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实施新法,消费者维权不再“单打独斗”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新《消法》,除了强化了消费者的各项权利,最大的变化是把公益诉讼写进了条款。“赋予消协组织相关权利,方便为消费者"出头"。”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表示,省内11个律师事务所参加的“公益维权律师团”已经准备就绪。
“为什么消费者难维权,因为对于个体而言,维权的成本太高。”童天武看多了许多消费维权的半途而废。他说,个体维权可谓是“单打独斗”,消费者需要自己请律师,自己找证据,最后自己还要请假,搭上误工费、交通费、诉讼费和律师费。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为了追回一只鸡,还要杀到一头牛。况且杀到一头牛,未必能够追回一只鸡。”
“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让不少维权者望而却步。而随着新《消法》的实施,今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省级消费者协会可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这让消费者和商家,甚至是行业站在了天平的两端。
公益诉讼,北京市消协走在了前面。记者了解到,国内的烟草企业在香烟包装上采取双重标准,涉嫌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北京市消协将按照新消法赋予的新权利,适时对问题典型的烟草企业提起公益诉讼,这很可能成为国内公益诉讼的第一告。13日,记者连线北京市消协秘书长董青,他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关于公益诉讼这方面的事宜,现正在和中消协研讨。
“现在大的法律有了,但是具体如何操作、如何和法院对接,还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希望能推动一下这个事,发表一下我们的观点。”董青激动地说,“赋予公益诉讼无疑将使消费者实现"弱者的联合",这将从根本上扭转消费者维权时的弱势地位。”
公益诉讼之路,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走了数十年。在美国,消费者集体诉讼作为一项解决那些认为不值得诉讼的小额消费者争议的法律制度,让广泛而分散的消费者免于受到损害。因此,集体诉讼被誉为是“有史以来社会功用最大的救济方式”。XX年,美国消费者委员会代表不特定多数的美国全体烟民,向法院起诉烟草公司损害烟民健康,结果烟草公司赔偿烟民损失50多亿美元。
对于即将驶入轨道的公益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具体操作时,也要注意诉讼策略。现在全国有32家消协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一家提起之后,判决生效,就不能再改了。所以应该选择那些成立时间长、人才充足、证据收集比较充分的消协,率先提前诉讼,以保证成功率。如果盲目诉讼,可能会导致判决失败,反而对消费者的利益产生影响。
“公益诉讼赋予了权利,也带来了责任,通过一些个案,我们消协要及时发现权益陷阱。”肖建国举例说,著名的“2块2官司”(消费者邱建东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没有执行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多收了0.55元话费。他自费数千元打官司,最终获得了2块2的赔偿),也具有一定公益性。因为这不仅仅是对个体也不是对当时,而是对所有的、潜在的消费者的保护。所以希望消协的公益诉讼,不是事后救急,而是提前预防。对于大量相似的消费案件,能不能从中归纳出最大公约数,查找出适合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
消费者公益诉讼,选择什么样的案件?“要选择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生活中摆脱不了的,这样能够使得他们实实在在获得收益。希望头几个案件能有足够的示范效益,让消费者拍手称快。”肖建国说。
“互联网时代下,消费公益诉讼的推开,将是不诚信商家噩梦的开始,也是诚信商家的春天。”童天武说,“我想XX年真正上法庭的诉讼案例不会太多,但新的维权武器的举起具有历史意义。”
他同时指出,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恐怕不仅仅是公益诉讼的问题。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行为。例如,垄断优势企业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工商以及相关的行政主管机关,比如保监会、银监会,就可以对相关企业实施行政处罚。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让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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