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党校当前和长远建设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根据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分两步实施竞岗。第一轮竞岗拟拿出x个正、副科级实职职位,即:行政处处长、函授处处长、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信息资料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经管教研室副主任。5个非领导职位,即主任科员。第二轮竞岗职位待第一轮竞岗结束后公布。
四、竞争范围:
1、行政岗位:
(1)本校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2)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
2、事业岗位: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学人员;
(2)行政处室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3)聘任制干部。
五、任职条件及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xxxx”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集中制原则,作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副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2)正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的中层干部(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务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5岁;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3)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a主任科员:须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中层干部;
b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c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d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和拟竞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和步骤等事宜。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者须填写《中共xx市委党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竞争上岗办公室,过时视同放弃。报名时间:xx年x月x―x日;报名地点:综合楼二楼x室。
3、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审核后公布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5、**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校全体教职工。**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测评表》,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以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由竞争上岗办公室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5、党委测评。占综合成绩的3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测评的总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党委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党委。
8、公示。校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9、任用。公示后,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对公布职位形不成竞争的,采取党委提名、个人述职、**测评等方式进行。**测评得同意票率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50%(有效票),否则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九、组织领导
成立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下设办公室,竞争上岗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校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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