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十廉发〔xx〕3号)精神,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对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安监部门的旗号,强制服务、垄断经营、高收费的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安监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勾接、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件要严肃问责,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准入,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所辖或通过许可、审核、备案、登记管理的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包括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咨询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1、主管部门落实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主管部门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
3、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独立财务、搞“账外账”;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一个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
5、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
6、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7、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市、县(市区)安监部门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检查,市安监局组织重点抽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开展调查走访,组织座谈、财务检查、收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检查工作自xx年6月25日开始,至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深入动员,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xx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专项检查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各级安监部门要参照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对部门所属所辖和前期已脱钩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对问题易发多发、有举报、有反映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要重点检查。自查结果于7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市安监局组成2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部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建议,逐项对照整改落实到位。于8月25日前向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改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摆正组织检查与接受检查的定位,选派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树立问题导向
各检查组要树立“查不出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发扬“严、细、深、实”的优良作风,以发现问题、调查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治病树、拔烂树,重拳整治安监系统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
(三)确保取得实效
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查清问题,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做好迎接省、市组织抽查的准备,并根据抽查结果和整改建议,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推进安监系统中介服务领域健康发展。
(四)严明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要准确掌握有关政策,排除干扰,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接受宴请、礼品和礼金。对检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附件: xx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 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邵xx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xx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xx 市安监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陈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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