甲方不负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①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提供水电的接入点;
②业主、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响;
③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6、乙方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可能由于停电、停水、恶劣天气、业主的工程变更、现场工序的交接不及时以及当地政府对于有关工程施工时间限制的规定等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并且乙方不会因为以上原因造成窝工等情况向甲方提出有关费用补贴的要求。
7、若非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连续停工十天(不含不可抗力的原因)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实际到岗工人误工费,但补贴费用不超过3万元。 十一、工程质量的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量以GB50300-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彼标准》及相关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作为检查、抽查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经自检合格后方能书面呈报甲方(或相关单位)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违约金罚款,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后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检验的合格标准,主体结构的楼面质量达清水混凝土的要求。如果要求乙方更换模板没有更换模板经有关单位发现每次罚款20__元。
十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条款:
乙方施工过程必须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双示范工地标准施工。
1、乙方对自有人员的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并应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项目部安全员。
2、乙方必须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交底及每周安全检查的总结,并有书面记录;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的自检和整改工作。
4、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煤气、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为有丰富经验和经过培训的工人,因为自身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7、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每天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和赤膊操作,不允许在施工场地内随意大小便,否则甲方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9、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做好每天施工作业面和材料堆放场地的清理工作。半成品以及废料等应按规格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内。
10、乙方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若被发现有私自拆除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安全网、脚手板以及施工洞口和临边的栏杆、盖板和机械防护设施等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将按每次300元进行处罚)
11、乙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否则甲方有权对以上现象进行经济处罚。
12、乙方的工人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13、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于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乙方内部员工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和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生活区和宿舍管理条款: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膳设施的条件,如果分包人不能按照项目部规定的人数要求居住,则每月按500元/间收取住宿费。
2、乙方的施工人员宿舍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注意保护公共设施,损坏和污染各项设施照价赔偿。
3、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处以违约金罚款每人每晚50元的标准计算,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4、严禁乙方的工人在宿舍内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电炉、煤气生火做饭,若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予以无条件拆除,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若因为以上原因而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住宿区每间房用电装表核量,每月用电量不得大于50度/大房间、30度/小房间,超出额定用量,按1.5元/度收取乙方超用部分电费,从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6、乙方的工人在生活区洗衣、洗澡等,必须节约用水,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7、在食堂买饭菜时,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讲究礼貌,一律在食堂的窗口依次排队等候,若由此发生打架斗殴等现象,将按照项目部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友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
1、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工有权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及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的代表必须接收签字,不签收者甲方有权直接通知交财务部门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另外每次按照50元处以罚款。
2、本合同附件、公司和项目部管理制度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内容和相关的项目部会议决定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依甲方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成立而成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4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平等、公开、公平、自由的原则,甲方现将广元利州区计生站服务站综合楼所有模板工程承包于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1.乙方应在甲方组织下按要求施工,如没按图纸和甲方要求造成一切损失费用乙方自理。
2. 乙方应提前三天提出所需材料,乙方要本着实事求是提报,如果材料造成大于百分之三的损坏和浪费,甲方有权追究赔偿
3. 乙方应做到每道工序完工场清,不能乱扔乱放,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剩余材料及时归库。材料到工地乙方自己负责下车
4. 乙方应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按甲方要求准时完工,否则甲方有权追究赔偿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果违章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理
6. 乙方在工程中停工、退出、不服从甲方安排清出场,甲方有权扣出所有工程款做为工程损失费用
7. 对于一切工具和辅材自己解决。甲方提供的工具竣工必须完好退回,损坏乙方赔偿
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临时调动,产生的工日,大工方,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动
9. 付款方式:每层完工场清,甲方将付每层工程款百分比之七十。余下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清
价格:22元/㎡含(其中1元/㎡量款项质量款项。粘灰面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木工承包合同 篇5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依照《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木工、模板及支撑制作、安装及其它相关工作和所有消耗材料、机械设备、工具等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万源市新店高山移民安置房
工程地点: 万源市新店乡
第二条 工程承包单价及范围
1、按建筑面积/m2进行费用结算(坡屋面按水平投影计算增加工程量);
2、工程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木工、模板、支撑的制、安及其它工作(包括辅助材料)。
包括木工制作、安装、搭拆、吊运、转运、对拉杆、穿墙管、蝴蝶扣、火钩、钉子、铁丝、封口胶、安全带、安全帽、设备、工具、清理、清扫等,并包括夜、雨天加班费用。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工期要求:
如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满足要求,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应编制该工程从开工至竣工验收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后照进度计划严格实施),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3、若延期一天工期,罚款元;提前一天奖励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力争优良。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 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 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不符合行业规定行为的人员予以教育、处罚和清退。
4、 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及进度款。
5、 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购置服装、购置“三
保”设备。
第七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 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三级”教育工作。
2、 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
3、 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 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原件交给甲方统一管理 ,以便备查。
4、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 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 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设备并自行妥善保管。
7、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 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 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 (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9、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 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 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 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 为有效履行该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在签订本劳务承包合同时,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该工程的劳务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此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对该工程的劳务承包有效履行的保 障。
3、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 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 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须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目标和要求。加强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 乙方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 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 限制由施工工作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及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由乙方有计划 的自行安排。
第十一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按月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留质量保修金5%,其余工程款在国家规定的保险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 施工验收
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业主、监理等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无偿维修。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保险
1、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 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伍万元以内。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可以到合同签订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2、发生争议后,在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时,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 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 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为减少损失而采取措施发生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七 补充条款
1、 施工用电:甲方负责将电接至施工现场三级配电箱内。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公平公正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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