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双联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结合市直联系单位党员干部及我镇困难家庭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化领导干部“双联”活动和“第一书记”工作,以“接地气、受教育、解难题、改作风”为主题,组织市直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第一书记”开展联系困难家庭工作。通过联系帮扶困难家庭,使广大党员干部切身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深入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思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准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联系困难家庭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双联”、“第一书记”、在职党员回归社区等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实际,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二)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联系困难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形成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全面覆盖。在积极对接上级联系帮扶的同时,坚持上下联动不重合、全面覆盖无死角,搞好统筹部署,确保纳入民政部门统计范围的特困家庭,都有党员干部联系。
(四)坚持求真务实。本着自觉自愿原则,根据个人实际,针对困难家庭状况,量力而行,采取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开展联系帮扶工作,不搞一刀切,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
(五)坚持标本兼治。联系困难家庭既解决个别群众的当前困难,更着眼长远,从政策层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扶贫济困、社会救助等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权益。联系困难家庭不得动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防止因领导干部帮扶把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倾斜到个别困难家庭。
三、参加人员
市级联系领导,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地税局、滕州国调队、市中小企业局、市水务局、市果树服务中心、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市派“第一书记”。
四、联系对象
主要是各级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特困家庭,以及其他因大病、重残、年老体弱、家庭变故、天灾人祸等原因陷入困境的家庭。
五、任务目标
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困难家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联系走访,掌握实情。定期联系走访困难家庭,通过到户、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谈心交流,增强信心。真诚与群众开展谈心交流,了解村情民意,切身感受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艰辛和疾苦;加强精神关爱和心理慰藉,鼓励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分析原因,提供帮助。深入了解困难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根据自身能力,适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寻找脱困致富路子。
(四)听取意见,改进作风。广泛听取困难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反思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五)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了解联系户享受各项民生政策情况和各项民生政策在基层实施情况,注意发现政策盲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市派“第一书记”要重点做好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困难家庭联络服务、民生政策监督落实、意见收集反馈和推动持续发展等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镇民政科牵头对全镇困难家庭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摸底,逐户进行核实,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非困难家庭、困难转化家庭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及时进行调整。
(二)结合实际,确定人员。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采取“一帮一”、“一帮多”或“多帮一”等多种形式进行。领导干部在“双联”活动中已经联系的困难户,是民政部门确定的困难家庭的,不再进行变动;不是民政部门确定的困难家庭的,重新进行了调整。市派“第一书记”在其任职村联系困难家庭。领导干部“双联”村和“第一书记”任职村没有困难家庭的,按照就近原则确定了联系帮扶的困难家庭。
(三)入户联系,立足长效。党员干部入户开展联系帮扶工作要与党员活动日、下基层调研、推进业务工作等结合起来,一般每月不少于1次。按照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要于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入户联系帮扶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于11月2日前将《滕州市党员干部联系镇困难家庭情况统计表》交至镇民政科。每月2日前填写《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月报表》交至镇民政科,由镇民政科统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要做好结合文章,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正确把握基层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思路措施,健全转变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安排好村级负责人与市直联系单位党员干部搞好联系对接,做好后勤服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组织科要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面上的协调指导。镇民政科要负责做好上下对接、情况意见、各类表格的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困难家庭的致贫原因,调整完善各项保障、救助政策,使联系户能够通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积极发挥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市里将不定期抽查联系帮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联系困难家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两级市委有关要求,严格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到基层联系困难家庭要轻车简从,节俭办事,不搞层层陪同,不得收受土特产和礼品,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注重实效,有序进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搞大呼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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