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自查报告
。归案后,赵一度悲观失望,意志消沉。在庭审中我们采用了宽松和缓的法庭气氛,实行近距离审理方式,让被告人坐着回答问题,不带械具,不让法警站庭,庭审中采用平缓庄重的语气,对被告人的辩解认真倾听,当赵xx辩解自己长期受孙xx的欺负时,审判人员及时点头表示理解和同情,从而使赵xx对审判人员产生了亲切感和信任感,真实感受到了法官们对其命运的关注,使他由悲观失望、破罐破摔一步步转化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努力配合好庭审。抓住这一时机,在教育阶段,我们认真给他讲解了法律和有关刑事政策,指出其行为对社会、对自身、对他人及对家庭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自控能力和法律意识,在我们的示意下,赵xx的父母也表达了对他的殷切期望之情,赵听后痛哭不止,表示一定弃旧图新,请求法院宽大处理。 四、加大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搞好审判只是完成了任务的一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少审人员的重要职责。工作中,我们针对少年犯罪的特点,广泛延伸教育职能,多措并举,防止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1、立足预防教育,做到未雨绸缪。针对当前只注重应试教育,忽视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律道德观念教育,片面地追求升学率,致使一些青少年在社会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现象,我们创设了“一课~”制度,即坚持与学校正常联系制度,应邀或主动到学校担任法制课教师,利用以案~的形式,融法理、道理与实际案例中,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定期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并邀请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参加,以扩大社会教育效果。我们结合典型案例,着重剖析少年犯罪的原因,指出其深刻教训,从而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感染力。针对在校学生违法违纪增多,学校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除增加法制报告会的次数外,还有针对性的制作了一些录相片,拿到学校播放,受到师生的普遍欢迎。1999年以来,我们在全县各类学校中上法制课二十四次,召开法制报告会和家长师生座谈会各十一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达三万余人次。其中在县实验中学的普法宣传活动被《法制日报》予以报道。为检验教育效果,了解青少年的学法需求,进一步提高普法教育的水平,我庭专门设计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反馈意见表》,在法制报告会后发给师生们填写,从反馈的情况看,师生们对我们的做法都很满意。今年以来,我们还指导法庭为乡、镇中小学上法制课4次,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使预防教育不留死角,我们还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工作。不定期在县广播电台法制栏目和县电视台政法时空栏目播放典型案例和举办法律讲座。积极与省界、县界等边远刑事案件多发区的派出所、村治保委员会及妇联的同志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深入了解治安状况,交流普法经验,研究防范措施,以此做好超前教育,减少和预防少年犯罪。 2、抓好跟踪教育,力促浪子回头。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加强针对性,掌握可行性,注重实效性,强化以爱换爱的动情效应,才能不断扭转教育对象的思想,达到教育目的。对于判处实刑的少年犯,我们实行了“送行制度”。即在对其做好认罪伏法教育的同时,在其被送少管所时专门安排让其亲属来送行,对其进行鼓励和教育,使其感到家庭的温暖、亲属的期望,从而树立起改造的信心。我们还根据每人的不同特点,将犯罪原因、经历、认罪态度、帮教重点等填成表格,向监管单位介绍。对于判处管、缓、免的少年犯,我们积极建议或商请有关部门安排他们复学或就业,尽量为其铺平今后的人生之路,努力消除其内心的阴影。如奸淫幼女犯吴某某,其犯罪诱因是受不良书刊的诱惑及平时家庭对他的溺爱,主观恶性不深,只是一时冲动,且被害人家庭对其谅解,吴某被我院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结案后,我们积极与县教委和学校取得联系,又将其安排在原来的班级上学,后我们又多次到其所在学校找其谈心,让其放下包袱,认真学习,通过我们的工作,他的成绩直线上升,现已考取重点中学。我们还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建立了司法建议制度。在办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口头或书面向有关学校单位和被告人家庭提出司法建议,制定可行性防范措施。几年来,我们共提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12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扩大了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 为总结帮教经验,提高帮教质量,我们建立了少年犯档案制度。针对每个少年犯设计了三联表格,第一联是犯罪情况一览表;第二联是审理情况一览表;第三联是犯罪原因及帮教措施表。并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微机建档。从而为我们掌握一个时期内青少年犯罪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不断改进教育措施提供了依据。通过以上工作,1997年以来我院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案47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五、强化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论研究,促进审判工作开展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及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理论研究。通过对近几年审结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五多两化”的新特点,即财产犯罪居多,性犯罪增多,团伙犯罪增我,连续犯罪增多,在校生增多和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针对上述特点,适时写出了《当前青少年犯罪趋势分析及相应对策》一文,报送县政法委。该文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六条切实可行的措施,受到县政委领导的表扬,并将该文予以转发。 为总结审判经验,我们根据审判实践及少审工作的特点,经过探讨和分析,撰写了《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坚持的原则》等四篇调研报告。我们总结的坚持庭前见面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原则、裁判文书应着力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坚持适用刑罚个别化原则等少年刑事审判应遵循的原则,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与兄弟法院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今后还任重道远。我
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1、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继续坚持依法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坚持设立完善的领导体系和相应制度;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对未成年人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拓展少年法庭影响的原则。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2、开通“维权热线”。近期将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开通“维权热线”,提供少年刑事法律服务。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庭的职能和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的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把“司法为民 ”思想落实到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实处。具体做法是:通过广播、电视等~手段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并由少年审判庭法官轮流值班,面向社会解答有关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以及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再就业等各类问题,对于有关少年法律的问题,当场耐心进行解答,对于疑难、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庭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做出解答,对涉及其它业务范围的咨询,经请示领导后及时进行转办,同时协调共青团、妇联、工会、劳动、教育等部门解决问题,力求做到事事有解答,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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