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访万家”制度
小学教师“访万家”制度
家访是教师与学生家长沟通的重要途径,是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家访工作,形成学校与家庭共同教育孩子的合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教师家访制度。
一、 家访形式
家访分为常规家访和专题家访。
二、家访要求
(一) 常规家访
1、一学年内班主任必须对班级全体学生家庭进行走访。
2、家访由班主任牵头、科任老师协助对本班学生进行全覆盖家访。
3、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并做好家访记录。
4、家访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
5、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个性、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
(二)专题家访
发现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乃至学校主管领导,必须及时进行专题家访。
1、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或退步;
2、无故旷课一天;
3、思想情绪有较大波动;
4、学习上有较大困难,产生畏学情绪;
5、无心向学,上课常打瞌睡;
6、患有重病或家中有突发事件,病事假超过1天;
7、在校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8、在校发生意外事件。
(三)家访记录
1、要建立专门家访记录本,教师每次家访后应认真记载。
2、班主任和家长应互留联系电话,及时通报情况。
3、班主任每学期应将家访记录本及时上交校长室,以便考核。
三、家访督察
学校每学期均要做好教师家访检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部分。没有完成家访任务的老师,不能被评为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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