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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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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承包合同(精选13篇)

清扫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城口县黄安坝亢谷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亢谷景区水田坪至东大门公路及河道沿线(含龙洞湾步道、停车场、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定由乙方承包,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桶。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

  (一)、公共厕所

  1、卫生间垃圾筒要做到随满随清,并一周要清洗两次;

  2、地面、墙面瓷砖全天保持干净无杂物;

  3、洗脸池、大小便池保证通畅,不留杂物污渍;

  4、在正常天气下,要经常开窗通风。在冬季及恶劣天气下,也要及时关窗,保洁保暖;

  5、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堵塞,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做的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6、保洁员还担负着教育与管理的职责,要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在厕所破坏、盗窃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并及时告知管委会;

  (二)停车场

  1、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

  2、保持进出口通畅,无石头、泥块等障碍物;

  (三)龙洞湾步道

  1、保持步道清洁,无白色垃圾,无痰迹;

  2、及时清理步道内垃圾箱;

  3、保证步道内厕所干净无异味;

  4、负责步道内公共设施不被破坏和盗窃;

  (四)公路及河道沿线

  保持公路及河道沿线无白色垃圾;

  四、承包额及发放办法:每月承包款为1200元,承包款按季度支付,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根据景区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清扫保洁所需工具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如果发现乙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视乙方未完成工作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应当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需他人替代时,第三人报酬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应当就他人完成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八、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本合同一式三分,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履约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2

  甲方: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北隅村民侯树勤、金墩村民翟恩全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责任承担

  1、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当日上报甲方财务科,所涉罚款从承包费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南省城市环境卫生法》、《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道路清扫保洁承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人民路、矿八路、健康路及市场道路的清扫保洁、清运承包给乙方,乙方应配备足量的人员及保洁工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乙方拥有环卫工人的招收、管理的权利,对环卫工享有路段分配、工资发放、奖罚自主权,承担与环卫工人建立劳动关系后产生的责任,自行支配使用环卫车辆、工具等,自行负责车辆、工具的维修费用。

  三、乙方承包经费为 元,甲方每月10号前拨付承包经费。若增加或减少承包面积或有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的因素导致费用的增减,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路面的清洁,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和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保洁费用。

  五、根据情况需要,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安排乙方支援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六、甲方交给乙方的保洁车、工具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七、甲乙双方中任何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代章):

  乙 方 :

  年 月 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_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清扫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亢谷景区水田坪至东大门公路及河道沿线(含龙洞湾步道、停车场、厕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定由乙方承包,并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桶。

  二、承包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三、质量要求:

  (一)、公共厕所

  1、卫生间垃圾筒要做到随满随清,并一周要清洗两次;

  2、地面、墙面瓷砖全天保持干净无杂物;

  3、洗脸池、大小便池保证通畅,不留杂物污渍;

  4、在正常天气下,要经常开窗通风。在冬季及恶劣天气下,也要及时关窗,保洁保暖;

  5、发现卫生洁具损坏,管道、阀门、龙头漏水堵塞,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做的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6、保洁员还担负着教育与管理的职责,要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在厕所破坏、盗窃公物等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并及时告知管委会;

  (二)停车场

  1、保持地面整洁无垃圾;

  2、保持进出口通畅,无石头、泥块等障碍物;

  (三)龙洞湾步道

  1、保持步道清洁,无白色垃圾,无痰迹;

  2、及时清理步道内垃圾箱;

  3、保证步道内厕所干净无异味;

  4、负责步道内公共设施不被破坏和盗窃;

  (四)公路及河道沿线

  保持公路及河道沿线无白色垃圾;

  四、承包额及发放办法:每月承包款为1200元,承包款按季度支付,未完成承包任务的根据景区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五、清扫保洁所需工具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

  六、乙方必须按合同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要求。如果发现乙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视乙方未完成工作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七、乙方应当由自己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如因病因事需他人替代时,第三人报酬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应当就他人完成的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

  八、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续签,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本合同一式三分,景区管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履约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责任承担

  1、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当日上报甲方财务科,所涉罚款从承包费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管理与作业职能分离的要求,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乙方为路段的中标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特签订承包合同如下:

  第一条 承包区域:

  第二条 承包内容:承包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第三条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额: 万元。包括承包人的津贴奖金、福利和清洁工的工资(含医疗、养老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新增面积另计费用,承包费由甲方逐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工作事项

  (一)承包人承包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乙方承包后享有用人权,但除新增人员外,应主要聘用现有从业人员。

  (三)乙方须缴纳承包抵押金,甲方正式职工 万元,外部人员 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负责在15日内退还本金。

  (四)乙方应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劳动报酬,乙方聘用人员出行安全责任事故的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发生的赔偿费用等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因上级政策的变化而需要中止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此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六)乙方安排的工作量不得突破国家劳动定额。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和按质履行承包合同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纠纷。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权利要求纠纷按期支付承包费,有义务遵照《劳动法》和甲方制定的有关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生效后即具体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合同签订时相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在承包区域内因大面积的停止清扫保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双方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属乙方责任的不退保证金,并根据情况作其他处理,属甲方责任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 不及时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引起工人投诉的,每次扣发承包费1000元。

  (二)发包方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承包费时,拖延每日按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投标方案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所办公室和 及乙方各存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到期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我林长高速公路养护5标实际情况,现聘请高速公路保洁员,为确保完成保洁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订以下合同。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林长高速公路起止点:、清扫保洁内容:高速公路左右幅(上行线和下行线)及边沟盖板(两边至红线)清扫保洁路面卫生、人工可以擦洗的标志牌和里程牌、波形护栏轮廓标、柱式轮廓标、波形护栏、桥梁伸缩缝以及甲方安排的临时紧急工作等。

  第二章 承包事项

  第四条 高速公路主线上下车道、人工清扫保洁和清洗;公共设施的保洁。

  第五条 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第六条 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及时清除、清运。

  第七条 保洁范围内的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清除。

  第八条 路(巷)边杂草的清除

  第九条 群众毁绿种菜的劝阻

  第十条 窨井盖缺失、路灯、信号灯损坏情况的报告

  第十一条 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保洁(养)。

  第十二条 对由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清理。

  第十三条 承担重大活动(包括上级检查和考察)及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第十四条 积极协助区城管局做好对违反市容环卫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举报、取证查处工作。

  第三章 承包作业服务要求

  第十五条 乙方应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质量标准 1.1作业服务要求

  1.1.1四条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配合高压冲洗机械为辅,机动车道以外的人工每日至少普扫2次。整条路段全天巡回保洁,遇开发区重大活动、上级领导及客商来区检查、考察,沿线须循环不间断洒水冲洗。

  1.1.2实行每天至少2次普扫全天巡回保洁,重点路段做到无缝隙保洁。夏季(4月份至9月份)第1次普扫7:30前结束,第2次普扫16:00前结束,保洁时间7:30-10:30,16:00-18:00;

  5 1.2 不定期暗检结果计入当月考评分,每次暗检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在当月评分中每次扣5分;

  1.3在市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市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5分、3分、1分,在县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县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1.4 第1年考核累计4次未达到95分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5 甲方根据以上考核评价标准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对期内的服务内容进行月考核。

  2 乙方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不得少于930元/月.人。

  3 乙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动保险、意外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日常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第六章 履约保证金缴纳及管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贰拾伍万捌仟元(¥:258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乙方违反合同任意条款,将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违约金,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足50%,从甲方每月支付的服务费中补齐。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以下办法执行:满一年且无问题,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满二年且无问题,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章 用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合法用工

  1乙方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若作业工人和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及赔偿责任。

  2乙方所聘环卫工人数不得少于55人。所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热爱环卫工作(管理人员不能充作环卫作业人员)。

  3 乙方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 乙方须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作业人员和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5 乙方对清扫保洁范围内实行单班制。

  第八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2、甲方督促乙方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讲评。

  3、甲方监督乙方合法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实名制),依法缴纳相关保险,维护环卫人员合法权益。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因作业引起的纠纷。

  5、因建设造成作业面积大幅度变动的,经开发区城管局批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作业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减承包费用。根据作业需要,乙方应对承包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方式进行调整。

  6、 乙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环卫工人,有转包、分包,或者其他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进行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故意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于合同签订一周内进场服务。

  2、道路保洁最低配备人员55人:

  2.1 所有人员定岗定位,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当月银行出具的人员工资发放单为考核依据,人员配备不全,处罚违约金为当月养护经费的10%。

  2.2 乙方需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乙方应按标准及时间发放工人工资,检查发现违约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1000元处罚,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乙方接收甲方原有环卫工人12人。接收后的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须保持人数不变,岗位不变,工资标准不得减少。乙方应对移交的人员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培训。乙方应建立规章制度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对违反规章制度清扫保洁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5本项目确定的项目经理黄业忠须为专职人员并常驻现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驻现场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处罚500元。

  2.6合肥丹青园林保洁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现场管理公司,禁止挂靠,发现项目经理或保洁公司存在挂靠行为,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报告市招投标中心。

  3、 自觉接受甲方及环卫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奖惩。

  4、 及时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责任事故。

  5 、乙方要严格要求环卫员工作业

  5.1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所聘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作业区域交接班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档,作业人员上岗时须穿戴标志服。

  5.2组织所聘人员及时劝导乱倒垃圾行为;

  5.3重大创建迎检活动中,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作业任务;

  5.4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5.5协助甲方落实作业区内单位、居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6、乙方须为环卫工人配备必要的环卫劳保用品(工作服、扫帚等)。

  7、遇文明创建、园区考察、迎检等,乙方必须备有1台5吨以上道路冲洗车进行冲洗,冲洗水从开发区道路水表中接取,所需水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配备5吨以上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1辆(并与原有垃圾收集箱能配套使用)且专用于本项目使用。

  第九章 质量考评

  第二十四条承包期内,根据《考核评分细则》甲方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的考评,并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农环检考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等综合计算考评分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导致乙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甲方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按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金额补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及《考核评分细则》及有关规定,不按核定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织作业,经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甲方除扣除所缺人员费用外,有权无偿终止合同;乙方未落实所聘人员合法权益、未参加保险造成上访且有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有上述情况之一,导致终止合同的,甲方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需终止承包的,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承包,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0%。。

  第二十九条 乙方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权转包或肢解分包他人,私自转包或肢解分包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条 乙方不履行义务,经指出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承包合同,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章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承包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向政府申请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 合同终止:如乙方在承包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甲方将在承包期满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根据甲方委托承包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鉴证机关各执一份,并报市招标中心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清扫承包合同 篇9

  甲方:创业农场街道办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运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乙方反馈检查结果。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清运承包区内全年产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宅户的秸秆杂物等。

  2、保证每天出勤,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留死角。

  3、垃圾车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4、驾驶员及随车环卫工人不得酒后上岗,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时刨碎、外运,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为准,超过20公分高(冬季)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时,一次不合格警告,两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8、在场部垃圾点装卸垃圾时,垃圾箱要轻抬轻放。如造成损坏,车主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评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没有及时清运垃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终止本合同。

  5、在迎检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本镇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频次

  1、清运范围: 本镇 X个行政村所有垃圾池内垃圾清运。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X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池、漏池、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池和漏池”现象,。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清扫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_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_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南旭日电子玩具厂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清扫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及时清运处理甲方山厦总厂厂区及宿舍区、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及宿舍区、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的生活垃圾, 外租仓库区可以因应甲方生产经营状况,予以变动区域,但保持仓库区数量不变。

  如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或者政府征收,除山厦总厂及宿舍区以外,双方同意可以减少承运区域,乙方亦同意相应减少承包费用(可以变动的承包区域为:新厂厂区、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厂区、任屋宿舍区),按照以下原则减少承包费用:

  在减少以上任何一个区域的基础上不予扣除承包费用金额,减少以上任何二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三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贰仟园整,减少以上任何四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参仟园整,减少伍个区域时即减少承包费用为肆仟园整。

  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摆放垃圾桶、吊臂箱(垃圾承运站)的地点。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 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垃圾承运站)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请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建筑余泥、家私垃圾、装修垃圾、绿化树枝及卡板另行收费)。

  3、 甲方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人民币 贰 万 柒 仟 零 佰 零 拾 零 元整,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出收据,甲方次月十日前以转帐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每天早上09 时至下午18 时,派垃圾车清运干净各承包区域垃圾及垃圾承运站内的垃圾一次,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尽快处理),如属厂内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解决。

  2、 负责缴交、办理垃圾准运证手续费、垃圾填埋场管理费、政府要求的证件和牌照。同时,严格遵守城市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及法规,依法处理生活垃圾及符合国家认定的对垃圾的清运要求。

  3、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甲方公司暂时设立垃圾桶 30个及一台吊臂箱(密封式垃圾压缩箱),由乙方免费提供。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对垃圾桶的数量进行增减。

  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做到操作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5、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厂区内),乙方人员出现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又不能及时补救的,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7、 如遇到特殊情况,垃圾堆积较多需要增加清运服务时,乙方需要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行垃圾清运。

  8、 本合同为固定价格,不受人工费、燃油费上涨等任何其它因素影响。

  9、 若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遇上级检查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的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以下第一点至第五点任何一情况发生,则视为严重违约: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1条、第3条、第4条、第7条,经甲方三次书面投诉乙方,乙方未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第9条,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清的合法手续及费用;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6条,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

  4、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偷盗物质,采用非法手段侵占甲方利益。

  5、甲方如因生产经营问题,需要提前终止合同,

  四、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2、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再友好协商是否续约。

  3、合同期内,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协商条件提前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项“违约责任”中任何一条,则违约方需支付27000元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亦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20xx年8月16日起生效至20xx年8月15日止。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签合同。本合同履行地点为深圳市甲方山厦总厂、新厂、牛岭宿舍、岐岭宿舍、任屋宿舍、外租仓库区(包括鞋城、天华、融通、金锺、忠礼、曜良仓、鸿源、源昌、盛东、金锋仓共计10个仓库区)。 以上协议各项条款内容双方都须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届时可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实时生效,甲方公司行政部存档一份,甲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乙方公司存档一份,乙方公司会计部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新南旭日电子玩具厂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清扫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创业农场街道办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管辖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签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垃圾清运承包范围:

  三、承包金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严格履行合同,定期、不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向乙方反馈检查结果。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清运承包区内全年产生的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住宅户的秸秆杂物等。

  2、保证每天出勤,及时清运垃圾,垃圾日产日清不滞留,不留死角。

  3、垃圾车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4、驾驶员及随车环卫工人不得酒后上岗,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5、冬季垃圾形成的冰包要及时刨碎、外运,不得形成垃圾包。以地面为准,超过20公分高(冬季)为垃圾包,如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安排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时,一次不合格警告,两次不合格罚款200元,三次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8、在场部垃圾点装卸垃圾时,垃圾箱要轻抬轻放。如造成损坏,车主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金。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每季度考核评比分在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以下者,每少一分扣500元;考核分80分以下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请假、擅自脱岗,没有及时清运垃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终止本合同。

  5、在迎检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七、合同保障: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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