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精选5篇)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篇1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陇声培训班所有!!!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篇2
“以德育人、艺术精湛、管理严明”是本校的教学宗旨。各专业教师和家长都希望学生的音乐技术与音乐艺术有实质性的进步和发展,为保证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定以下条例:
一、本校上课时间一课时为60分钟,每节课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情况安排课间休息10分钟。
二、教师上课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的“教师课程表”准时上课,教师课程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一份,教师一份(以便更好安排新生,掌握好学生上课时间)如有调整及时更正,两份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安排学生的时段,由老师用红笔划掉)教师调整学生课时时,应先征得家长和教务处一致同意后方可调整。注:“教师课程表”不规范的不予安排新生。
三、本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旷课、不随意调换学生课时,如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在“师生请假薄”上登记核实后方能准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给学生放假、休课,导致学生不能正常上课的一切责任由教师负责!
四、教师旷课,教师由此造成学生无法正常上课,扣除教师该课时费标准的20%旷课费,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教师迟到,以迟到每分钟1元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主动抽时间给学生补课且不得占用下节课学生的上课时间。
六、教师旷课、迟到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5次)除按前面1、2款执行外同时降低当月提成比例的1级。
七、教师不得将本校学生带回家上课,经查实有该情况者,按带走一个学生扣除押金200――500元由教务处开处罚单。
八、学生有事需提前四小时向教务处请假,经教务处人员在“师生请假登记薄”上登记审核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时间未提前四小时不予批假,不来上课按旷课处理。由授课教师在授课记录本上签上日期、及“旷课“字样。月底扣除课时费发给教师提成。事后由学生或家长与教师协商,在教师有时间的前提下,由老师通知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占用下课时的正课时间。
九、学生迟到减短当节课授课,课时费按全节计算。
十、师生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教师没有批准学生请假的权利。
十一、学生连续三个月不上课,视为自愿退学所剩学费一律不退。
十二、教师每上完一节课后,要带头并督促学生签字,授课签字缺项的暂不结算该节课的课时费,待补签后转入下月结算。
十三、凡本校学生上课时,必须带上由本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学琴记事本”具体授课内容由教师填写并安排回家练琴计划,然后签字,学生回家练习由家长督促并将一周练琴的情况写上,上第二课时教师好了解学生练习情况,以便更快提高学生学习技能!
十四、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抽烟、吃零食、接拨电话。
十五、教师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演出活动。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篇3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文明礼仪教育,充分发挥机关及其干部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的作用,市政协机关决定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塑造政协人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亲和融洽的良好形象,为推进政协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抓宣传教育与抓实践活动相结合,树立先进典型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强势,务求实效,使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在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等方面有明显变化,为推动文明机关、和谐机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一)当好模范,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要增强文明礼仪意识,加强道德实践,摒弃陈规陋习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时刻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亲朋好友和周围群众改变不文明行为。
(二)树好形象,做文明举止的实践者。要带头积极响应“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构建和谐机关。要不断美化工作环境,大力发扬民主作风,积极弘扬创业精神,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三)做好表率,做文明市民的示范者。要带头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要倡导科学的理念,做健康生活的引领者,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做弘扬道德风尚的践行者,以文明举止引领时代风尚,以文明行为体现机关干部职工的楷模风范。
三、活动内容
(一)在教育对象上,主要抓好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礼仪、公务礼仪、交往礼仪、电话礼仪等方面的教育,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助人为乐,以自己的文明言行为市民做出表率。
(二)在教育内容上,重点突出社会礼仪、职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要坚持传统礼仪与现代礼仪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时代精神,以文明礼仪提升机关干部的文明素养。
1、社会礼仪。针对当前公共生活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结合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宣传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游览、文明就餐、文明观赏等礼仪知识。
2、职业礼仪。要结合“创建文明行业、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修改完善市政协机关文明礼仪规范。
3、生活礼仪。要结合家庭美德教育,围绕生活中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大力宣传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讲究卫生、体态端庄、穿着得体等礼仪知识,以进一步建立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
4、涉外礼仪。要重点学习国际交往中普遍遵行的政务礼仪、商务礼仪和日常生活礼仪以及世界各国礼节概况、生活习惯和禁忌习俗等外事礼仪知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月—5月底)传播倡导礼仪知识。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利用元旦春节、3月学雷锋月、5月劳动节、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办宣传专栏、局域网、学习园地、版报、简报以及开展专题讲座、大讨论、知识竞赛、文明礼仪规范修订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氛围。机关要制定出符合机关实际的文明行为规范,组织学习武汉市文明礼仪公约,并把公约作为制度上墙,同时印册发放。
第二阶段(6月—10月底)深入开展礼仪实践。在机关开展“做文明公仆、创礼仪机关”活动,与此同时结合政协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促进公共文明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文明礼仪践行活动。
第三阶段(11月—12月底)扩大实践活动成果。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单位经验,要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特别要在一般干部职工中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文明礼仪楷模,在机关开展文明礼仪处室和文明礼仪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机关力量齐抓共管,才能使各项活动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机关各处室要将其作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加强组织,使这一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政协网站、机关电子屏、橱窗、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吸引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参与。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根把握好工作环节,既要搞好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又要搞好文明礼仪实践活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四)形成机制,狠抓落实。市政协机关党委作为总牵头单位,要抓重点,抓协调、抓落实。机关各处室要认真抓工作落实。机关党委要把各处室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纳入文明处室、文明员工等创评内容。
音乐培训实施细则 篇5
为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G20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巩固医化行业整治提升成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化、合成革产业整治提升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医化、合成革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落实深化整治“一厂一策”方案,明确整治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医化、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任务,严控区域化工恶臭,确保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促进医化和合成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问题清单。企业按照行业整治标准或规范开展自查,医化企业要求开展LDAR检测,排查车间、公用设施(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站、危废堆场等)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且可能泄漏排放的各种设备和管线(包括阀门、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泵、压缩机、泄压装臵、开口阀或开口管线、取样连接系统、泵和压缩机密封系统排气口、储罐呼吸口、检修口密封处等),建立档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各地环保部门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合成革企业可参照医化企业要求排查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点以及泄漏点,并建立档案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二)实施一厂一策。每家企业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并于5月10日之前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其中医化企业要求在医化行业“52”条整治标准的基础上加大深化整治提升力度,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末端治理等水平,严控化工恶臭发生率。合成革企业按照合成革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加强源头控制,提升装备水平,完善“三废”处理设施,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表落实整治内容并按月向当地环保部门上报整治进度。环保部门根据企业整治进度定期开展检查。
(三)强化环境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定实行环保奖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定期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环保意识,提升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工作。加大对企业环保执法力度和执法频次,完善特殊气象条件下企业限产停产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限产停产计划,强化特殊气象条件下企业限产停产措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地环保部门要求成立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出台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医化行业和合成革行业整治提升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加强整治提升措施落实,落实责任人,排出时间表,保障整治资金,确保企业整治提升到位。
(二)强化督查。环保及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市县两级督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问题严重或进度严重滞后的企业或车间实施停产整治。市里将组织LDAR检测机构对医化行业不定期进行LDAR抽测,对排查问题不到位的企业或车间实施停产整治。
(三)强化考核。将医化及合成革行业深化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生态市建设、“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考核。将企业整治提升工作与项目审批、总量安排、信用等级等方面挂钩,对整治不到位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并加密执法频次,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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