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暂行办法
一、处理集体访的暂行办法
㈠要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来访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㈡对于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㈢要做好集体访群众的思想教育与疏导工作,引导信访者依法信访,并动员其及时返回。
㈣要认真做好回访工作,使集体访处理得更加完善。
㈤严肃查处集体访活动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对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工作秩序,破坏社会治安的幕后操纵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㈥在处理集体访过程中,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诿、扯皮、顶着不办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处理越级访的暂行办法
㈠凡是越级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信访部门在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的同时,立即通知上访者所在单位领导,派员及时将其领回。
㈡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并做好回访工作。
㈢对于越级访反映的重要问题,必要时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以此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在调查时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并进行公示。
㈣要建立信访听证制度,组织涉案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多方听取其意见的基础上,现场做出裁定,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加以解决。
㈤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越级访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三、处理重复访的暂行办法
㈠对于重复访,原则上不予受理,但要向其说明处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
㈡对于涉及重访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应责成相关单位予以妥善解决,消除其后顾之忧。
㈢要适时对重访者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信访。
㈣要做好重访者的回访工作。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广泛征求其意见,回答其提出的问题,消除信访隐患。
关于解决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暂行办法相关文章:
关于解决处理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的暂行办法
上一篇:康复科2022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