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本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届*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采用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依据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重点商标得到有效保护;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闵行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张辰担任组长,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孙金康、区整规办副主任徐严政担任副组长,区商委、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药监分局、莘庄海关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部署、指挥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区知识产权局、区整规办具体负责此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工作。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投入专项整治行动。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政府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手整治”和“一部门牵头、各部门合作”的整治管理体制。由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都要摸清情况,明确整治重点,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的实施计划。要大力宣传商标法、著作权益法、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经营人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2*年4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按照调查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组织开展好四次联合执法行动:
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日至*年12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知识产权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要认真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建材等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在商业系统专利试点单位落实措施,杜绝销售冒充专利商品现象的发生。依法加快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从*年12月10日至2*年3月31日。
牵头单位为区工商分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假冒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商标的专用权。要大力加强商标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商标的法制观念和商标保护意识。要严厉查处小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会)、主要商业街(城)、大卖场、超市、重点小商品市场周边居民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和仓库等重点区域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灯具和农资等方面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对严重违法案件要寻根逐源,一查到底,触犯刑法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从2*年1月5日至2月5日。
牵头单位为区文广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整治非法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报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行为,加强对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切实保护著作权。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各类出版物经营业主的法制培训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加强对各类电子市场和软件销售场所的监管和检查,查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各类书店、零售点等合法经营单位(场所)的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的不法经营行为。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查处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仓库的力度,堵源截流。
第四次联合执法(宣传)行动从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牵头单位为区知识产权局,其他各有关单位全力配合。重点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普及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商标法、著作权益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结合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主要内容,选择典型侵权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召开专利保护研讨会,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保护沟通机制,并组织好“上海市知识产权十佳卫士”、“上海市知识产权十家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三)重点检查阶段(2*年5月10日—5月31日)
区整规办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市场的检查工作,注意发现问题,消除整治盲点。要开展市民问卷调查,推进长效管理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年6月1日—6月30日)
区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于6月10日前书面报区整规办。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区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政府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联手整治”的要求,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到人。要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会,对重点阶段工作进行有力的督办,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展开。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整治合力。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措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整治。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一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依法行政,查处到位,文明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分局、区文广局要充分发挥专项整治行动主力军的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监控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根据地区实际,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加强各类市场的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防范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要着力从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强化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情况。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严格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计划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计划
区知识产权局:
1、组织人员开展药品、建材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为。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区域是较大规模的商场、药房,如九星市场、好美家等。
2、着重对本区域内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3、继续做好本区商业专利试点工作,在总结第一批商业系统专利试点单位开展杜绝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专利商品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区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单位中推广。
4、加快处理有关专利纠纷案件,配合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加快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5、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区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
检查方案:
序号 时间 地点 参加单位
1 *年12月15日 九星商场 整顿办、知识产权局、文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商委、司法局、药监分局
2 2*年1月上旬 雅适商场 知识产权局、商委
3 2*年2月下旬 虹梅大药房 知识产权局、药监局
4 2*年3月中旬 民利药品商店 知识产权局、药监局
5 2*年4月下旬 南方购物中心 知识产权局、商委
6 2*年5月上旬 百饰得 知识产权局、商委
7 2*年6月下旬 海星商场 知识产权局、商委
检查方法:(1)对商场内标有专利号的商品进行检查登记。(2)对所记录的专利号通过上网进行比照核实。(3)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商场,如发现问题要求商场整改。
总结阶段:2*年6月份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总结,并于6月10日前报区整顿办。
区工商分局:
(一)专项整治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的保护:重点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商标的保护。
2、加强对假冒重点商品商标的打击力度: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作为打假的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灯具和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加强对重点市场和区域的整治:把小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会)、主要商业街(城)、大卖场、超市、重点市场周边居民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和仓库等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切实加强整治力度。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商业流通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中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重点监管。特别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在流通环节及其商标标识印制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l、1月至2月,组织开展“净化节日市场环境,打击食品、药品和保健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集中行动”。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和药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消除整治盲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有序稳定的节日市场秩序。
2、3月至4月,组织开展“净化流通领域商标保护环境,打击侵犯重点商标专用权行为集中行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的开展,对小商品市场、主要商业街(区)及周边商业网点、超市、建材市场、大卖场、宾馆内设商场、各类外贸特卖场(店)等商业企业制售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和奥运标志、世博标志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5月至6月,组织开展“净化生产加工领域商标保护环境,
打击印制商标标识和定牌加工环节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集中行动”。一方面对印刷企业,特别是从事食品和药品商标标识及包装印制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击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从源头上制止和防范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服装、箱包、皮具等生产加工企业承接定牌加工业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定牌加工环节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7月至8月,各工商所一方面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工作,另一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弥补不足,消除整治盲点,巩固整治成果,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等上级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文广局:
(一)工作重点
1、加强对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各类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
2、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的整治力度,尤其对地铁莘庄站南北广场、七莘路3088号和兰坪路江川路、东川路等地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要进行反复的整治,收缴盗版侵权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的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
3、查处非法出版物地下批发窝点,加大堵截非法出版物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出版物发行环节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
(二)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年11月至12月对各类出版物经营业主举行法规培训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行动。*年11月至2*年6月,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1)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作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周安排2至3次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对全区所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普查,掌握全区各类出版物经营网点的经营状况,严厉打击销售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2*年1月,主要加强销售非法出版物重点地区(路段)的整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这一阶段整治成效的抽查工作。
(2)与区、镇(街道)“扫黄”“打非”职能部门紧密协作,打击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仓库,争取多破大案要案,堵源截流。
(3)中小学校开学期间,与区综治办联合加强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打击力度。
(4)与“扫黄”“打非”等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收缴盗版出版物。
3、信息通报。专项整治期间,每月5日上报区整规办专项行动情况和汇总整治成果,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重大情况、典型案件随时通报。
4、总结验收。2*年7月至8月,对出版物市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小结,协助有关部门对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抽查,配合区整规办做好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区商委:
(一)工作重点
1、利用市场公示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氛围。
2、强化重要商品购销台帐制度,建立重要商品、驰名商标和地方著名商标的商品购销台帐,规范索单登录,加强进货渠道的可追溯管理,为执法部门的相关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3、本次整治以九星市场、东方国贸及部分钢材市场为主。
(二)工作要求
1、把好注册商标商品进货关。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电器产品、服饰、钢材等商品中的注册商品,在进货时进行商品认定、查询,防止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要求,推广使用有关应用软件。
2、把好专利商品进货关。对市场内经营的建材、电器、食品、药品等商品中的专利产品,严格进货渠道管理,强化专利产品认定、查询工作。进一步推广应用《专利商品数据库管理软件》以加强管理。
3、切实保护著作权。在市场经营主体中强化正版软件的使用,市场内严禁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和软件。
4、配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管、打击的力度。
区司法局:
(一)提高认识,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常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
一是在2*年闵行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列为工作重点,要求各普法实施责任单位积极组织宣传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采取专利、商标、版权法律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宣传。三是协调、配合区文广局在区电视媒体上开辟知识产权法制专栏。
(二)拓展平台,依托各项法制宣传周、月、日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将知识产权法的宣传融入到四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中,期间举办处级干部法制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宣传咨询活动,形成较强的宣传声势和规模。二是配合区科委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主题,办好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制作相关知识产权法的宣传版面,进行集中宣传和巡回展示。三是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每年的“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的宣传有机结合,借力造势,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公民的知晓率。
(三)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积极组织、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的宣传活动,由法制宣传科专门负责制订有关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工作,以使这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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